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法律,我們都有一種莫名的恐懼,純覺得和它連在一起準沒好事。
也就是因為這種根深柢固的錯誤認知,每在事到臨頭時,才手足失措、進退失據。
作者有鑑於國人「畏法」「輕法」「不懂法」的壤習慣,特別就她多年的「實務經驗,分別從婚姻、金錢、生活三大方面,仔細蒐羅各種人們普遍可能碰到的問題,透過許多生活化的真實故事,完整記錄並呈現出對應之策,此外書中並精心歸納出法律上的溫馨小叮嚀,將「六法全書」中生硬冰冷的法條,變成清楚易懂、隨處可用的護身符。
希望藉由本書一改大家對法律「不近人情」的刻板印象,不僅讓你對法律有耳目一新的認識,也讓法律走入你的生活,為自己增添保障!
「婚姻」「金錢」「生活」:難逃「法網」 妳看過電影「二見鍾情」嗎?珊卓暗戀英俊的男律師,卻因彼此從不相識及社會地位的懸殊,從未表白。直到男律師發生意外,她英勇相救,陰錯陽羞地被誤認為是英俊男律師的祕密未婚妻。好笑的是,男律師在冬眠之後奇蹟式的甦醒,映上眼簾的竟日二個他從沒有印象的未婚妻。
由於珊卓溫婉可人,男律師也就將錯就錯地打算迎娶入門,所幸,兩人在步入禮堂的那一瞬間,突然都清醒了,原來婚姻不是兒戲,可不能就這樣誤了彼此。珊卓也得以拋開這個莫名得來的未婚夫,張開手臂,迎向真正的愛人懷抱。
多麼有意思又溫馨的故事:現實生活裡,可就沒這麼有趣了。訂了婚,都發現所訂非人,想要解除婚約,對方總是沒這麼容易善罷甘休。可不可以就此解除婚約呢?對方要是跑到法院去告我不履行婚約,那我豈不身敗名裂了?真教人煩心。真羨慕劇中的珊卓,可以輕鬆的擺脫自己並不真心想要的婚姻。
別擔心,婚約是不可以請求強迫履行的。
如果以為訂了婚,就可以強迫對方實現結婚的夢想,那就錯了:現實生活裡,只要妳不想,法律賦予「落跑」的權利,因為婚姻是何其神聖,畢竟它牽涉到當事人的身體、自由意志及將來的法律地位。除非當事人心甘情願,願意踏入禮堂,從此柴米油鹽。否則,就算婚約裡訂了違約金的條款,那也是無效的,可不能藉口不嫁給我就要賠我三千萬,強求新娘子。但對於對方為了要與你訂婚所花費的金錢及禮物,就得要負起償還的責。不過,不論還清了沒有,只要不愛,終究沒人能強迫妳結婚!
要結婚了嗎?想清楚再行動,就算已經訂了婚,還有機會後悔,做個有有勇氣的珊卓,總比糊塗的踏上錯誤的婚姻好得多!結婚只是「愛情」與「麵包」嗎?結婚其實是法律關係複雜化的開始想要跳進婚姻「火坑」嗎?從出生到死亡,法律已為你規劃好人生的種種規範,生活中,多「該如何做」和「不該如何做」,因此除掉「婚姻」,也讓我們來看「金錢」「生活」吧!溫馨小叮嚀叮囑你輕鬆愉快遵循法律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