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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讀228:二二八短論集

快讀228:二二八短論集

  • 作者:李筱峰
  • 出版日期:2016/02/28
內容連載 頁數 1/6
二二八事件是不是一場屠殺?

二二八事件不是只發生一天的事件,而是持續數月的事件。從一九四七年二月二十七日下午台北延平北路緝菸血案引爆衝突開始,各地武裝反抗、會議協商、要求改革,到所謂「綏靖」、「清鄉」,前後持續數月。這個事件最後為何死傷慘重?因為他最後引來了一場大屠殺。用「屠殺」形容二二八事件合理嗎?

什麼叫做「屠殺」?如果用英文思考,就是Massacre或叫做Slaughter。根據Oxford Dictionary的定義,Massacre解釋為indiscriminate killing,意思就是「毫無區別地任意殺人」;Slaughter的解釋就是kill in a ruthless manner or on a great scale,意思就是用殘酷的方法或大規模地殺人。以上的定義,應該古今內外皆然,毋庸爭論。二二八事件中,有無進行「毫無區別地任意殺人」?有沒有「用殘酷的方法或大規模地殺人」?

要解答此問題,至今史料斑斑可考。但為了避免受到「主觀偏見」之疑,本文捨棄台灣人的見證,而以來自中國的軍官、記者的回憶及採訪報導為根據,來看看他們筆下的這場屠殺慘狀:

三月八日下午,國府軍整編二十一師的增援部隊抵達基隆;從福州運來的憲兵第四團的兩個大隊,亦乘「海平輪」登陸基隆港。同時,二十一師的另外三千名部隊,也在高雄登陸。當時奉派來台的整編二十一師的副官處長何聘儒,參與了這次來台的「平亂」之後,以其親身經歷,寫下〈蔣軍鎮壓台灣人民紀實〉的回憶文章(原載於《文史資料選緝》第十八輯,轉引自鄧孔昭編,《二二八事件資料輯》,板橋:稻鄉,一九九一)。先看看何聘儒描述部隊登陸後如何濫殺無辜:

「三月八日午前,四三八團乘船開進基隆港,尚未靠岸時,即遭到岸上群眾的怒吼反抗(按:實際並無反抗情事)。但該團在基隆要塞部隊的配合下,立刻架起機槍向岸上群眾亂掃,很多人被打得頭破腿斷,肝腸滿地,甚至孕婦、小孩亦不倖免。直至晚上我隨軍部船隻靠岸登陸後,碼頭附近一帶,在燈光下尚可看到斑斑血跡。」「部隊登陸後,即派一個營佔領基隆周圍要地,並四出搜捕『亂民』。主力迅即向台北推進,沿途見到人多的地方,即瘋狂地進行掃射,真像瘋狗亂咬。到達台北的當天下午,又空運一個營到嘉義。嘉義羅迪光營殘部在增援部隊剛一下飛機場,即配合援軍向四周武裝的人民進行大屠殺,當場死傷數以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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