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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臺灣交趾陶的發展史(節錄)
 
根據研究臺灣傳統木結構建築的年限,其大木構生命週期約是60多年到120年左右的壽命,因此造成傳統建築無法長久保存,臺灣寺廟建築依照慣例每隔20到30年就會小修一次,再隔60年大修一次,甚至於上百年就會改建,而宅第的情況雖然沒有如此頻繁,但同樣會進行整修工程。然而每次整修或重修都採汰舊換新方式,致使古老工匠的作品不斷被替換而消失,特別是剪黏、交趾陶等用於建築裝飾的作品,受到臺灣氣候變化的影響,加上早期交趾陶因為低溫燒製,較不耐久,幾乎都隨著時間而消失。
 
目前尚留存下來的古老交趾陶作品正處於有減無增的狀況,雖然多年來不少學者對臺灣交趾陶進行了不少研究,但因實地實物的消失,同時正式的文獻史料中幾乎都沒有留下記載,因此對於交趾陶在臺灣到底始於何時,至今仍是一個無解之謎,目前只能找尋尚保留至今的清末民宅、寺廟中的古老交趾陶,以及清代入臺官員所留下的史料記載,來探討臺灣交趾陶的發展。
 
一、臺灣交趾陶的出現
 
(一)最早記載廟宇裝飾的史料
 
臺灣目前留下有關寺廟屋脊裝飾最早的史料為清康熙五十九年(1720)《臺灣縣志》(陳文達修)關於臺南水仙宮的記載:「康熙五十七年斂金改建,雕花鏤木,華麗甲於諸廟」,說明當時廟宇的建築裝飾已十分講求華麗。而明確說明寺廟裝飾細節與匠師來源的則是清康熙六十一年(1722)首任巡臺御史黃叔璥(1682~1758)所著《臺海使槎錄》(1722)〈赤崁筆談〉中對臺南水仙宮的記載:「水仙宮並祀禹王、伍員、屈原、項羽,兼列奡,謂其能盪舟也。廟中亭脊,雕鏤人物花草,備極精巧,皆潮州工匠為之」。說明當時的工匠來自潮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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