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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解愛情法律學

圖解愛情法律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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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愛情也是有法可管的,以圖解方式解析愛情的法律常識,清楚易懂
  —以圖示及流程說明的方式學會在兩性關係中如何保護自己
  —提供戀愛、分手、結婚、離婚各階段實用的法律知識與自保步驟

  童話故事中,王子與灰姑娘一見鍾情,奮力衝破層層阻礙,為愛廝守。這樣的浪漫愛情,幾千年來一直在虛幻與現實中不斷上演。我們總是頌揚著愛情的偉大,強調相愛是兩個人的事,不分貧富貴賤,旁人更是無權干涉。

  浪漫愛情的背後,當灰姑娘換上一身華服,卻發現王子是個佔有慾極強的暴力男時,她該向誰求救?當王子一怒之下,要灰姑娘脫下他送她的所有禮物,她可以拒絕嗎?當花前月下,王子想要來個霸王硬上弓,灰姑娘能叫人把王子拿下嗎?又或者,王子遇見比灰姑娘更悲慘的黑姑娘,憐憫之愛油然而生,腳踏兩條船,三個人誰是誰非,有法可判嗎?

  「法、理、情」三分法衡量是非曲直的背後,多少顯示我們以為法與情應該被分開看待。但人類最美麗的感情背後,處處充滿陷阱。親密行為、金錢借貸、個人隱私,許多在戀愛中義無反顧的奉獻,卻可能已經踩到法律的界線;訂婚、結婚、生兒育女,各式人生中必經的過程,也可能時時需要法律的介入與保障。

  本書是要告訴戀愛中、分手、結婚,甚至是離婚之男男女女,如何在這場愛情遊戲中,了解並應用法律來保護自身安全、爭取應有權利,尤其避免誤踩法律的界線。讓本書?你經營一場安全美滿的愛情關係!

作者簡介

曾祥之

  出生在台北的六年級生,是個熱愛學習、創意思考,更愛美食與旅遊的多方位法律人,足跡踏遍全球幾十個城市,期待把大家看到會睡著的法律大眾化,變成像7-ELEVEN一樣方便的好鄰居。

  政大EMBA 98、美國威斯康辛大學(UW-Madison)法學碩士、國立中正大學法學士。現任上市企業法務主管,歷任科技與金融業法務處、大學財經法律系兼任講師。

 

目錄

第一篇 愛情
.金錢關係
.個人隱私
.性行為
.劈腿

第二篇 情人分手 防止情人變狼人
.金錢關係
.個人隱私
.分手暴力

第三篇 結婚 結婚不只是兩個人的事
.訂婚效力
.結婚
.夫妻財產關係
.夫妻之間的權利義務

第四篇 離婚 情長,法律路更長
.離婚原因
.怎麼離婚
.財產分配、贍養費、子女撫養權

 

推薦序

法律人的心,也可以溫柔體貼

施慧玲 教授

  《圖解愛情法律學》,這本書在商周的「人與法律」系列中,應該算是一本比較特別的書吧!首先,它是本土創作的,是關於我們自己的。其次,它是剖析愛情的,是浪漫卻寫實的。並且,它是圖解法律的,是易懂又好用的。不過,最重要的是,它讓我深深感受到,法律人的心,也可以溫柔體貼……

  本書作者曾祥之,是我在中正大學法律系的學生。在校的時候,他不是成績特別優異的學生,卻是讓老師們印象很深刻的一個。聰明、幹練、沉穩卻又靈活,這是祥之給我的印象。畢業後,祥之說要去美國唸書,我感覺像他這樣的孩子,可以到「文化大熔爐」去開開眼界,應該會有特別的收穫。在美國取得法學碩士學位後,他回到中正大學來拜訪老師們,還特別給我帶了一條像是桌巾的圍巾(或者是倒過來的,我至今仍沒有弄清楚)。之後,祥之又去政大讀了個EMBA,讓我們在大學評鑑的時候,不由得就想到要他回來跟學弟妹們講講話,指引年輕的孩子們看見法律人寬廣且多元的出路。偶爾聽同事們或祥之的同學提起他的現況,言語之中總是透露一個訊息:曾祥之,好特別的一個法律人!

  寫這本書,《圖解愛情法律學》,我想,祥之除了本著法律知能訓練的背景與關懷社會脈動的心思,應該還巧妙地融合了多年的行銷專業與經驗,嘗試要把原來高高在上又招惹眾議的法律,轉化為可以供人民自由取用的普及化商品。對於法律專業者而言,這一本書又正好可以供為既消遣又知性的「伴手禮」,茶餘飯後隨意翻翻,還可能引發研究與教學的靈感。法律系的孩子們在腦袋遭受法條的無情攻擊時,也可以拿起祥之學長的這本書出來讀讀,一則幫助緩解壓力,另則得以觸類旁通。平時不接觸法律的讀者們,如果想要輕鬆卻有效地看看法律,就不妨從這一本書開始,它貼近生活、淺顯易懂又有圖解說明,讓我們不知不覺地,就懂了不少有用的法律。

  對於我,祥之大學時代的「民法親屬繼承」以及「法律社會學」老師,這一本書著實證明了:法律人在硬邦邦的法條、死板板的理性之外,還可以有顆溫柔體貼的心──溫柔地對待並排解愛情引發的意外與不幸,體貼地設想且說明法律提供的各種資源與解決途徑。

愛情的經營,需要法律嗎?
法律的認識,需要圖解嗎?
讀了這本書,你我自有答案。

(本文作者為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兼國際交流事務中心主任兼法律e化與互動教學研究中心主任)

 

詳細資料

  • ISBN:9789866472503
  • 叢書系列:人與法律系列
  • 規格:平裝 / 176頁 / 15 x 21 x 0.88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 出版地:台灣
 

內容連載

防止情人變狼人

話說談戀愛是合久必分,分久必合,怎麼愛需要智慧,怎麼分更是一門學問!有人愛得轟轟烈烈,分手時卻草草收場,找個很瞎的理由就銷聲匿跡。有人被劈腿後不堪打擊,吵架、自殺樣樣出籠,三敗俱傷。還有人電話騷擾、跟蹤,造成對方極大精神壓力,以為死纏爛打對方就會回來身邊。更慘的是,戀愛時錢不分你我,分手後才知怎麼討都討不回來;兩人共同的親密照片,熱戀時是愛的見證,分手後一張張都變成傷害證明。其實,分手不但有撇步,還牽涉到許多法律問題。本篇將告訴大家,如何在斬斷爛桃花之際,又可以保障個人權益與隱私,還能安全分手。戀愛畢竟不比婚姻,不論什麼原因,如果真的不適合,早點離開對雙方都好,與其報復而付出慘痛代價,不如開心迎接下一段新戀情。


◎同居時一起出錢購買的東西,分手後如何分配?

兩人一起出錢購買的東西,理應由兩人共同擁有,也就是民法上所謂的「共有」關係。依法來說,這件東西不管是怎麼使用,或者怎麼處理,都要由共有人(情侶雙方)同意。那麼分手之後,共有的物品應該怎麼分配呢?最好的狀況當然還是由兩人談好分配的方式或補償條件。但如果男女雙方無法達成協議,依法有兩種處理方式:一是原物平均分配給雙方,比如說有兩台冷氣,則每人各取一台;二,若某件物品(比如車子)無法平均分配時,則可以變賣取得金錢,由共有人平均分配。

倘若共有的物品是桌上型電腦,分配時男生拿到價值一萬元的主機,女生拿到價值五千元的液晶螢幕,碰到這種明顯不公平的情況該怎麼辦?民法規定,應以金錢補償相差價值,也就是說,這時應由男方支付兩千五百元補償女方。

俗話說,談錢傷感情,談戀愛更不應該斤斤計較,但為了避免未來的無謂爭執,且為了保障自己的權益,凡是還是事前說清楚比較好,如果想要兼顧自己權益,又不想戀愛時談錢撕破臉,建議兩人同居時,物品還是分開購買,所有權各自歸屬,共同使用,將來分手也各自取回,如此可以免去為了東西分配而爭吵。


◎分手後偷刷前男友的信用卡買東西,只要對方原諒就沒事了嗎?

信用卡是現代人最便利的交易工具,只要簽個名,不管東西的價格有多高,都可以馬上拿到手。但近來信用卡的發卡浮濫,使用時商家也沒有謹慎確認,導致盜刷的情況頻傳。可別小看這個盜刷的小動作,所涉及的刑責可是會嚇你一大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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