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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歷史(第2版)

何謂歷史(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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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歷史學家和歷史學家的事實

「何謂歷史?」為了不要讓人覺得,這是個毫無意義或者多餘的問題,我在本文中要引用兩段分別跟第一版與第二版《劍橋近代史》(The Cambridge Modern History)有關的段落。1896年10月,阿克頓(Acton)   針對他負責編輯的《劍橋近代史》,向劍橋大學出版社的評審員提出了一份報告:

這是一個難得的機會,以對最大多數人有用的方式,完整地紀載19世紀即將遺留下來的知識。……藉由審慎的分工,我們應當能做到這一點,也能使每一個人明瞭最新的證據,以及國際研究中最成熟的結論。
我們這一代還不可能擁有定論的歷史(ultimate history);不過,我們能夠拋棄因循守舊的歷史(conventional history),也能夠說明從這一頭到另一頭的歷史道路上,我們己經得到的論點。既然所有的資料都能得到,每一問題也就有可能迎刃而解。   

然而,幾乎整整60年後,喬治.克拉克(George Clark)   教授在他為第二版《劍橋近代史》所寫的總論裡,對阿克頓及其共同撰稿人的信念———有一天終將寫出「定論歷史」———做了評論,他說道:

下一代的歷史學家並不期待這樣的機會。他們期盼自己的作品一再被人取代。他們認為,有關過去的知識,是通過一人或多人的心靈而流傳下來,也經由他們做過「處理」,因此,不可能由任何情況也改變不了的元素原子(atoms)和非人原子來構成。……歷史的探究似乎是毫無止境的,因而一些缺乏耐性的學者,便在懷疑主義,或者,至少是在下述信條中找慰藉:既然所有的歷史評判皆涉及到人和觀點,那麼此與彼,並無所謂的優劣,也沒有「客觀的」歷史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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