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簡介
約翰‧斯圖爾特‧彌爾(John Stuart Mill)
英國著名哲學家和經濟學家,十九世紀影響力很大的古典自由主義思想家。邊沁後功利主義的最重要代表人物之一。
從小父親便以功利主義當作倫理學的基底來教導彌爾,事實上彌爾自己也與邊沁常有接觸,邊沁死後彌爾還負責整理他的著作;在這樣的情況下,有意無意成為功利主義學派的接班人。然影響他成熟時期最大的是他與哈莉耶特‧泰勒‧彌爾的婚姻生活。
彌爾對現狀的不滿多少來自於妻子的影響,泰勒的思想不僅在當時非常前衛,即便是在當今,她的若干看法比起許多的女性主義者也不惶多讓。例如她反對愛情,因為愛情奴役了女性;對於社會主義的關注,使得彌爾重新思索了公平正義的問題,這些在彌爾的著作中都不難發現。
發表《邏輯體系》(1843)、《政治經濟學原理》(1848)、《論自由》(1859)、《論代議制政府》(1861)、《功利主義》(1861)、《女性的屈從地位》(1869)與《論社會主義》(1876)等。
譯者簡介
金鏑
遼寧大連理工大學經濟系教授、主任、博士生導師,長期從事經濟學教學與研究工作(2007年退休)。主要譯著有:《福利經濟學》、《政治經濟學原理》(上、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