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今約二十年前。世界各地突然出現了地下城──迷宮。
作為其結果,人類獲得了被稱為等級、能力值與技能的超自然力量。
過去只存在於遊戲或動漫世界裡的概念成為現實,許多人為了追求金錢、名聲、權力而立志成為冒險者。
雖然動機不同,但我——天音凜也是冒險者的其中一人。
基於童年的兩個經驗,我想要擁有足以保護別人的力量。
當我成為冒險者時,所得到的是一項名為【迷宮內轉移】的獨特技能。
雖然是可以在迷宮內自由移動的非常規技能,但由於各種使用上的限制,一度被視為是毫無用處的技能──不過,那也已經成為過去式了。
就在技能等級達到10級時,迷宮內轉移終於發揮出真正價值,讓我能夠透過特殊方式提升等級。
於是我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變強,獲得能力保護我所重視的人們遠離威脅。
但是,我並不打算就此滿足。
因為我的目標還在更加遙遠的高處。
帶著這樣的意志,我今天又繼續攻略著迷宮——
◇◆◇
『迷宮攻略獎勵 等級提升2級』
『您已達到攻略本迷宮的規定次數』
『額外獎勵 等級提升5級』
『今後即使您攻略本迷宮,也不再給予獎勵』
在【劍崎迷宮】發生迷宮崩壞事件的三天後。
聽到腦海裡迴響的系統音,我發出了歡呼。
「很好,來了!這下子我就征服第五座迷宮了!」
我目前位於E級迷宮——【有川迷宮】,而此時正好征服了迷宮。
不過,到底何謂征服迷宮呢?
我從能力值畫面確認與之相應的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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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宮征服者(5/10)】
?授予完全攻略迷宮者之稱號。
?通過完全攻略特定數量的迷宮,得到某種恩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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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攻略某座迷宮時,曾獲得一個在這世界上可能唯有我知道的稱號。那就是這個【迷宮征服者】。
據系統所言,征服迷宮的條件就是攻略同一座迷宮一定次數,當征服迷宮的數量達到10座,便能獲得某種恩惠。
雖然是令人半信半疑的可疑情報,但我姑且還是以達到這個條件為目標在進行迷宮攻略。
攻略迷宮後會受到再挑戰期間的限制,一週內都無法進入迷宮。而迷宮內轉移正好能解決這項問題,但這項技能具有發動條件,只能對我曾經踏足過的迷宮生效。
在滿足這項條件的迷宮下,我還沒征服的就只剩下有川迷宮,所以它成為我第五座攻略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