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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學會政府採購最有利標(四版)

一本學會政府採購最有利標(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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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政府採購攸關國計民生與施政績效,用的是全民的納稅錢,沒有理由不把效能做好,而「最有利標」就是體制中最常用來追求品質、效能的利器;面對國際競爭白熱化的現況,不以低價取勝的「最有利標」,也是現階段台灣可望突圍而出的優勢。然而,「最有利標」相對繁瑣的作業程序,卻形成了承辦人員的一道門檻。

  本書各章從作者的遊歷經驗或心情體會緩緩說起,藉此連結章節內容,而後切入《政府採購法》所要講述的重點,讓讀者以輕鬆心情掇拾最有利標的核心要義並掌握實務操作要領,讀起來一氣呵成、事半功倍。

  還視最有利標為弊端百出的燙手山芋嗎?還在為如何辦理最有利標傷透腦筋嗎?這本被作者期許為「最有利標的魔法書」,即將翻轉您的視野,開啟做對事的新動能!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林炳坤


  學歷證照:
  成大土木系學士、交大交通運輸研究所碩士(書卷獎)、高考一級、土木技師、交通技師(榜首)、政府採購法專業人員進階資格、種子教師、行政院工程會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基礎班、進階班講座

  經歷:
  1.台灣省公路局在學實習、陸軍義務役運輸軍官、鼎漢工程顧問公司規劃師;2.交通部國道新建工程局工程師;3.交通部路政司薦任技士;4.台北捷運公司助理工程師、天一土木建築補習班兼任講師;5.法務部總務司技正(政府採購法種子教師);6.唐榮公司企管部經理(模範員工)、董事會主任秘書、鋼鐵廠代廠長、物流事業部經理、營建部經理;7.台北縣瑞芳風景區管理所規劃建設組組長;8.衛生署基隆醫院總務主任;9.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副研究員;10.台大醫院採購組長;11.宜蘭縣政府資訊室(採購稽核委員)

  現職:
  交通部觀光局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南華大學兼任講師

審訂者簡介

張庭瑋


  經歷:
  1.營建博士/土木技師、資工博士(進修中)
  2.政府採購法種子教師
  3.台南市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委員
  4.台南市政府、嘉義縣政府工程查核委員
  5.台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秘書室主任
  6.台南市政府水利局正工程司
  7.嘉義縣布袋鎮公所主任秘書
  8.國立故宮博物院編審兼科長
  9.嘉義縣政府工務處發包中心科科長
  10.嘉義縣大林鎮公所技士/代理建設課長

沈昌憲

  學歷:
  成功大學土木工程學系
  中山大學材料科學研究所

  主要經歷:
  1.工程顧問公司設計人員
  2.新亞建設規劃工程師
  3.嘉義縣政府建設局技士、技正
  4.嘉義縣政府工務局、文化局科長
  5.台灣高等法院司法事務官
  6.執業律師

  證照:
  1.土木工程技師
  2.結構工程技師
  3.律師

  國家高等考試:
  1.84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土木工程科土木技師
  2.86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結構工程科結構技師
  3.89年特種考試台灣省及福建省基層公務人員考試土木工程職系土木工程科地方特考薦任公務員
  4.99年第一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公務人員考試司法事務官營繕工程組司法事務官
  5.100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律師

陳依民

  學經歷:
  1.土木工程碩士
  2.土木工程技師
  3.政府採購法種子教師
  4.農村再生條例種子講師
  5.公共工程品管工程師
  6.雲林縣斗六市公所工務課技士
  7.雲林縣政府城鄉發展局技士
  8.雲林縣政府城鄉發展處科長
  9.雲林縣政府計畫處科長
  10.台中市政府秘書處採購管理科專員
  11.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

  現職:車籠埔斷層保存園區科長(現職)
 

目錄

推薦序1/曾漢洲
推薦序2/謝國苗
審訂者序1/張庭瑋
審訂者序2/沈昌憲
審訂者序3/陳依民
原審訂者初版序/李嵩茂
原審訂者再版序/李嵩茂
第四版(革新版)序

前言──由「台灣鬥魂」談最有利標
 由「台灣鬥魂」談最有利標
  一、如同阿里山走向國際
  二、體制現狀的思考
  三、網路思維影響全世界
  四、網路翻轉世界下的台灣
  五、政府採購是我國體制框架調整最大者之一
  六、對最有利標應有的基本認知
  七、台灣經濟奇蹟與台灣的悶經濟
  八、體制效能與網路翻轉世界的速度競賽
  九、最有利標就是最適化的思維

第壹篇 二十分鐘掌握最有利標的基本觀念
 第一章 直指核心──最有利標的四大關鍵流程
  1-1 政府採購最有利標的觀念
   一、從浪漫的青青草原談起
   二、就在你我身邊的事
   三、有多少預算很重要
   四、政府機關的採購經常涉及專業
  1-2 最有利標的四大關鍵流程
   一、選喜宴地點的考量因素
   二、涉及專業判斷的評選項目
   三、四大關鍵流程
   四、本章小結
 第二章 最有利標的定位──決標原則與四個核心要角
  2-1 最有利標是決標原則
  2-2 最有利標的四個核心要角
   一、編劇、評審團、導演、演員
   二、首長具最關鍵地位,評選委員會執行最核心作業
   三、各要角對法令應有的瞭解
 第三章 法令框架──最有利標的三層法令架構與三種類型
  3-1 最有利標的三層法令架構
   一、第一層:條約協定及法律──包括《政府採購協定》與《政府採
     購法》
   二、第二層:命令層級──包括政府採購最有利標相關子法
   三、第三層:作業規定與函示──包括《最有利標作業手冊》、
     最有利標範例,是絕對不可輕忽的框架
  3-2 最有利標的三種類型
  3-3 簡評最有利標的體制框架

第貳篇 跨進最有利標堂奧──四大關鍵流程實務解析
 第四章 第一個關鍵流程──進入最有利標的法令門檻
  4-1 進入關鍵流程法令之前的重要提醒
   一、法令簡稱與編寫體例
   二、主管機關函頒的實務聖典:建議配合閱讀《最有利標作業手冊》
     及《機關辦理最有利標簽辦文件範例》
   三、關於房地產採購的特別說明
  4-2 最有利標決標之案件性質
   一、適用最有利標
   二、準用最有利標
   三、取最有利標精神擇最符合需要者
  4-3 最有利標決標方式之採行
   一、適用最有利標
   二、準用最有利標
   三、取最有利標精神擇最符合需要者
  4-4 進入最有利標法令門檻的總結與探討
 第五章 第二個關鍵流程──評選項目、評審標準及評定方式
  5-1 評選項目及評審標準的訂定或審訂
  5-2 評選項目及子項選定的基本課題
  5-3 價格是否納入評分或評比項目
  5-4 創意與自由回饋
  5-5 不合格標準及分階段淘汰之規定
  5-6 評定方式及評分的重要程序規定
  5-7 同分(序位)之處理
  5-8 委員評分(比)表及總表
  5-9 本章小結
 第六章 第三個關鍵流程──廠商評選
  6-1 評選程序的幾項一般性規定
   一、簡報順序之決定
   二、簡報、詢答時間及是否統問統答
   三、錄音或錄影
   四、評選時廠商遲到或未準時到場之處理
   五、出席人員授權書
  6-2 工作小組及初審意見
   一、工作小組能否外聘專家學者參與?
   二、工作小組的初審意見要不要在採購評選委員會上提出口頭報告?
   三、初審意見的格式
  6-3 評選委員會召集人產生方式
  6-4 第二次以後之評選是否重組評選委員會
  6-5 廠商於評選簡報時額外提出承諾事項之 處理
  6-6 重要的防弊機制
 第七章 第四個關鍵流程──價格與決標機制
  7-1 「適用最有利標」的價格機制
  7-2 「準用最有利標」與「取最有利標精神」議價程序
  7-3 廠商如何詳列報價內容
  7-4 不同的服務費用計價方法
  7-5 價格合理無浪費公帑、議價時是否適合過度壓低底價

第參篇 最有利標的完備化──觸角延伸,精進效能
 第八章 採購的第一步──招標需求與規格實務解析
  8-1 政府採購能否訂定較國家標準更嚴格的規格標準
  8-2 最有利標案件在規格制定上的考量
  8-3 採購評選委員會與規格需求
 第九章 最常見的評選重點──投標廠商資格解析
  9-1 營業項目
  9-2 特定資格能否納入評選項目
  9-3 最有利標案件在廠商資格上的考量實例
 第十章 不可忽略的其他流程與規定 
  10-1 廠商服務建議書的內容與格式規定
  10-2 評選項目與服務建議書頁次對照表
  10-3 服務建議書與資格、規格審查
  10-5 最有利標契約單價產生機制
  10-6 撤銷決標或解除契約的後續作業方式
  10-7 引用評選須知範例的小提醒
 第十一章 創造美好績效──促進公共利益兼顧廠商權益的做法 
  11-1 獎勵金
  11-2 獎勵性報酬
  11-3 公共利益與廠商優勢
  11-4 異質最低標簡介
  11-5 統包
   一、由學習曲線談起──追求績效一定要瞭解的重要常識
   二、簡析政府採購學習曲線──比較最低標、最有利標及統包
  11-6 簡析第四章開頭的幾個問題
   一、「最有利標」一定會買到最好的嗎?
   二、「最有利標」會比較花錢嗎?
   三、「最有利標」作業流程繁複,所以比較不效率?
   四、「最低標」比「最有利標」公平公開?
   五、「最有利標」比較容易舞弊?
 第十二章 最有利標檢核表──實用工具 
   一、機關辦理最有利標簽辦文件範例清單
   二、最有利標招標文件審核及開標審標決標作業檢核簡表

第肆篇 最有利標,讓明天更好
 第十三章 我們的共同話題──從最有利標看時事
  13-1 重大建設的決策與選商
   ~巴黎鐵塔的小故事~
   ~程序正義、言語暴力與民主素養~
   ~由最有利標看招商盲點~
   ~體制程序代表國家尊嚴~
  13-2 由兩岸經貿與全球布局論最有利標
   ~看一段有趣的小故事~
   ~著名戰役的省思~
  13-5 人格與神格──評選委員會與專業素養
   ~班超與班勇父子的故事~
 第十四章 後記──談人生的最有利標
   ~從靈異經驗談起~
 開運就在當下──無法不寫出來的感覺:對因果的看法

附錄
  附錄1 最有利標評選辦法
  附錄2 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
  附錄3 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
  附錄4 最有利標作業手冊
  附錄5 機關異質採購最有利標作業須知
 

第四版(革新版)序

  面對不同的聲音,我們該選擇激情,還是理性?著名的普雷斯頓案,很值得大家省思,我們來看看這段故事。

  美國第二位總統約翰.亞當斯(John Adams),和華盛頓(George Washington)、傑佛遜(Jefferson Davis)等前後任總統都是開國元勳。他擔任總統前是一名律師,有人說他的最大心願是成為大法官。美國獨立前(美國於1776年7月4日獨立),他有一個經典案例。

  1770年3月5日波士頓發生碼頭工人動亂,英軍上尉普雷斯頓(Thomas Preston)帶下屬前來解圍,據說有三、四百人對英軍投擲雪球、棍棒、碎石,群眾情緒失控,士兵們遭到越來越多攻擊,驚慌的英國士兵在混亂的場面下,沒有上級命令,基於自衛開槍,其中造成平民五死。

  當時美國是英國殖民地,這個事件激起廣大人民的熊熊怒火,而地方法庭陪審團也一面倒,開槍的英國士兵孤立無援、幾乎必死無疑。

  這種情況下,亞當斯律師基於對公正的信仰,決定為英國士兵辯護,大部分民眾都十分不解且極為不滿,他承受了巨大的輿論恐嚇與親情壓力;但他表示這不是為了敵人,而是為真相以及公正辯護。在法庭上,除了證明士兵開槍的確出於自衛,更清晰闡釋他貫徹一生的政治理念:「必須依法辦事。如果沒有法治,人們將生活在暴政之中,無論是來自君主的暴政,還是來自平民的暴政。」

  由於亞當斯的辯護,普雷斯頓上尉及其他六名英軍士兵無罪釋放,兩名開槍的士兵被判誤殺,以在手指烙印代替坐監。理性戰勝了激情!

  約翰.亞當斯是美國的開國元勳,在脫離英國獨立前夕,依然強調理性、尊重法治,這樣的氣節情操令人感佩。

  政府採購攸關國計民生與施政績效,用的是全民的錢,沒有理由不把效能做好,而最有利標最常用來追求品質效能。然而,「最有利標」相對繁瑣的作業程序,卻形成了一道門檻。如果對最有利標的法令體制不熟,又如何將效能發揮到淋漓盡致?

  最有利標絕對不是激情的產物,它有一套「理性」的遊戲規則,要善用最有利標,一定要掌握體制重點。

  本書第一版寫作,憑的是一股熱誠,尤其眼見同儕好友無辜身陷司法事件,在扼腕、警惕之餘,希望把程序最複雜的最有利標,用簡淺方式介紹給需要的朋友,只要有一個人因而未誤觸地雷,投入再多心血都值得。

  現在要出第四版啦!這次大幅改版,以創意、趣味方式介紹最有利標,讓讀者輕鬆掌握其核心觀念,不僅能尊重「法治」,依法行政,更進一步達到運作隨心、收放自如、追求卓越績效的目的。

  我在阿里山國家風景區服務,在台灣的這塊美麗寶地上,有人會告訴來自世界各地的朋友說,阿里山在地圖上找不到,這是怎麼回事?

  我總是很感動熱情友善的鄒族牧師鄭信得先生說的:阿里山,就是鄒族的這一群原住民朋友。鄒族人喜歡天人合一,「分享」是他們的優美文化。也許是這樣熱愛分享的天性,才讓高山青、澗水藍的〈阿里山之歌〉傳唱千里。

  本書原名為《政府採購最有利標實例精解》,原審訂者李嵩茂律師因為公務過於繁忙,所以這次改版特別延請張庭瑋博士、沈昌憲律師以及陳依民科長協助審訂,他們的教學及實務經驗都無比豐厚,非常感謝這些朋友的專業支援。為了讓改版有更貼近讀者的感覺,書名也順勢調整為《一本學會政府採購最有利標》,我給她一個暱稱,叫「最有利標的魔法書」。我用「分享」的心情寫這本書,誠摯祝福大家都可以實現人生的最有利標。

林炳坤謹序於阿里山下

推薦者序1

  《政府採購法》施行後,建立了相當完備的國家採購制度,同時推出了最有利標的機制,讓政府機關能兼顧採購的價格與品質,為國人爭取最大的公共利益,這是一個立意良好的制度設計。

  不過,最有利標案件的辦理程序,相較於傳統最低標繁複許多,操作過程的每一步驟都必須審慎辦理,也讓機關承辦人產生許多壓力,不熟悉的同仁也難以面面俱到。

  很高興能看到本處的同仁於公務盡心之餘,把所學所用的知識與經驗作系統的整理,出版這本解析政府採購最有利標實務的書籍。據瞭解,這也是國內第一本論述政府採購最有利標的法律專業書籍,並由國內知名的永然文化出版公司出版問世。本書對有心想瞭解政府採購最有利標的讀者而言,當能符合其需要,亦值得深窺探究,願本書能解決你工作上的疑惑,並祝大家工作順心!

前交通部觀光局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處長
現任內政部參事
曾漢洲 謹序

推薦者序2

  機關辦理採購應依《政府採購法》之規定,公務人員人盡皆知,惟大部分的公務人員對採購業務不感興趣、迴避甚或排斥,究其因,不外乎採購法令多如牛毛,難以全盤瞭解,以致執行時瞻前顧後,忌有所閃失而觸法,或認為採購業務貧乏無味,無法提高工作興致,難以發揮才華;無論如何,大部分公務員對採購業務不熱衷是事實。但採購業務之於公務人員卻是無法分割,必須面對、瞭解的一環,不管任何階級、職務均須接觸,看不出有任何機關可與採購業務完全脫離。

  炳坤兄,受過採購法種子教師訓練,我所認識在公務領域內對工程、文化、醫療及資訊等採購專業均極熟悉的好朋友,願意在從事公務之餘,就採購業務專業中最有利標這一主題,本於多年來的工作經驗著書立說,我想其基於悲天憫人的情懷及奉獻不藏私的心胸殆兼而有之,先致以本人高度的敬意。

  本書針對最有利標決標之案件,以相關法令及案例對照鋪陳,在法令所無規定屬機關之裁量權限部分,更是提出其經驗累積的結晶,精闢剖析其中「楣角」,本人雖忝為採購業務主管多年,亦未能如炳坤兄這般細膩地分析最有利標諸多情節;總之,對已具有採購業務相當工作經驗者,這本書絕對如虎添翼,入門者,亦可列為進階時的參考,但仍建議儘早進購,以免向隅,機關及廠商從業人員均適用。匆忙間受託為序推薦,但願未幫倒忙,謹祝天下有志者事竟成。

宜蘭縣政府採購科長
謝國苗謹序於2010年2月1日

審訂者序1

  政府採購關係政府機關如何運用人民血汗錢執行機關無力解決、需委託廠商執行之事務,其良莠攸關政府施政品質,進而影響政府威信、民眾信心,可說是國家門面也。邇來諸多公務員或有涉貪瀆,或有媒體斷章取義者,其因就是對《政府採購法》的誤用或不解所致,其中尤以最有利標遭受指責為甚;當初立法之美意,反而成為公務員或百姓心中之夢魘。因此,瞭解《政府採購法》之最有利標,一則重建全民信心,二則提高政府採購品質,實為一石二鳥之計,以「利國基石」稱之尚不為過。

  坊間或有論述最有利標者,但要找到如林兄般學養均優、歷練無數者幾希。早在我任公職之初即已仰慕其名,今樂見其畢一生功力,以淺顯筆調再版此書,相信對「往聖繼絕學」、開採購「萬世之太平」定有宏效,末學者如我,有此書為後盾、以林兄披荊棘,此後辦採購堪稱一勞永逸矣。也希望 林兄事業順利、再創新猷,此書銷售屢創新高。

張庭瑋序於台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2015年5月5日

審訂者序2

  本書作者是我的學長,長期辦理政府採購事項,從最前端的擬定採購標的招標文件,到最後端的履約爭議,甚至連採購稽核的業務都擔任過重要職務,所以作者除了熟稔最有利標,其實對於《政府採購法》全部流程都有全盤的瞭解,不僅知其然,且知其所以然,更能知其應然。

  本書介紹最有利標決標方式,雖然主管機關訂定的法令尚稱完備,但就一個較不熟悉的採購新鮮人而言,閱讀起來會覺得生澀難解,而在公務機關裡,這樣的新鮮人可不在少數。為了破除這樣的隔閡,本書的寫作在各個章節裡,作者先從他自己的遊歷經驗或心情體會講述,再藉由此經驗與該章節中內容建立起關連性,切進《政府採購法》所要講述的重點與內容,讓讀者能以輕鬆的心情掇拾起最有利標的重點,讀起來一氣呵成,不知不覺中,隨著作者筆下遊歷世界各國,復徜徉各個名勝景點,也一併將整個最有利標的核心與重點全部閱覽完畢,而且會印象深刻,可見作者之功力深厚、文筆優美。

  個人忝擔任審訂者,其實是一位「先期讀者」,僅提供本書的一些編排建議與校訂,以利讀者更輕鬆閱讀,能最快吸收最有利標的重點與流程。故將此大作推薦給所有需要用到政府採購最有利標的讀者,也期盼所有讀者能運用本書的方法「決定」出自己人生的最有利標。

執業律師/土木技師/結構技師 沈昌憲謹序

審訂者序3

  《政府採購法》中之「最有利標評選過程」,過去普遍被社會大眾認為是最易滋生採購弊端之來源,加上在《政府採購法》施行前,諸多公務機關習慣上均採用「最低標決標」方式辦理,縱使《政府採購法》施行至今即將邁入第十七個年頭,但很多公務機關的採購文化仍停留在儘量避免採用「最有利標決標」方式辦理的觀念,而其最後的結果,往往是逼迫廠商低價搶標,進而影響採購標的履約品質與機關整體施政形象。

  平心而論,難道以最有利標方式辦理之採購案一定比較「浪費公帑」嗎?評選過程一定比較「容易造成舞弊行為」嗎?一定比較「不公平、不公開」嗎?因作業流程繁複,就一定比較「不具採購效率」嗎?我相信在各位讀者熟稔本書後,自然會恍然大悟並深刻體認其中的精奧。不知各位讀者是否曾經思考過:倘若一個採購標案在經過必要的「異質性」評估分析後,確實存在著「不宜採最低標而宜採最有利標決標之事實及理由」時,機關人員仍打著「節省公帑」之大旗(其實有時僅純粹想避開繁瑣的採購評選作業程序),執意依傳統的「最低標決標」方式辦理,最終導致履約結果成效不如預期,此時是用「當初採最低標決標所省下的發包結餘款經費」所能彌補的嗎?我想大部分的情況是:機關須額外再編列更多的預算經費來善後,到頭來,真可謂賠了夫人又折兵!

  本書作者是敝人相當尊敬的《政府採購法》前輩,這幾年每每向其諮詢最有利標法令之相關疑義時,總能得到精闢的見解,顯見其對《政府採購法》中最有利標相關法令鑽研之深度與廣度,堪稱為後輩學習的楷模,絕不為過。本次(第四版)係在其原著作《政府採購最有利標實例精解》初版五年後,再度利用公務之餘,針對這幾年來《政府採購法》中最有利標相關的最新法令及觀念加以釐整與剖析,實在難能可貴;而敝人有幸受託為其審訂,實有點受寵若驚,充其量只能算是提供自己在政府採購法令的學習路上更進一步自我鞭策、自我精進之機會。但願本書的出版,能為公務機關與業界剛接觸政府採購最有利標之夥伴們提供一個最佳學習與思考的平台。

陳依民謹序
2015年5月於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車籠埔斷層保存園區
 

詳細資料

  • ISBN:9789574854035
  • 叢書系列:採購營繕投標法律系列
  • 規格:平裝 / 416頁 / 15 x 21 x 2.08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四版
  • 出版地: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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