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序(一)
這是一本寫給一般消費者使用的消費寶典!
我國在民國八十三年一月十一日公布施行消費者保護法,即正式昭告台灣地區二千三百萬的消費者,消費者保護法的時代來臨了!
本人從事消費者保護運動多年,有鑒於坊間消費者保護法相關書籍不多,且絕大部分多屬學術上的論述,較少實用性之說明,一般人(尤其不是學法的人)較難理解其內容,對一般消費者可能助益不大。本書係由作者基於多年工作經驗,蒐集與消費者保護有關案例,儘量以較為白話的文字,予以解析及作必要理論說明,力求淺顯易懂及實用,讓一般消費者除了比較容易瞭解消費者保護法的重要內容之外,並進而建立正確消費理念,可以說是為一般非法律人員的消費者所寫的書籍,正是一本適合一般消費者實用的消費寶典。
事實上,真正最有能力保護消費者的權益,還是消費者自己。消費者他日能於消費生活之中,做出明智的判斷,有正確的認知和合宜的行為,保障自己的權益,促進公眾福祉;並因而享有圓滿的生活,必當感謝今日有幸閱讀此書。
財團法人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創會董事長 柴松林
推薦序(二)
作者是我國消保機制的最佳見證者!
消費者保護法是一種新的法律領域,對政府機關而言,也是一種新的工作挑戰,更是一項國家進步的指標,所以需要特別重視!本書因為作者在消費者保護法這個領域內具有下列特質,所以值得特別加以推薦!
一、作者是我國政府機關研究消費者保護法的第一位公務員
在民國83年1月11日消費者保護法公布施行後,作者即因具有深厚的法學基礎及豐富的工作經歷背景,由行政院特別指派擔任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的籌備工作,作者隨即精心研究消費者保護法,可以說是第一位進入消保領域的公務員;作者並進而參與研訂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相關法規及負責疑義解釋事宜,也是目前從事消保法制最資深的人員。
二、作者是我國消費者保護官的帶頭領航員
作者在規劃消費者保護官制度時,特別就其定位、員額、任用、權限及運作等予以研議,奠定消費者保護官在消費者保護行政體系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作者並進而參與訓練、輔導消費者保護官事宜,及帶領所有的消費者保護官實際執行職務,使得所有的消費者保護官成為真正消費者權益的守護者。可以說沒有作者的帶頭領航,就沒有今日消費者保護官功能的發揮。
三、作者是我國消費者保護機制的最佳見證者
作者於83年7月1日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正式成立,即擔任法制組組長,繼續負責相關法制之研訂、解釋、教育宣導及消費者保護官之建制工作;86年8月起調升為副秘書長,擔任消保會發言人,並負責輔導全國消費者保護官發揮功能。凡是與消費者保護有關的問題,作者都了然於胸,而且也實際參與了我國消費者保護機制建立的全部過程,可以說是我國消費者保護機制的最佳見證者。
最後,為了確保一般消費者的權益,作者願意將其超過10年來的消費者保護經驗,彙成「消費者保護法入門」一書,提供大眾分享,對於提升我國消費生活品質具有正面的意義,站在全國最高的消費者保護機關立場,感佩其用心,特為序推薦之。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秘書長 楊美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