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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宣誓
2015年10月底的巴黎,天空陰陰沉沉,冷冽的空氣,掃過幾許秋意,宣告秋天來臨。我之所以知道,是因為當我住在離法國很遠的地方時,每天早晨我都會上網查看天氣。但是在法國,我不會查紐約的天氣,查也沒有用,因為在這裡,在這個被海風吹拂著的曼哈頓,氣溫每個小時都在跳動。
紐約,早上九點,天氣晴朗炎熱,典型的秋老虎。在進入掛有前參議員莫伊尼漢(PatrickMoynihan)大名的法院的所謂評審廳(Jury)之前,所有人都必須先進行一連串令人厭煩的安檢,這是從911恐攻以來,只要進入公共建築就得做的。被炸毀的華爾街雙子星大樓就在離此不遠處,現在已由自由塔(Freedom Tower)取代:建築結構更好了。我們脫掉外套、皮帶,掏空口袋,把手機交給一位警察,手機會在出口處奉還。今早,在這間法院裡,我將在我的法國國籍中加入一個額外的身分:美國公民。公民身分,這個詞很重要:我變成美國公民,卻還保留法國籍。我將一方面根據美國憲法簽訂一份合約,一方面不放棄我的法國文化、我的猶太傳承,我的自由承諾,而是在我的多重身分中再加一重,美國與法國法律所賦予我的額外一重身分。宣誓儀式是一段一段長途旅程的終點,那是由我父親於1933年在逃離納粹那年所開啟的旅程。他希望移民美國,卻在法國落腳。漫長的等待與安檢之後,我終於進入評審廳,精疲力竭地坐在大廳深處大理石柱後的一張長椅上。
巨大的石柱擋住了我的視線,害我看不見我將面對著它宣示忠誠的美國國旗。我面向這面被擋住的國旗,結結巴巴地朗誦誓詞,和三百位新公民齊聲,一個一個字地重複書記官提示我們的句子:「Iherebydeclare,onoath,thatI(停頓)—thatIabsolutely and(停頓)abjureallallegiance(停頓)」我的新同胞們大多不太會說英語,他們專心地複誦這篇自1790年開始就有的文章的古老字詞,卻不甚瞭解其義。美國是世界上第一個以其憲法的普遍使命(vocationuniversaliste)構成一致入籍法的國家。所有參加者大體上都會瞭解這段集體閱讀、愛國彌撒與入教儀式,會讓我們從幽暗過渡到光明。重複一下一段重要的誓詞:我們不再是某個親王或專制君主的「臣民」,從此以後要「在上帝的幫助之下,支持並護衛美國憲法」。「SohelpmeG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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