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版序
本書四版後,剛好遇到新冠肺炎流行,距今已三年餘。其間雖然許多集會不能進行,但政府的法規更新並沒有因此停止腳步。三年多來,主要修訂法規如下:
我國於105年7月27日增訂所得稅法第43條之3,建立營利事業CFC制度,並於106年5月10日增訂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之1,建立個人CFC制度,以接軌國際反避稅趨勢及維護租稅公平。行政院於111年核定營利事業CFC制度及個人CFC制度分別自112年度及112年1月1日施行,並於113年5月第一次在台申報所得稅。
為明確規範金融機構依稅捐稽徵法第30條規定,提供稅捐稽徵機關個人金融帳戶高頻交易資料之範圍及作業程序,財政部特訂定金融機構提供稅捐稽徵機關個人金融帳戶高頻交易資料作業規範。
其他法規修訂還有稅捐稽徵法、房地合一2.0及平均地權條例等等,均影響本書之內容。
本版除將上列法規整理修訂本書內容外,有關境外資金回台專法110年8月14日(遇假日順延至16日)申請期限已屆滿,因此,將四版的相關內容予以刪除。
以上修訂使本書與現行法規一致,相信可以為您提供最好的租稅規劃參考。
林隆昌 謹識
2024年2月25日台北市大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