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國際衛生行政發展
近代國際衛生合作發展,始於為因應1830年及1847年於歐洲爆發的霍亂大流行所產生的重大傷亡。自1817年起共爆發過7次全球大流行,造成上千萬人死亡,社會經濟結構也為之丕變。在此之前,霍亂只是散發性疾病與區域流行,可能是因為戰爭及商業活動增加而促成大流行。
各國於1851年在巴黎舉行國際衛生會議(International Sanitary Conference)。這個會議的主要動機在於政治與商業方面,對公共衛生的興趣僅僅在於傳染病議題而已。
至1892年在威尼斯召開的第7屆國際衛生會議,始產生世界第一份《國際衛生公約》(International Sanitary Convention),訂定隔離方法與衛生措施用以防治霍亂。
1902年在美洲成立美洲國際衛生局(International Sanitary Bureau of the Americas)以進行國際間傳染病控制的工作。當時是以黃熱病的控制為主。其後於1923年更名為泛美衛生局(Pan American Sanitary Bureau),為現今泛美衛生組織(Pan American Health Organization, PAHO)的前身。
在1903年第11屆國際衛生會議上共簽訂了四份國際衛生公約,可見傳染病對當時工業化的歐洲社會所產生的衝擊。同時,在該次會議通過創建了一個常設的國際衛生局以持續進行流行病學的研究調查,即1907年設立於巴黎的國際公共衛生署(Office International d'Hygiène Publique, OIHP)。OIHP除了進行流行病學之研究調查、協調患者隔離的方法,並主辦過幾屆的國際衛生會議。
國際聯盟成立後,於1920年基於國際合作的建設,另外成立專門防止和控制疾病的國際衛生機構—國際聯盟衛生組織(League of Nations Health Organization, LNHO),進行流行病學的資料收集與報告、疾病的預防與控制。國際聯盟在其盟約中將「致力於國際間疾病預防及控制的措施」納入其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