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語語法》是對現代土耳其語語法的描寫,側重句子這一基本系統而不太及涉及句子成篇的機制。句子在形式上看是一個線性符號序列,本質上是聽覺的,常常借助文字轉換為視覺形式。從形式上看,句子是線性的;從意義上看,句子具有層級性。
一般對土耳其語(以及其他突厥語)句子結構的分析是主謂二分,我們採取命題和限定語的二分方式。限定語是一個主要由附綴構成的序列,表達時、語氣、人稱和情態等意義。我們主張土耳其語的時範疇只有過去時和非過去時兩個成員,對於傳統語法中的各種基本時,我們歸之於體。命題的直接成分由短語承擔,命題結構總是很簡單,短語結構可以很複雜,和句子一樣具有層級性。短語描寫在《土耳其語語法》佔有大篇幅。
透過紛繁複雜的言語現象總結語言規則的一個重要手段是通過比較觀察語言成分的分佈。物以類聚,人以群分。根據分佈,確定語法範疇;著眼範疇,描寫語法意義。語法範疇成員並非刀砍斧剁一般,應以典型(prototype)視之。範疇內部的參差有組合限制、頻率高低等種種表現。精細的描寫依賴資料,資料來自標注語料庫,借助自動檢索程式獲得。有了大量資料,定性與定量相結合成為可能。書中儘量避免“通常”、“偶爾”之類模糊的頻率表述而代之以頻率圖,是謂“有圖有真相”、定性配定量。
語法不僅使人知其然,也應在一定程度上使人知其所以然。基本語言符號具有任意性,而較大的語言單位則充滿理據性。這種理據可以“像似”(iconic)解釋。通過歷時的觀察也能對一些語言現象的“特異”表現得到清楚的認識。是謂描寫兼解釋、共時輔歷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