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身鋼筆的設計創造了一種更加自在的書寫型態,物外將傳統文具工藝的巔峰:鋼筆,與便利的現代生活巧妙結合,無論是帶在身上還是吊掛在背包,都可以隨時開蓋寫字。
採用知名的德國 Schmidt 鋼筆尖,內部配備 Schmidt 吸墨器可以填充墨水,書寫感受穩定而滑順,無論是書寫信件、筆記或是簽名,都是一種享受。
鋼筆筆身由實心紅銅切削而成,附上吊掛皮繩。整體以精美紙盒包裝,內含產品概念說明書,並有可替換之耗材型號資訊。
產品全程於台灣生產,結合台灣設計與傳統產業技術,訴說台灣在地生活文化。
產地:台灣
材質:紅銅筆身、紙盒包裝
產品尺寸:10.5 x 12 x 138 公釐
包裝木盒尺寸:115 x 185 x 50 mm 公釐
供墨系統:內附吸墨器,也適用卡式墨水
墨水建議:
製造鋼筆尖的 Schmidt 建議使用 Pelikan, Waterman, Cross … 等德系或美系的品牌,譨稠度比較合適的墨水,以獲得最佳的書寫經驗。
使用與保養說明:
銅的顏色會因使用方式與存放環境不同而產生變化,隨著時間產生的獨特質感是其魅力之處。變化產生之氧化物是無害的,使用銅油擦拭,即可恢復銅本色的美麗光澤。
注意事項:
顏色略有偏差,以實品顏色為準
本商品為預購商品,需等候時間為5-8週工作日(不含假日),待下單後客服將會與您聯繫相關到貨時間。
射頻類商品說明
相關法規條款
(一)電信法49條第3項規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非經型式認證、審驗合格,不得製造、輸入、販賣或公開陳列。
(二)電信法65條第1項第10款及第2項規定,擅自製造、輸入、販賣或公開陳列未經型式認證、審驗合格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沒入其器材之一部或全部。
(三)電信法50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辦法第15條第1項規定,審驗合格標籤及符合性聲明標籤專屬取得型式認證證明者及完成符合性聲明登錄者所有。
(四)刑法第211條規定,偽造、變造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型式認證查詢連結:https://nccmember.ncc.gov.tw/Application/Fun/Fun016.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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