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版序
時至今日,隨著台灣當前社會之政治、經濟結構的快速變遷,以及資本階級的持續異化,刑法的象徵化問題依舊是有增無減。刑法作為法律系統的子系統,並且基於功能區分的因素,我們本來就無法期待其能夠全面回應各種錯綜複雜的社會性問題。當立法者將刑法視為一套無所不能的社會控制工具,恐怕不只是無法實現其所預設的規範目的,反而產生更多的規範侵蝕現象。近年來與食品衛生刑法、洗錢刑法、以及環境刑法有關的修正,其實均可明顯看到此種法制發展上的疑慮。在本書的初版問世之後,筆者陸續撰寫了與此議題有關的學術論文。為了更深化刑法象徵化的討論,第二版新增了「刑法第190條之1作為累積的具體危險犯」、「洗錢刑法的正當性依據」等文章。
關於第二版的出版,感謝元照出版公司的持續支持,以及出版團隊的細心編輯。當然,也要特別謝謝諸位師長的提攜,以及學術夥伴們這一路上的相知相惜。
古承宗
2019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