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由兩本小書構成。《中國的公與私》由6篇文章會集而成;《公私》則是一篇較長的論文,對“公私”概念進行辭源性闡釋。
全書在觀念史的架構和比較社會學的視野裡展開,通過與日本的“公私”概念進行比照,作者集中地追問這樣的一個基本問題:中國的“公”與“私”的概念為什麼既沒有發展成西歐意義上的以自我權利為中心的社會契約關係,也沒有發展為日本那樣的缺少公理而只能以共同體為絕對前提的地域性意識?在進行了相當有說服力的分析之後,作者指出了中國“公私”概念的特性:中國的公私結構與西方和日本的結構都不同,它們之間並不存在對立關係。
中國社會對於“公”的一貫理解,是一種由私的連帶集結而成的公,是一種以協調為前提的包容性的公,它強調的是公平與公正。同時在另一方面,當“公”被視為“公平”、“公正”的標誌時,作為它在理論上的對立項,中國的“私”觀念在道德上便具有劣勢,這即是天理觀在社會生活中的面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