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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法令輯要94年度合訂本

營建法令輯要94年度合訂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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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將94年度建築相關法律修正、新增與刪除部分,加以編輯和匯整,適合常需查詢相關法令者使用。

 

目錄

一、建築法令
 
研商建築主管機關於受理申請使用執照時,其相關圖說之簽章及基地地號之填列事宜」會議紀錄乙份。93.9.20 94-01-06
 
有關申請畸零地調處案,涉及「臺北市山坡地開發建築要點」法令疑義乙案。93.10.6 94-02-01
 
關於實施建築管理前已建造完成且未領有使用執照之合法建築物,得否依據建築法第七十三條規定辦理變更使用執照乙案。93.10.14 94-02-05
 
有關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工程,是否屬建築法第六條公有建築物乙案。93.6.16 94-03-01
 
關於建議變更使用執照之審查業務,委託貴會各縣市辦事處辦理乙案。93.9.20 94-03-02
 
有關建築物起造人違反建築法規定勒令停工之建築物,非經許可不得擅自復工之規定而擅自復工,經移送偵辦後由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刑事庭判決處有期徒刑,其有關建築法第九十三條之後續執行疑義乙案。93.11.25 94-03-03
 
公告修正「臺北市免辦建築執照建築物或雜項工作物處理原則」第二條第四款路外停車場臨時附屬設施﹝票亭、圍籬﹞申設流程乙節,自發文日起實施乙案。94.3.18 94-04-10
 
對於本部九十年七月三日台內營字第九○八四二九九號函仍有疑義一案。94.1.27 94-06-06
 
有關建築物室內裝修併同變更使用執照辦理時,其有關法令適用事宜乙案。94.2.5 94-06-06
 
有關供民宿使用之建築物是否屬建築法所稱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乙案。94.4.15 94-07-01
 
貴府函有關起造人領得建造執照,若承造人已公告撤銷登記在案,起造人未申請變更承造人之情形下可否單獨申請竣工展期乙案。94.5.16 94-07-08
 
有關休閒農業設施興建涼亭及廁所是否屬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範圍乙案。94.5.30. 94-07-11
 
公告針對實施容積管制前、後領得建照建築物,擬依臺北市建築物附設停車空間繳納代金及管理自治條例辦理變更使用執照將停車空間變更為其他使用案件,有關容積增加與否之認定處理原則,如說明,並自即日起實施。94.4.13 94-08-05
 
有關室內裝修審查法規疑義乙案,如說明。94.4.29 94-08-06
 
供修車場、育樂中心、證券營業場所、民宿及視聽歌唱場所﹝KTV及MTV﹞使用之建築物是否屬建築法所稱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乙案。94.3.4 94-09-01
 
為學校建築物室內裝修與公共安全檢查常見疑義乙案。94.4.13 94-09-02
 
關於原核准之建築物防空避難設備,有未經核准擅自變更使用之情事,是否適用建築法第七十三條第二項規定乙案。94.6.6 94-09-05
 
有關學校廁所整修工程是否應申請建築物室內裝修合格證明乙案。94.6.7 94-09-06
 
為本市建造執照申請案件地面層以上之停車空間設置方式,相關處理原則。94.7.1 94-10-03
 
依據建築法第七十七條之三第六項規定,核定機械遊樂設施經營者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之保險條款及保險費率,上開保險費率由各保險業依承保標的個別危險性質差異逕行核保訂價,並自即日生效。94.8.22 94-10-07
 
檢送本局九十四(本)年六月十五日召開「建築法第四十五條、『臺北市畸零地使用規則』部分條文執行疑義及研修內容會議」紀錄乙份。94.7.7. 94-11-08
 
為學校原有兩幢建築物間擬以「廊道」(風雨走廊)連接,該廊道是否屬於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範圍乙案。94.8.9 94-12-03
 
 
二、建築技術規則解釋令 
 
有關「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污水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設計疑義乙案。93.8.9 94-01-01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一百六十二條規定「…不得超過都市計畫法規或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規定該基地容積之百分之十」中所稱之「基地容積」疑義乙案。93.8.27 94-01-02
 
關於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七十六條執行疑義乙案。93.9.6 94-01-05
 
關於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一百十條圖110-(6)所示正面之外牆至距離境界線側面外牆1/2D以上始設開口者,開設於正面外牆之門窗防火性能得不受側面境界線距離之限制,其外牆是否包含「一樓騎樓內側設置開口之牆壁」疑義乙案。93.9.15 94-01-06
 
建築物辦理變更使用執照時,有關「防空避難設備」得否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三款之規定設置乙案。93.9.30 94-01-09
 
有關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二百六十二條第三項之適用疑義乙案。93.10.13 94-02-05
 
關於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六十條規定應設雙車道停車空間,其車道服務車位數計算是否包括「裝卸位」乙案,請依說明二辦理。93.10.22 94-02-06
 
有關農業生產設施溫室,得否免受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四十五條第二款規定之限制乙案。93.10.27 94-02-07
 
有關申請綠建築評定審查時,檢附同意與否授權本中心提供其他申請人閱覽、複製乙案。93.12.7 94-02-09
 
關於防火構造建築物得否於安全梯之樓梯間內設置昇降機乙案,請依說明二本部營建署之會商結論辦理。93.11.17 94-03-02
 
關於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九十七條安全梯之防火門寬度疑義乙案。93.11.23 94-03-03
 
檢送九十三年十一月十日召開本處營建法規小組第二三七次會議紀錄,結論應請承辦科依行政程序簽核。93.12.10 94-03-04
 
釋示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六十二條第二款:「停車空間設置戶外空氣之窗戶或開口,其有效通風面積不得小於該層樓地板面積百分之五或依規定設置機械通風設備。」,上開規定「百分之五」係該層有效通風面積與同層樓地板面積之百分比。93.11.25 94-06-01
 
有關建築物停車空間樓層淨高,可否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一條第十三款樓層高度定義作為停車空間之限制?及附件圖說一層停車空間是否得全數扣除容積乙案,復如說明。93.12.9 94-06-01
 
檢送九十三年十二月十六日研商防空避難設備其中一處出入口以汽車坡道代替時其防火捲門是否應留設防火門會議紀錄乙份。93.12.23 94-06-02
 
檢送本署九十四年三月十七日召開之「續研商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七十九條之二垂直區劃規定執行疑義」會議紀錄乙份。94.4.19 94-07-02
 
關於工廠原附建之防空避難設備得否變更為其他用途乙案。94.5.10 94-07-07
 
關於本部九十三年十一月十七日內授營建管字第○九三○○八七七二九號函釋防火構造建築物符否於安全梯之樓梯間內設置昇降機乙案。94.5.17 94-07-10
 
關於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一六二條第一項第二款免計容積檢討執行疑義,請依說明二辦理。94.5.18. 94-07-10
 
關於為未達設置安全梯標準之建築物,倘擬依安全梯設置標準設置安全梯以替代直通樓梯者,其建築物內所設置之安全梯之梯間(非屬個別單元之室內樓梯),同意貴府建議,得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一六二條規定免計容積。94.6.1 94-07-11
 
關於建築物原附建防空避難室於地下層部分集中留設,現該部分建物擬辦理拆除重建﹝同一使照範圍內另一部分建物未拆除﹞,其拆除之原有防空避難室附建標準為何乙案。94.2.17 94-08-01
 
為建築圖說上有關建築物防火門窗防火時效及阻熱性之標示方式乙案。94.2.24 94-08-01
 
關於為未達設置安全梯標準之建築物,倘擬依安全梯設置標準設置安全梯以替代直通樓梯者,其建築物內所設置之安全梯之梯間﹝非屬個別單元之室內樓梯﹞,同意貴府建議,得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一六二條規定免計容積。94.6.1 94-09-05
 
高雄縣山坡地開發建築基地特殊情形免適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項規定退縮認定原則。94.6.8 94-09-06
 
關於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七十九條之二挑空部分之防火區劃檢討疑義,及同編第七十九條之一有關用途區劃部分疑義乙案。94.7.5 94-10-04
 
檢送本署九十四年四月二十一日召開之「研商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一六二條第一項第二款免計容積檢討執行疑義」會議紀錄乙份。94.4.28 94-11-02
 
關於防空避難室兼作停車空間,其中一處出入口以汽車坡道代替時,該出入口所設置之防火鐵捲門,係屬於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七十六條規定之「常時關閉式防火門」或「常時開放式防火門」乙案。94.6.24 94-11-04
 
關於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七十九條之二第二項第二款挑空規定「連跨樓層數在三層以下,且樓地板面積在一五○○平方公尺以下之挑空、樓梯及其他類似部分」,若該範圍內設有自動滅火設備,可否依同編第七十九條第二項規定「得免計算其有效範圍樓地板面積之二分之一」,放寬為三千平方公尺乙案,請依說明二辦理。94.7.5 94-11-04
 
關於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八十四條之一後段屋頂面積十平方公尺之計算方式,及二樓以上之附屬建物如雨遮、屋簷、陽臺、欄杆距地界線一?五m以上,三?○m以下其構造應為半小時防火時效或不燃材料疑義乙案。94.7.5 94-11-05
 
關於特別安全梯之排煙室在避難層﹝一樓﹞是否可免設排煙室疑義乙案,請依說明二辦理。94.7.5 94-11-05
 
關於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九十六條及同編第二四一條規定疑義乙案,請依說明二辦理。94.7.5 94-11-06
 
關於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九十二條規定之走廊寬度,是否包含住宅或集合住宅各居室單元內通達各層間部分之走道乙案,請依說明二辦理。94.7.5 94-11-06
 
關於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一一○條補充圖例圖110-(6)疑義乙案,請依說明二辦理。94.7.5 94-11-07
 
關於地面以上設置之緊急昇降機,若地下室為非居室(停車空間等)昇降機可不通達地下室,若通達地下室是否需符合「緊急昇降機」之規定疑義乙案,請依說明二辦理。94.7.5 94-11-07
 
關於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七十九條及第七十九條之二疑義乙案。94.8.2 94-11-10
 
「研商建築物辦理變更使用執照,有關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九十五條規定檢討事宜會議」紀錄乙案。94.8.24 94-11-13
 
有關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九十六條第一項規定「通達十五層以上或地下三層以下之各樓層,應設置戶外安全梯或特別安全梯」疑義乙案。94.8.8 94-12-02
 
位於本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七號二十樓之一建築物(台北一○一大樓),免計容積之梯廳申請室內裝修審查,得否於梯廳內設置無門禁之玻璃門乙案,復如說明。94.9.12 94-12-04
 
研商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一條第十八款設置之來層,其公共樓梯、電梯間等應否計入該層樓地板面積疑義會議紀錄乙份。94.9.21 94-12-09
 
 
三、區域計劃法令

有關本府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處分通知作業程序,請依說明辦理。93.9.1 94-01-02
 
有關非都市土地辦理更正編定為一般建築用地之合法房屋認定證明文件一案,請依說明事項辦理。93.11.9 94-01-12
 
關於山坡地開發許可核准之住宅社區開發案申請建造執照時,得否調整各宗建築基地原核定之開發戶數惟總和不超出原開發許可計畫核定之總戶數疑義乙案。94.3.23 94-04-12
 
有關專案輔導之休閒農場內現有設施、建築物等座落於百分之三十以上之坡地,申請用地變更編定、建築執照等之處理原則案。93.12.17 94-06-02
 
有關非都市土地一般農業區丁種建築用地申請倉庫使用是否為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乙案。94.3.4 94-07-01
 
關於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二十三條規定申請雜項執照展期相關疑義一案處理原則。94.6.21 94-08-11
 
本處供水區域之山坡地開發案,涉及供水計畫書及用戶用水設備表後工程設計圖審查相關程序,詳如說明。94.9.16 94-12-06

 
四、都市計劃法令
 
 
關於貴市大同區大稻埕歷史風貌特定專用區之歷史街區建築物,其容積移轉計算公式得否適用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第九條第三項規定乙案。93.9.15 94-01-05
 
有關小型酒類釀造配製及啤酒製造業之使用組別調整乙案。93.9.24 94-01-09
 
針對本市商業區﹝含信義計畫地區﹞全棟作為住宅使用得否適用綜合設計開放空間獎勵乙案。93.10.4 94-01-10
 
研商「公有公共設施用地在尚未經需地機關取得前,是否屬都市計畫法所稱之公共設施保留地」會議紀錄乙份。93.7.22 94-03-01
 
研商「都市更新案件之建築法規適用基準日及都市更新條例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二款當地居住樓地板面積平均水準獎勵之認定時點及試算基礎相關事宜會議」紀錄乙份。93.12.15 94-03-08
 
關於應回收廢棄物回收、分類、暫存業務之業者其場內建築物用途分類乙案。94.1.7 94-06-04
 
「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第二條之一有關「不規則基地」之認定,請確實依本府都市發展局八十八年十二月十七日北市都二字第八八二二七八一六○○號函及九十年一月四日北市都二字第八九二三一四一八○○號函﹝如附件﹞檢討辦理。94.4.6 94-08-04
 
有關本市畸零地使用規則第五條第二項執行原則乙案。94.5.13 94-09-02
 
有關商業區道路拓寬拆除騎樓之建築物用途變更涉及法定退縮騎樓疑義乙案。94.5.24 94-09-03
 
有關本市土地使用分區附條件允許使用核准標準中「營業樓地板面積」認定方式,如說明。94.6.15 94-09-07
 
有關使用執照核准用途為「工廠」之建築物,其室內裝修得否按實際裝修後用途「辦公室」申請審查許可乙案。94.6.23 94-09-07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非為道路用地之公有土地,如現況為可通行車輛之整段現有巷道,並聯通計畫道路,且最小寬度在三?五公尺以上,可通行車輛者,不予核發公私有畸零地合併使用證明書,並自九十四年八月一日實施。94.6.27. 94-09-08
 
有關『高雄市都市設計審議地區透天類型基地綠化執行方式』規定惠請轉知 貴會會員據以辦理乙案。94.5.11 94-11-03
 
「研商都市計畫農業區及保護區以外之使用分區興建農舍,是否應依農業發展條例及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規定辦理相關事宜」會議紀錄乙份。94.7.27 94-12-01
 
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有關第六組社區遊憩設施之『供社區之非營業性』定義規範,並自即日起實施。94.9.13 94-12-05

 

詳細資料

  • ISBN:9789577053220
  • 叢書系列:法規類叢書
  • 規格:精裝 / 20 x 26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 出版地: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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