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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聲說法:一位資深法官的回憶錄(二版)

現聲說法:一位資深法官的回憶錄(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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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轟動全國的「白曉燕命案」,陳進興罪證確鑿判死刑之外,殊不知張志輝差點就可以法外逍遙?
  「蘇建和三囚案」纏訟21年,從原先的死刑到最後獲判無罪,只能說是台灣奇蹟?
 
  職司審判工作近四十年的臺灣高等法院資深庭長李相助,打破「法官不語」的傳統窠臼,透過資深媒體人范立達之手,首度向外界揭露法官斷人生死時的心路歷程,也掀開十大刑案的驚人內幕。
 
  僅有高農學歷的李相助,如何靠著堅忍不拔的毅力,考取司法官,並成為「天下第一庭」的高院刑庭庭長?透過不斷的自修,李相庭的法律學養終獲肯定,受邀參加全國司法改革會議,並在憲法法庭中發表鑑定意見,折服眾多法學先進。
 
  閱讀本書,你會相信,英雄不怕出身低的道理,也會了解,司法改革是條如何漫長又緩步向前的道路。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李相助
 
  1935年出生於台南麻豆。高農畢業即通過就業考試,之後自學參加司法官檢定考試合格,二年後通過司法官考試,先後奉派台北、台中、彰化、桃園地方法院,花蓮、台中高分院,台北高本院推事或推事(法官)兼庭長。自民國56年1月起,近四十年來始終如一,未曾離開過審判工作,期間曾審過多件社會矚目刑事案件。早年鼓吹票據法除罪化,後期致力於司法改革,諸如法官自治、司法預算獨立等等,不遺餘力。
 
范立達
 
  1965年出生於台中。文化大學新聞學研究所、台灣大學政治學研究所碩士。1988年進入新聞界後,至今未曾離開。曾在日報、晚報、網路報、廣播及電視台服務,作過記者、召集人、採訪主任、主持人及評論員,現任TVBS法務室資深經理。著有《情治檔案》、《達達的馬蹄》、《阿達新聞檔案系列一至四集》等書。
 

目錄

PART 1 我的法官之路
童年
學生生活
結婚
考取司法官
父親過世
險些從政?
法官生涯二三事
憶好友們
阿扁

PART 2 十大刑案
十大刑案之一:七彩藝苑命案
十大刑案之二:華定國案外案之員警偽證案
十大刑案之三:蘇建和等盗匪案
十大刑案之四:商業周刊誹謗案
十大刑案之五:選舉餐會案
十大刑案之六:白曉燕命案
十大刑案之六,附錄:陳進興案
十大刑案之六,附錄:陳進興案外案
十大刑案之七:反共義士卓長仁等綁架案
十大刑案之八:國家主權案
十大刑案之九:鎮長稅案
十大刑案之十:周人蔘電玩弊案

PART 3 司法改革
司法改革前言:漫談司法積弊
司法改革之一:票據法
司法改革之二:法官自治
司法改革之三:羈押權
司法改革之四:庭長任期制
司法改革之五:全國司改會議
司法改革尾聲:全國司改會議之後

附錄
附錄一、如何有效遏止違反票據法案件增加之研究
附錄二、中華民國法官自治條例
附錄三、庭長任期制之我見
附錄四、司法革新的基本問題
附錄五、「檢察官與法官之任務界分及檢察制度」之吾見

年表
參考書目
 

 
  民國一百年的農曆年前,突然接到一通陌生的電話。當時,萬萬沒想到,這通電話會成為這本書誕生的前奏曲。
 
  打電話給我的是李庭長。在此之前,我與他僅在開庭及記者會的場合見過幾次面。我認得他,他不見得知道我。當他開口,希望我為他撰寫一部回憶錄時,坦白說,我覺得榮幸,但更感到訝異。
 
  長期以來,「法官不語」一直是司法圈內人的不成文傳統。法官的所有想法,都表現在他的判決書上。逾此,法官沒有任何立場可以再表達些什麼。因此,儘管有些法官作出的判決,被外界批評為「烏龍判決」,某些法官也被封上「恐龍法官」的封號,但對於這些負面的評價,法官都是沈默的、不語的。
 
  據我所知,李庭長是第一位願意站出來,公開他審判心路歷程的資深法官。
  為著這個「第一」,我很興奮,也很願意參與這項計畫,但心中還是有些疑慮。於是,我和李庭長相約見面。
  那次的見面,我想,應該讓庭長相當印象深刻。
 
  因為,和庭長一碰到面,我馬上就向他聲明我的幾個基本立場:一、我跑新聞時,報導過庭長好幾件判決,對於某些案件,特別是蘇建和案的判決結果,我不能認同的。二、我和庭長不同,我是堅決的廢死主義者。三、我對於庭長曾經發動的「反對庭長任期制」,是不支持的。
 
  之所以在見面之初,就清楚地揭示自己的立場,是怕庭長誤會,以為我和他的想法一致。我讓庭長有第二次機會,可以考慮是不是仍要一個和自己想法相左的人,為他的回憶錄操刀。我告訴庭長,如果庭長仍然願意指定我為他撰寫回憶錄,我會很樂意接受這項邀請。因為,我自認我比許多讀者們更急迫的想要了解,一位法官在平亭曲直、斷人生死時,心中究竟是怎麼想的。我也更希望藉由不同角度的切入、發問,可以激盪出許多不為外人所知的心聲。即使立場不同,但我仍然願意執筆。
 
  庭長很有風度,他說,他不介意我和他的想法不同。他也說,他不認為在接受我的訪談後,他能改變我的觀念,但希望藉著寫書的過程中,彼此間一次又一次的交談,我能更了解他的思考過程。而這也正是我所期待的。
 
  於是,在民國一百年的農曆年後,我們就展開了這場歷時一年,共三十二次,每次都超過三小時的訪談。訪談的地點大多選在庭長家中,時間都是在我下班後的晚上,每當結束訪談告辭出門時,都已超過深夜十點。
 
  訪談結束後,我要回家寫稿,並且蒐集相關剪報、文書、判決資料,仔細閱讀,為下一次採訪作準備。再次碰面時,熱騰騰的草稿就送請庭長指正。而庭長也不得閒。為了要回憶過往四十年的法官生涯,他要準備及閱讀的資料絕不比我少。而他接過我寫的草稿後,更是細心的一字一字推敲,並指出稿子中出錯之處。就這麼一周至二周一次的見面、採訪、撰稿、修正,到採訪工作全部結束後,再從頭至尾將書稿大修兩次,這本書的雛形終於出現。
 
  和庭長這麼頻繁而持續性的交談後,我必須很誠實的說,我原先堅持的看法並沒有改變。但透過一次次的訪談,卻也讓我更加了解庭長的想法,了解一位高坐審判席上的法官,是如何反覆斟酌後,才下了判決。
 
  除了審判工作之外,庭長還參與了不少司法改革的工作。看著一份份已經發黃的陳年文件,上面寫著許多極有遠見的司法改革規劃,很難相信,在當年那個極度保守的司法界裡,庭長竟有勇氣挑戰權威,提出這麼多擲地有聲的計畫。但是,時代的潮流總是不斷向前推進。當年的司法改革者,到後來的「庭長任期制」時,自己竟然成為被改革、被批判的對象,這似乎又證明了,要永遠站在改革的浪頭上,是多麼的不容易。
 
  庭長的苦學出身,是我以前所不知的。法律非常艱深,以庭長非法律系科班出身的背景,想靠自學無師自通,要比常人下更大的功夫。我自己覺得,書中介紹庭長生平的這部分故事,非常值得讀者們一閱,如果有人因此興起了「有為者亦若是」的雄心壯志,也是一件美事。
 
  最後,我還是得向庭長道聲謝。感謝庭長給我這個機會,讓我能夠長期的貼身採訪一位資深的法官。庭長的謙沖、博學,以及知無不言、言無不盡的坦蕩,都讓後生晚輩的我,從中學到了非常多寶貴的人生經驗。這是在寫作過程之外,最大的收穫。
 

詳細資料

  • ISBN:9786263430440
  • 叢書系列:博雅文庫
  • 規格:平裝 / 456頁 / 14.8 x 21 x 2.3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二版
  • 出版地:台灣
 

內容連載

十大刑案之三:蘇建和等盗匪案
 
若要李相助回顧他任職法官近四十年期間,哪件案子讓他印象最深刻?哪件案子曾引發社會最大爭議?他一定毫不猶豫的說:「就是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等三死囚案!」
 
李相助還記得,他是蘇案更二審,也就是最後一個事實審的審判長,他在八十三年十月二十六日作出判決,維持蘇建和等三名被告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後,最高法院在短短不到三個半月,就在八十四年二月九日駁回上訴,維持死刑定讞的判決。但想不到,這件案子在判決定讞後,非但沒有執行,後來竟演變成一場社會運動。全案纏訟至一0一年八月三十一日,台灣高等法院進行再更三審判決,把蘇建和等三人判決無罪,又因為全案適用妥速審判法規定,檢察官不得再上訴,全案才終於宣告無罪定讞。
 
爭議四起的蘇案
 
這件案子從八十年三月二十四日案發,官司一打超過二十一年,案子歷經高院更二審判決死刑後,復經最高法院三審定讞,後來,最高法院檢察署為被告提出三次非常上訴,也全遭最高法院駁回,但被告等人仍不放棄,繼續提出再審聲請,結果,連再審都打到「再更三審」,若不是因為有妥速審判法的規定,限制檢察官不得再上訴,否則,本案迄今可能仍在繼續纏訟中。而一件死刑案自定讞後,拖延十六年未執行,這也創下司法史上的紀錄。
 
這件案子雖然最後以無罪定讞,但李相助迄今仍然堅信,這件強盗、強姦、殺人案是由已經伏法的王文孝和蘇建和等三人共同犯下的。他也仍然認為,他當年所作的判決並無錯誤。他說,他不是樂於見到蘇建和等人被槍斃,但這是「是非」的問題,更是社會公理、正義能否伸張的嚴肅問題。蘇案在八十四年二月九日就已經判決定讞,但到八十九年五月十九日由高院裁定准予開始再審前,五年餘的時間中,歷經了四任法務部長,從馬英九以降,廖正豪、城仲模到葉金鳳,沒有任何一人簽署三名死囚的執行令,這豈是常態?李相助痛批這是「既破法制,且開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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