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老照顧展
掉傘天 蔣曉雲短篇小說集

掉傘天 蔣曉雲短篇小說集

  • 作者:蔣曉雲
  • 出版日期:2011/07/22
內容連載 頁數 1/3

麻姑獻壽

十年前某日,念中學的兒子說要去看一個「經典」電影《StarWars》。我很吃驚,什麼時候《星際大戰》成了經典?這個片子的續集首映時,我還是個菜鳥留學生,在西洛杉磯威爾雪大道戲院門前生平頭一遭湊熱鬧看熱門大片首映場,排隊的幾匝人龍在記憶中清晰地恍如昨日。

十年後的最近,電視科幻台長片特別節目連演三集《星際大戰》,我興奮地叫回家「省親」的社會新鮮人一起來看「經典大戲」,卻被嗤之以鼻,說那電影特效太差勁,算不上經典了。我又很吃驚,自己年輕時候的流行先變成經典,再又被時間淘汰成「非經典」。不免有滄海桑田的感慨。

不過我這個當年的菜鳥留學生也已經「留」成了老華僑「金山阿嬤」(要用廣東台山鄉音唸),用人間和天上的相對年齡計算,可能不年少於位列仙班,三次親見滄海變為桑田的東海麻姑了。

「印刻」把已經絕版多年的少作,加上四篇離開台灣後發表的短篇小說,搜集一處重新出版短篇小說全集《掉傘天》。我在校對的時候,憶起了許多前塵往事,甚至想起了久已遺忘,「當時年紀小」的創作心情。

如果嚴格教養出高成就兒女的媽媽叫「虎媽」,那我媽大概是「貓媽」;屬同科(都是人家的媽),可是威風差得不是「一眼眼」。哪怕偏憐驕女不聽話又好辯,家中有女初長成,我媽媽還是堅持闡述她在「兩性關係」方面的高見。她有一說是:女孩子二十五歲以前你挑人,二十五歲以後人挑你。在她老太太這是提醒年輕女性把握青春不要錯過良緣。可我一向是她的忠誠反對黨,當然對這種含有性別歧視潛台詞的說法不以為然,不免從十幾歲青春期(也算思春期吧)起就開始觀察、思考和幻想二十五歲以上女性的「命運」。在我當時的年紀,三十歲大概已經「高壽」得沒法和愛情做聯想了,所以後來陸陸續續寫了好幾個以這個年齡層女性的感情經歷為主題的故事,卻沒一個女主角超過二十九的。那就是收在這本書裡的〈隨緣〉、〈宜室宜家〉、〈掉傘天〉、〈口角春風〉、〈閒夢〉、〈宴之二〉六篇。發表後有不少讀者反映我寫的故事和她們的遭遇或心境若合符節,引起不少共鳴。現在回頭去看,我也很訝異當時還有幾年可以「挑人」的自己,對已過「人挑」年紀女性群體的關注和興趣。所以父母對子女的影響真是不容小覷,即使像我這樣為了反對而反對,都要花上不少力氣去拆解我媽洗腦似的「鄉野傳奇」(folklore)。

在人物創作上我其實一直對與我年齡差距更大的前輩、長輩們情有獨鍾;像我這樣屬於戰後嬰兒潮最末世代出生在台灣的人,無論本省、外省,也許經歷過物質缺乏,資訊封閉,甚至公理不彰的痛苦,卻不像我們的上一代那樣遭遇戰禍,走過動亂;從寫小說的角度去觀察,離亂為他們的人生增了深度,為他們的悲劇添上無奈,為他們的喜劇加入傳奇的色彩。回頭去看,那時候我寫的「老人」有的比我現在還年輕。像是〈幼吾幼〉裡的養豬戶、〈春山記〉裡的榮民老粗、〈宴〉裡的忠僕和怕太太的男人,他們也許都正在四十多歲的盛年。即使是〈牛得貴〉,已經是決心自我了斷的絕症病人了,也只得五十歲。只有〈樂山行〉裡鬧黃昏之戀的男女主角比較年長,到現在我才望其項背。無論如何,我真慶幸二十出頭就有機會在和父親閒談中得到這些「老人」素材,激發靈感,寫下令自己感動的故事。

少年時我的閩南語很溜。流利到可以跟小販吵架,上演實境「夜市人生」。有一次和賣了有重大瑕疵商品給我的攤販要求退換不達,在人來人往的沅陵街市場據理力爭,搞到攤商情急耍賴:「妳一個小姐在這和我冤都不『歹勢』,我一個歐巴桑是驚啥!」

畢竟還是臉皮薄的「小姐」聽這一說就輸給了「蝦米攏不驚」的歐巴桑。這事過去近四十年,我還印象深刻。時至今日,明明也是半百老嫗,卻常常還有小兒女般放不開的心態(出版少作就讓我有點難為情),我就以當日把我罵得敗走的攤主為師,自我鼓勵。這些我在台灣日常生活的人生經歷「代表作」是本書中的<快樂頭家娘>。故事雖然還是以想像為主,卻是難得一篇有明確作者身影的小說。有興趣的讀者不妨去找找看。反正身為作者,校對時看見年輕的自己出現時的狼狽相,我可忍不住好笑了一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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