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專案審計報告揭露審計部審核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旋翼型無人飛行載具試辦計畫執行情形,由於事前未詳實評估海上風力環境對旋翼型無人飛行載具(下稱無人機)操作影響,後續協請廠商加裝之輔助裝置未能通過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型式檢驗而停用,肇致配置於艦隊分署之無人機飛行天數及執行專案勤務次數寥少,又無人機專責操作人員實務經驗不足,且專業操作證通過率尚待加強,均影響無人機建置效益及計畫目標達成等情事,經審計機關促請海洋委員會研謀改善,海巡署無人機加裝之輔助裝置已通過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型式檢驗及完成安裝測試,並加強督促無人機專責操作人員專業操作證通過率暨透過勤務結合訓練累積實務經驗,以逐步達成無人機輔助勤務執行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