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五社聯合書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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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曲
 
我不是第一次說這故事了,但至少在這本書裡,還是值得再說最後一次:記得那是一九九八年,我正在宣傳電影「魅影情真」(Beloved),有一次我上了一個現場播出的電視節目,採訪我的人是如今已故的《芝加哥太陽報》傑出影評人吉恩.西斯科(Gene Siskel)。當時一切都很順利,直到節目進行到最後總結時,他問道:「告訴我,什麼是妳確實知道的事?」
 
這不是我第一次上陣接受採訪,多年來我回答過數都數不清的問題,鮮少瞠目結舌,找不到話應對──但,我必須說,這人是成心要我愣在當下,不知所措。
 
「嗯哼,你是指關於電影嗎?」我結結巴巴地回答,心裡很清楚他想聽的答案其實更龐大、更有深度且更複雜,只是在想出稍有條理的回應前,我不得不拖延一下時間。
 
「當然不是,妳知道我的意思──我指的是關於妳,妳的人生,任何事,甚至是妳的一切……」他說。
 
「嗯哼,我確知的事……嗯……我確實知道的事是什麼……吉恩,我需要時間好好思考這個問題。」
 
就這樣,十六年過去了,我也確實想了很多,這成了我人生的核心問題:一日將盡之時,究竟什麼是我確實知道的事?
 
在每一期《歐普拉雜誌》(O Magazine)裡,我都在探索這個問題|事實上,我每個月的專欄名稱就叫「關於人生,我確實知道……」|而且,相信我,每個答案往往得之不易,直到現在依然如此。我確實知道的事是什麼呢?我確實知道的是,如果我再多接到一通編輯來電或e-mail,甚至還傳來代表火燒眉毛的冒煙符號,詢問這個月連載的稿子在哪裡,那我肯定會改名換姓,搬到西非的廷巴克圖去!
 
但是,就在我準備要舉白旗投降,大喊:「就這樣!我一個字都生不出來!我什麼都不知道!」我往往就會發現自己在蹓狗、泡茶或泡澡時,突然間不知打哪兒來的、如水晶般清明的瞬間,帶我回到深植於腦海中、內心深處與直覺裡的某個想法。原來,一旦超越自我懷疑的陰影,我還真的知道些什麼。
 
儘管如此,我得承認,一想到要重讀這十四年來的專欄,我還是有點惴惴不安。這感覺會不會像是回顧老照片中的自己,頓時覺得當年流行的髮型與穿著如今已過時?我的意思是,如果過去你所確知的事,成了此刻你正在質疑的事,又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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