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1
如今讀來的「原點」感受
《撒冷地》於一九七五年時出版,是史蒂芬.金的第二本小說。對金而言,雖然前一年推出的處女作《魔女嘉莉》頗受歡迎,但當時將金名氣一口氣推高的《魔女嘉莉》電影版尚未推出,是以《撒冷地》的成敗與否,仍對金接下來的作家之路有著極具指標性的影響。
所幸的是,《撒冷地》這本金自稱融合了《德古拉》與《小城風雨》(Peyton Place, 1957)的恐怖小說,在銷售上不僅順利延續前作佳績,甚至還入圍了一九七六年世界奇幻獎最佳小說項目,使金的地位因此更為鞏固,令本書繼《魔女嘉莉》電影版後,亦於一九七九年改編為三小時長的電視電影《午夜行屍》。而這部《午夜行屍》,也在經典恐怖片《德州電鋸殺人狂》、《鬼哭神號》的導演陶比.胡波打造下,入圍了愛倫坡獎最佳電視節目及三項艾美獎,獲得評論界的優異評價,此後亦曾另行改編為七集的廣播劇版本,以及新版電視電影等作。
或許你在閱讀《撒冷地》的前半段時,會感受到這本小說的時代性(事實上,就連金在本書的後記中,也曾提及這本七○年代的小說「在許多部分都有點過時」)。但若是細心思量,你便會發現這樣的感覺與其說是「過時」,不如以「復古」來形容會更為妥切一些。
正如金所提及的一樣,這本以「吸血鬼肆虐小鎮」作為主題的小說,其實巧妙轉化了《德古拉》的情境。在書中,神祕的陰森古堡,變成了一棟鬧鬼傳聞不絕於耳的廢棄大宅。而二十世紀的鄉間小鎮,則在城鄉發展的劇烈差異下,成為如同十九世紀化外之境般的存在。在《德古拉》一書中,吸血鬼造訪了當時最為進步的倫敦;而在《撒冷地》裡,吸血鬼則回歸至比起城市、顯然更適合他們生存的現代偏遠小鎮。
於是,就在這些相似且可供對應的元素中,才令全書擁有如此強烈的復古氛圍,同時也更進一步地讓金得以藉由本書,開始實驗其「小鎮生活作為社會及人類心理的縮影」的創作觀。
如果你是金的忠實書迷,肯定會對他筆下虛構的「城堡岩鎮」感到印象深刻。金不僅以城堡岩作為故事背景寫出多部作品,就連在他推出號稱是「城堡岩系列完結篇」的《必需品專賣店》後,也仍依依不捨地在其後多本著作中,不時帶領讀者回到城堡岩這個地點探望一番。
然而,就像金在中篇小說〈太陽狗〉前言裡提到的一樣,雖然在設定上,這個全名為「耶路撒冷地」、鎮民暱稱為「撒冷地」的虛構小鎮,與城堡岩各自位於緬因州的南北兩端,但對金來說,城堡岩其實就是沒有吸血鬼的撒冷地。是以從這樣的角度來看,《撒冷地》則讓我們看見金在剛成為職業作家時,努力以多線手法展示小鎮居民的生活面貌,並進一步地藉此呈現社會縮影,將各種隱藏在表面下的人際關係衝突,轉化為推展小說情節的寫作嘗試。
除此之外,就其他方面而言,《撒冷地》也是一本足以讓我們窺見金後來創作習性的縮影及起始之作。例如,這是一本金首次以作家作為主角職業的長篇小說,也是部金首度讓主角回到離開已久的故鄉,嘗試克服童年夢魘的作品。
雖然如今看來,與金後來精進的寫作能力相比,《撒冷地》一書在上述提及的特點部分仍未臻成熟,但諸如此類的故事元素,卻也得以強調出金在寫作能力上的演變脈絡,而這點,正是金的書迷不可錯過本書的最大原因。甚至,如果你是恐怖小說或電影迷的話,自然也不可錯過這本首度將「吸血鬼」與「美國小鎮」妥善融合,影響了後來無數好萊塢恐怖電影的濫觴之作。
關於這本《撒冷地》,還有一點頗值得一提。雖然本書是金早期的名作,但對台灣讀者來說,卻也是過去未曾發行過繁體中文版的遺珠之憾。但幸運的是,這回的《撒冷地》除了讓金的書迷得以一償宿願外,皇冠出版社更挑選了美國於二○○五年時推出的特別版作為此次的引進版本。在這本特別版裡,除了《撒冷地》的小說本文,還另行附錄了過去曾收錄在《玉米田的孩子》(Night Shift, 1978)短篇集中,與「撒冷地」這個小鎮相關的兩部短篇作品。
其中的〈耶路撒冷地〉,是在《玉米田的孩子》中首度公開之作。本篇將故事時間點拉回十九世紀,並交代了撒冷地過去的黑暗歷史。雖說這篇小說與《撒冷地》的故事無關,而是一篇向霍華.菲力普.洛夫克萊夫特筆下「克蘇魯神話」系列小說的致敬之作,但在寫作手法方面,卻也採用了如同《德古拉》般的書信體作為體裁,並以不同的故事元素,讓人再度聯想到如同「城堡岩」系列般所會出現的情況。
至於另一篇〈夜荒荒心慌慌〉,則是金一九七七年首度於《緬因雜誌》(Maine)上發表的作品,故事時間點設定為《撒冷地》事件的數年後,並直接交代了這個小鎮後來的發展為何。由於〈耶路撒冷地〉於數年前曾以〈耶路撒冷之籤〉這個譯名收錄在《克蘇魯神話》一書中,是以〈夜荒荒心慌慌〉一篇,相信亦是許多讀者至今仍未曾讀過的短篇作品。
除了這兩篇短篇,這本《撒冷地》特別版最有趣、同時也是最具收藏性的部分,便是收錄了原本被刪去及修改的數十頁初稿內容部分。在這些刪除段落中,每一段的前頭都有金的補充說明,告訴讀者這些段落原本位於故事中的什麼位置。而透過這些段落,也可以讓我們更清楚地了解到從初稿到定稿之間,一則故事可以產生多大的變化,甚至還能讓讀者實際揣想編輯與作家的合作方式,並對小說的創作過程有著更進一步的了解,亦與全書在如今讀來的「原點」般感受,擁有相互呼應般的效果。
在漫長的等待下,此刻你手上的這本《撒冷地》,不僅可以讓你看見一個引領恐怖文類數十年之久的作家風格原點,我想,光是那些讓人心動不已的特別收錄,便已經讓人覺得這樣的等待,的確是十分值得的了。
談史蒂芬.金的《撒冷地》
【文字工作者】劉韋廷
導讀2
我已退休的岳父當初還在緬因州公共服務局上班的時候,辦公室裡有一個很酷的標語,寫著:當年我有八個想法,沒有半個小孩;如今我有八個小孩,沒有半個想法。我很喜歡這句話,因為想當年,我還沒有出版任何一本小說的時候,腦中關於小說藝術的發揮與想法,大概有兩百個(如果日子好的話,有兩百五十個)。如今,我名下出版的小說大約有五十本,但是對於小說只剩下一個想法。如果由我來教授寫作專班的話,大概只剩下十五分鐘的話可以講。
話說當年我所擁有的其中一個點子,是把布拉姆.斯托克的封建領主《德古拉》吸血鬼謎團,跟法蘭克.諾力斯的自然主義小說,以及我小時候很喜歡的E. C. 出版社恐怖漫畫,三者結合在一起,寫出一部偉大的美國小說。不過要記得,我當年才二十三歲,所以不要跟我計較太多。那個時候我有一張熱騰騰的教師證書,上面的墨水搞不好都還沒乾,出版了八篇短篇小說,對於自己的能力有絕對合理的信心,甚至還高估了自己的重要性。我還有一個太太,帶著一部打字機,喜歡聽我講故事──最後這兩樣,當初我視為理所當然,後來卻成了最重要的關鍵。
我當初真的以為把《德古拉》與《地窖故事》組合在一起就可以寫出一部《白鯨記》?沒錯,我當時確實是這麼想的。我甚至還打算在小說的前段規劃一個區塊,叫做「血統」,把所有關於吸血鬼的筆記、剪報、短詩統統列出來,就像梅爾維爾在他的小說前面詳細介紹鯨魚一樣。可是《白鯨記》在梅爾維爾生前東拼西湊加起來只勉強賣了十二本,難道這樣的結果不會讓我卻步?答案是,不會。我當時認為,小說家應該有長遠的思維,有高超的看法,而這當然不包括人間煙火(我太太是鐵定不會同意的,我想梅爾維爾太太應該也是一樣)。
總而言之,我希望我的吸血鬼小說能夠跟斯托克旗鼓相當,因為《德古拉》勢必會以史上最樂觀恐怖小說的地位流傳下去。德古拉伯爵,在他小小的黑暗歐洲領地外西凡尼亞受到敬畏,但卻犯了最致命的錯誤,打算擴張勢力範圍。到了倫敦市後,他遇見了深受科學與理性教養的一群人,這是他始料未及的──亞伯拉罕.凡赫辛,此人對輸血技術瞭若指掌;約翰.西瓦,用蠟筒留聲機錄製聲音日記;米娜.哈克,用速記法寫日記,後來成為無畏吸血鬼獵人成員的秘書。
斯托克對於現代的發明與創新顯然相當著迷,而他小說當中的根本命題也極為明顯:一邊是外國黑暗勢力的代言人,另一邊是一群素質良好、為人正直的英國人,善用現代化生活設施。兩方對壘之下,黑暗勢力毫無勝算。 於是德古拉遭到追殺,一路從卡非斯,他的英國基地,逃回外西凡尼亞,最後在日落時分遭木樁穿心而過。吸血鬼獵人也為這場勝利付出了代價(這是斯托克的精心設計),但他們會獲勝一直都是很確定的。
一九七二年,當我坐下來寫我自己的版本時,威廉.干茲與艾爾.飛爾斯坦詼諧焦慮的猶太美式神話,取代了羅馬尼亞民間故事,變成我主要的動力來源──我看到的是迥然不同的世界,斯托克眼中充滿希望的神奇裝置似乎已經開始變得讓人不安,甚至危險不已。我的世界已經開始被它自己的產物噎住,能源日漸稀少,人類猶不知節制,不僅有核子武器的問題,還有核子擴張的危機(大規模恐怖攻擊,謝天謝地,在那個時候還沒有現形)。我自己跟我所處的社會是在科技彩虹的另外一端,在這樣的陰霾之下,我的小說開始成形。在這本小說裡,簡單說,吸血鬼最終會把勇敢的吸血鬼獵人當成午餐吃掉(不過因為是吸血鬼嘛,所以是在半夜吃。)
寫了三百頁左右(那時候的暫名叫做《二次來臨》),另一本書《魔女嘉莉》出版了,我對小說寫作這件事的第一個看法就這麼魂歸西天。多年之後,我聽到艾爾佛列得.貝斯特的名言:「書才是老大」。但那時候早已不需要他來提醒我,寫作這本後來稱為《撒冷地》的小說過程當中,我就已經對這種情形了然於胸。當然,作者可以強加控制,只不過這種做法是狗屎。寫一本控制型的小說叫做「擬定情節」;而繫上安全帶,讓故事來主導才叫做「說故事」。說故事就跟呼吸一樣自然,如果用擬定情節的方式來寫,等於是在施作文學版的人工呼吸。
既然我對新英格蘭小鎮如此厭惡(我就是在這種小鎮裡長大的,所以我真的瞭解它們),我筆下的德古拉伯爵面對那一票弱小的文明世界理性代表當然會大獲全勝,毫無疑問。我唯一沒有料到的是,我的角色並不安於當弱小的代表,反之,他們十分活躍,並且積極行動──有時候是很聰明的行動,有時候是愚蠢但勇敢的行動,全都是自動自發的。《德古拉》在結局的時候活著的角色比較多,相對之下《撒冷地》就少很多,但是這本小說依舊是一部非常樂觀的作品──顯然違背了年輕作者的本意,但這是我樂於見到的。如今,我依舊可以看得到破綻與漏洞,看得到新手駕馭所產生的傷痕,但是我也看到了許多充滿力道的片段,甚至還有幾分優雅。
雙日出版社出版了我的第一本小說,有出版我第二本小說的優先權。那時候我寫完了這一本跟另外一本小說,我認為是「嚴肅的」小說,叫做《道路施工》。我把這兩本書都拿給當時的編輯比爾.湯普森看,看完之後他說兩本都喜歡。兩人吃完午飯之後什麼也沒有決定,就走回出版社。在公園大道跟五十四街的轉角處(大概那附近),行人止步的燈號亮起,我們停了下來,這時候我按捺不住,問比爾應該先出哪一本。
他說:「《道路施工》應該會獲得比較多嚴肅文學界的目光,但是《二次來臨》是吸血鬼版的《派頓小鎮》,很棒的讀物,會很暢銷,只是有個問題。」
「什麼問題?」我問,這時候行人止步的燈號轉變成行人通行,我們四周的人開始往前走。
比爾邁步走下行人穿越道,在紐約市,你絕對不能浪費行人通行的時間,即便是有什麼大事要決斷。而這個決定(即便在當時我可能也已經感覺到了)即將會影響我的下半輩子。「你會被歸類為恐怖作家。」他說。
我鬆了一口氣,笑了出來:「我才不在乎他們叫我什麼,只要支票不要跳票就好。」我說:「那麼就出版《二次來臨》吧。」於是我們就真的執行了這個決定,不過書名先是改成了《耶路撒冷地》(因為我太太塔碧說,《二次來臨》聽起來像是性愛手冊),後來又改成了《撒冷地》(因為雙日出版社的頭頭說《耶路撒冷地》聽起來像是宗教書籍)。書出版之後,我真的被冠上恐怖作家這個名號,我沒有承認這個標籤,也不否認,因為我覺得這跟我所做的事情一點也不相關。但倒是讓書店很容易幫我的書分類上架。
從那個時候起,我就把所有小說寫作的想法拋在腦後,只留下一個,也是我最早擁有的一個(大概七歲的時候,就記憶所及)。而這一個我應該會一直抓住不放,直到最後:說故事的感覺很好,要是別人真的想聽,那就更好了。我想《撒冷地》儘管有諸多缺點,但是還算得上是好故事,是恐怖的故事。如果你從來沒有聽過,那麼現在就讓我說給你聽。而要是你已經聽過了,那麼就讓我再說一次給你聽。所以,把電視關掉吧──啊,何不乾脆把所有的燈都關掉,只留下你最常看書的那一盞,在朦朧之中聽我談談吸血鬼?我想我可以讓你相信他們真的存在,因為當初我在寫這本書的時候,我也相信他們存在。
史蒂芬.金
緬因中央羅福沃
二○○五年六月十五
作者筆記
後記
我第一次讀到《德古拉》,是在九或十歲的時候──當時大約一九五七年。我不記得為什麼自己想讀這本書,也許是因為學校同學說的某句話,或是因為約翰.拉克里「驚嚇劇院」裡所播的某部吸血鬼電影,反正我就是看了。那是我媽媽從史特拉福公立圖書館借回家的,而且她沒有多說什麼就把書交給了我。我的兄弟大衛和我都是早熟的讀者,母親也非常鼓勵我們多閱讀,只禁止我們接觸極少的書籍。她常常會把我們倆其中一人說要的書遞給我們,同時補上一句:「裡頭都是垃圾。」她的語調透露,她知道這麼說並沒有辦法阻止我們;相反地,還很可能會鼓勵我們繼續讀下去。另外,她也知道垃圾也有它存在的價值。
對我的母親娜莉.露絲.皮爾斯布里.金來說,《黑板森林》是垃圾;瑪麗.蘭哈特的《蝙蝠》是垃圾;厄文.舒曼的《安博公爵》更是垃圾到了極點。但是她從來不曾禁止我們讀這些書,只禁止我們去看極少數的其他故事。那些書被我母親形容為「爛垃圾」,而《德古拉》並不隸屬其中。被她稱為爛垃圾的書當中,我現在只清楚記得三本:《小城風雨》、《金石盟》和《查泰萊夫人的情人》,而我在十三歲時就把它們都讀完了,而且還讀得很愉快……但這些書都比不上布拉姆.斯托克的小說中,古老恐懼與現代科技和調查技巧撞擊所產生的巨大效果。我想這本書應該自成一類。
到今天為止,我還清楚地記得史特拉福圖書館的那本書,而且想來就很愉快。它的樣子就和圖書館中常被借閱的熱門書籍會一樣:鬆鬆散散,頁角摺起,第三百三十一頁上有一塊芥末漬;翻到第四百六十八頁,則能聞到某個讀者不小心灑上的一絲餐後威士忌。只有圖書館的書,才能闡述好的故事讓人移不開目光、無聲卻勝過雄辯滔滔的威力。好的故事就是會這樣長存下去,地位完全不會變動,不出聲音卻展露智慧,而我們可憐的人類卻只會漸漸變老,行動越來越緩慢。
「你可能不會喜歡。」當時我媽說:「這本只是一堆信件而已。」
《德古拉》是我第一次看的書信體小說,也是我對成人小說最早的涉獵之一。結果我發現裡面不只有書信,還有日記、剪報及西瓦醫生保留在蠟筒上的奇異「留聲機日記」。在閱讀這樣拼拼湊湊的作品起初會有的奇異感漸漸消退後,我愛上了這種形式。這種形式裡有一種理由正當的窺視,散發出無比的吸引力。另外,我也深愛這個故事。裡頭有許多恐怖的段落──像是喬納森.哈克漸漸明白自己已被囚禁在伯爵的城堡;露西.衛斯坦拉在她的墓中被木樁釘心的血淋淋畫面;還有米娜.莫瑞.哈克額頭被灑上聖水,開始灼燒的場景──但讓我感受最強烈的(請記得,我那時候才九到十歲),卻是那群勇敢無懼的冒險者,先是勇氣十足地盲目追趕德古拉公爵,把他追出了英格蘭,接著又回到歐洲,最後追到他的家鄉外西凡尼亞,然後在日落時將一切畫下句點。當我在十年前看到托爾金的《魔戒三部曲》時,我心想:「該死,這根本就是稍微陽光一點的斯托克的《德古拉》嘛,佛羅多演的就是喬納森.哈克,甘道夫是醫學教授范可辛,索倫則是德古拉公爵本人。」我想《德古拉》是我所讀過的成人小說中,第一本真正讓我感到滿足的,因此我也不意外它在很早的時候就對我產生不可磨滅的影響。
一、兩年後(這時我母親、我兄弟和我已經離開康乃迪克州,搬回我們的老家緬因州),我在地方上一家叫做「肯納培克河水果公司」的小雜貨店裡找到一堆藏起來的漫畫書要賣。這疊書的封面已經撕破了,每本可能五分錢就能買到。其中一些是《經典故事插畫》(爛),有幾本是《唐老鴨》(讚),還有許多是E. C.漫畫出版社所出的故事,像是《魔界奇譚》和《恐怖墓穴》(這是最棒的)。在這兩部漫畫中,我發現一類新的吸血鬼,他們都比斯托克的德古拉公爵更粗野,而且肢體更像怪物。他們是蒼白、偏執的惡夢,露著巨大的尖牙和肥美的鮮紅嘴唇,不會優雅地啜飲幾口鮮血,就像德古拉公爵每次都浪費了露西.衛斯坦拉的靜脈,只小口吸個幾口那樣。在E. C.漫畫裡,由費爾德斯坦創造,並由「嚇人精」葛萊姆.英格爾的畫筆賦予陰森駭人生命的吸血鬼們,都更常撕裂、扯裂,把東西撕個粉碎。在一個故事裡,經營餐廳的吸血鬼居然真的在垂死受害者的脖子上,裝上了水龍頭,他們會把受害者頭下腳上倒吊起來,大口大口喝著噴湧而出的溫熱紅色血漿,就像從後院橡皮軟管中直接狂飲的小孩那樣。而這些書中受害者,也不只是呻吟或嘆氣(像露西在她少女床上那樣),而是更常發出一長串咿、啊開頭的尖叫,像是「咿咿咿咿咿咿咿!」和「啊啊啊啊啊啊啊啊!」這類看起來像是在咳痰的聲響。這一類吸血鬼不只是嚇到我,而是他媽的把我嚇壞了,他們在我的惡夢中追逐我,咧開嘴唇,露出駭人的食人尖牙。
我媽並不欣賞E. C.漫畫出版社的作品,但她也沒把它們拿走。這些書是垃圾,她也常這麼說,但顯然它們並不是「爛」垃圾。最後,是我自己放棄了它們(她八成早就知道我會這樣,而且要不是她跟我碎碎唸,我搞不好會放棄得更快),但那些吸血鬼還是在我心上揮之不去,就像斯托克的德古拉公爵那樣,以自己的方式鮮明、歷歷在目地陰魂不散。也許他們甚至更加鮮明、歷歷在目,因為他們和德古拉公爵不同,他們是美國吸血鬼。他們之中,有些會開車……有些會出門約會……還有一些甚至開了一家吸血鬼餐廳(我還記得裡頭的一道特餐是油炸血痂)。如果這種天殺的小餐館不能算是老式的美國自由企業,那麼還有什麼能算是呢?
我在一九七一年和《德古拉》重逢,當時我在高中教英文,課名叫做「科幻小說」。我和它的重逢是驚惶不安的。我知道在二十四歲時讀書,和九歲或十歲所讀書的感覺會大大不同(而且我還不只是要閱讀,而是要研讀和教授──雖然只是教高中生而已)。通常你會覺得書沒那麼厲害了,不過偉大的鉅作只會更加震撼,並在你心中投下更長的陰影。而《德古拉》就是這樣的一部鉅作──雖然它的創作者在餘生裡沒有太多其他創作(有些幾篇短篇故事,像是《法官的宅子》就仍然禁得起考驗)。我的學生們很享受它,而我甚至比他們更享受。
有天晚上,在我第二次體驗血腥公爵冒險故事的期間(我只在高中教了兩年),我問我太太,要是德古拉不是出現在世紀之交的倫敦,而是在一九七○年代的美國會怎麼樣。「他可能會從紐約上岸,然後被計程車撞死,就像亞特蘭大的瑪格麗特.米契爾一樣。」我補了一句,哈哈笑了。
我太太(她是我所有成就的最大推手)卻沒有跟我一塊兒笑。「要是他來到這裡,來到緬因州,會怎麼樣?」她問。「要是他來到鄉間呢?畢竟,他的城堡不就是在鄉下嗎?在外西凡尼亞的鄉下?」
這樣一句話就夠了。我的心裡燃起了各種可能性,有些是滑稽可笑的,有些是恐怖的。我看到了這樣一個人──這樣一個東西可以在某個小鎮上輕易遊走,散佈他致命的毒素;當地人會和他過去在家鄉熟識及統治的農夫非常類似,再靠幾個貪心的社區同濟會成員的幫助(就像房地產經紀人賴瑞.克拉起特),他很快就能夠恢復他過去的身分:波雅亞,也就是主人。
我看到的還不只如此。我看到史崔克的貴族吸血鬼可以與E. C.漫畫裡的肥美吸血水蛭結合在一起,創造一個流行文化雜種,一部分是高貴貴族,一部分是嗜血呆瓜,就像喬治.羅密歐《活人生吃》裡頭的殭屍一樣。而在我所居住、並且仍然熱愛(這通常和我更精明的本能反應格格不入)的越戰後美國,我從周遭社會的不正義(社會中有錢的人越來越有錢,窮人領救濟金……如果他們走運的話)看到了一個隱喻。
我也想講個逆轉《德古拉》的故事。在斯托克的小說裡,你幾乎能在任何事物上找到英國維多利亞時期的樂觀,就像當時剛剛發明的電燈一樣閃亮。古老的邪惡來到城巿裡,接著就被使用輸血、速記和打字機的現代吸血鬼獵人給驅散了(當然,他們還是有掙扎一下)。我的小說可以從望遠鏡的另一端往回看,反過來讓電燈和現代發明協助吸血鬼,使人類完全無法相信他們的存在。即使是卡拉漢神父,神在地上的使者,也無法真正相信巴婁的存在──沒辦法,就連證據在他雙眼前出現也沒辦法。於是卡拉漢就被送進伊甸園東邊的諾得之地了(在《撒冷地》當中,底特律就是諾得之地的替身)。我心想,在我的故事裡,吸血鬼可能會獲勝,好運會站到他們那一邊。去開車吧,孩子們。或是去開餐廳。歡迎來到撒冷地,今日特餐是血香腸。
可是故事並沒有照著我當時的想法發展──你要是讀過書就知道了,因為最後我的人類角色比我原本預期的還要更堅強。我得費不少勇氣,才能讓他們照著自己的意願,漸漸支撐起彼此,但我終究還是找到了那勇氣。如果身為小說家的我曾經在任何一場戰役中獲勝的話,那麼這大概就是那一仗了。在二戰之後(尤其是越戰期間),作家們要想像毀滅實在是非常輕鬆,要想像筆下的人物在不斷的嘗試中越來越渺小、而不是越來越茁壯,實在非常容易。但我發現,班.米爾斯想當個大人物。事實上,他想做個英雄。於是我就讓他去成為他想成為的人物,而我從不曾為此感到遺憾。
《撒冷地》一開始是由達博岱出版社在一九七五年出版的。今天,它在許多部分都有點過時了(我一直是個「作品會展現時代性」的作家,這傾向比我希望的還要明顯),但我仍然很喜歡它,也會把它列入我的最愛名單當中。我喜歡它所描繪的新英格蘭小鎮;喜歡書裡漸漸加深逼近的威脅感;喜歡書中刻意強烈呼應了《德古拉》和E. C.漫畫書裡頭,那些吸血鬼們撕扯、撕裂、啃囓的片段,而不是重複在牧師家的品嘗會上,勢利鬼們小口小口細細啜飲紅酒的畫面。最重要的是,我喜歡這本書上巿時,它像架模型飛機一樣衝進了一個所有規則都變得毫不重要、所有事情都有可能的世界(和它一比,我的下一本書《魔女嘉莉》幾乎顯得暮氣沉沉)。這本書裡也有比較多的信心,更多想要展現幽默的企圖(其中一個角色說:「天已經快要塌下來了,你連幾個吸血鬼的存在都不敢相信。」),更多突破極限的嘗試。某方面來說,這本書可以算是我身為作家的成人禮舞會。
把《德古拉》從史特拉福公立圖書館帶回家給我的那位女性,從來沒有讀過《撒冷地》。在《撒冷地》的初稿完成後,她已經病得太重,無法讀太多東西了──在她的一生裡,閱讀一向是她最大的享受,而等到小說出版,她已經過世了。要是她讀到《撒冷地》,我想她大概會展現她平時馬拉松選手般的閱讀耐力,菸一根一根接著抽,一口氣讀完最後的一百頁,接著哈哈大笑,把書擺到一旁(但還算是喜歡),宣佈這本書是垃圾。
不過也許她不會說這是「爛」垃圾。
加州龍布嶼
一九九九年二月二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