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人口的定義
人ロ(population)可定義為「人的集合體或集團」,係由個別的「人」(human being)所構成。
人口的定義,可分為狹義和廣義。狹義的人口,一般而言,有特定的指標來規定其範圍。如人ロ統計上所指的人口,都有其統計的地區範圍、統計的時間、和所統計的人口種類或特性,亦即在空間、時間與特性上有所規定。所謂空間係指某一特定地區而言。這種地區可大可小;小至一個家庭,大至一個國家或整個地球。所謂時間係指某一特定時刻,如某年、某月、某日、幾時、幾分、幾秒。所謂特性係指這些人所具有的特徵,如性別、年齡、婚姻狀況、教育程度、所使用的語言、所屬種族、宗教信仰、所從事的經濟活動種類等等。例如,臺灣地區民國102年(2013年)12月底的男性人口數為11,617,055人。此時,統計的地區範圍是臺灣地區(不含金門縣和連江縣),統計的時刻是民國102年(2013年)12月31日,而且所統計的人口只限於男性,並不包括女性人口。
至於「廣義的人口」,不僅指某時生存於某一地區的人群,也可以包括己經死亡的「人」,或將來可能出生的「人」。這種概念,在本質上並不受時間與空間的約束。這種人口可稱為「抽象的集團」,和一般人口統計上所說的集團有所差別。例如討論「人口」與環境的關係時的「人口」就是廣義的「人口」。
第ニ節人口的數量
由於「人口」是一種集体名詞,係由個人集合而成的群体,所以其數量的多寡,成為關心的焦點之一。人口的數量可分為兩類: 一類是「絕對數」,另一類是「相對數」。
(一)絕對數(absolute number)
這是指實際的人口數。例如某時存在於某地區的人數,或實際的出生數、死亡數、學生數、男性人數、女性人數等等。這是人口資料最基本的表示方法。一個地區或某一類人口的數量可能增加,也可能減少。例如,當該地區內出生了一個嬰兒,人口數就增加一個;如果有人死亡,人ロ數就減少一個。同樣,有一個人從別的地區遷進來,這個地區的人口數就增加一個;有人從該地區遷出去,人ロ就減少一個。一個地區的人口數因出生或死亡所引起的增減稱為「自然增減」;因人口的遷入或遷出所引起的增減稱為「社會增減」。此兩種增減所引起的結果就是「總增減」。例如,臺灣於民國102年自國外遷入62,009人,遷出外國47,224人,即淨遷入(社會增加數)為14,785人,而同一年臺灣有199,113個嬰兒出生,有155,908人死亡,所以自然增加數為43,205人;兩者相加的結果,我國在民國102年的人口總增加數為57,99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