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註:根據衛福部建議,每人每日的葉黃素攝取量為6~10mg,每日最高上限是30mg,且攝取葉黃素之重要觀念是並非劑量越高越好,每日持續補充才是關鍵!本品每顆含15mg足夠一日所需。
商品規格:
品名:樸優樂活 金盞花萃取物(含葉黃素)晶亮護明舒潤膠囊
規格:850毫克/顆(軟膠囊),60粒/罐裝。
成分:亞麻仁油、金盞花萃取物(含酯化型葉黃素)、山桑子萃取物(麥芽糊精、山桑子萃取物)、葡萄糖酸鋅、中鏈三酸甘油脂(MCT)、微藻萃取物(含DHA)、維生素C、酵母硒、維生素E、維生素B6、維生素B1、維生素B2、維生素A、維生素B12、膠皮成分(明膠、甘油、純水、二氧化鈦、食用紅色六號、食用黃色四號、食用藍色一號)。
建議食用量:每日1粒,於餐後搭配開水食用,每日請勿超過1粒。多食無益。
產地:台灣
保存期限:2年
製造/有效日期:標示於包裝上(西元年/月/日)
注意事項:請保存於25℃以下乾燥環境,避免陽光直接照射。並置於兒童無法拿到的地方。
備註:本品採環保包裝(無紙盒裝,介意者煩請勿下單),商品外蓋旋開後,瓶罐封口膠膜墊片無撕開之完好狀態出貨,內有乾燥劑請勿食用,請勿讓兒童取用。
營養標示
每一份量0.85g 本包裝含60份
營 養 標 示 | ||
每一份量 0.85 公克(1 粒) 每日參考值本包裝含 60 份 每 份 百分比 | ||
維生素 A | 144 微克(480IU) | 21% |
維生素 B1 | 1.2 毫克 | 86% |
維生素 B2 | 1.2 毫克 | 75% |
維生素 B6 | 1.5 毫克 | 94% |
維生素 B12 | 2.4 微克 | 100% |
維生素 C | 50 毫克 | 50% |
維生素 E | 3 毫克(3IU) | 23% |
鋅 | 6.5 毫克 | 43% |
硒 | 50 微克 | 91% |
其他成分 | ||
金盞花萃取物(含酯 化型葉黃素) |
150 毫克 | * |
山桑子萃取物 | 75 毫克 | * |
*參考值尚未訂定。
每日參考值:維生素A 700微克RE、維生素B1 1.4毫克、維生素B2 1.6毫克、維生素B6 1.6 毫克、維生素B12 2.4微克、維生素C 100毫克、維生素E 13毫克α-TE、鋅 15毫克、硒 55 微克
廠商:樸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02-77098500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164號11樓
食品業者登錄字號:A-127990342-00000-4
產險:國泰產險1501字第05PD01385號續保
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
許可執照字號:北市衛器販(信)字第MD6201057385號
醫療器材商名稱:博客來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醫療器材商地址: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4段560號12樓
諮詢專線:(02)-26535588
藥品/醫療器材 注意事項
消費者使用前應詳閱產品說明書。
食品注意事項
保存期限大於或等於3個月者,以消費者收受日起算,至少距有效日期前30日(含)以上;
保存期限小於3個月者,以消費者收受日起算,至少距有效日期前6分之1日(含)以上;
如品名有標註有效日期或商品文案另有說明規則者,則依該規則為準。
(一)商品成分若包含「甲殼素」(幾丁聚糖/Chitosan),請注意:*有服用慢性病藥物者,應諮詢醫師後,方可使用。*不建議孕婦、授乳者及嬰幼兒食用。
(二)商品成分若包含「咖啡葉、或冬青葉」,請注意:*兒童、孕婦及授乳者應避免食用。
(三)商品成分若包含「蝦紅素」,請注意:*十二歲以下兒童、孕婦、哺乳婦女及服用肝臟或新陳代謝疾病相關藥物者,應避免食用。
(四)商品成分若包含「蘆薈」,請注意:*孕婦忌食。
(五)商品成分若包含「輔酵素Q10」,請注意:*15歲以下小孩、懷孕或哺乳期間婦女及服用抗凝血藥品(warfarin)之病患,不宜食用。
動物應施檢疫物應注意事項
(一)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0萬元以下罰金。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將課以新臺幣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二)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三)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34條第3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 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TOP
TOP
TOP
TOP
TOP
因拍攝略有色差,圖片僅供參考,顏色請以實際收到商品為準。
退換貨說明
請注意!下列商品購買後博客來不提供10天的猶豫期,請務必詳閱商品說明並再次確認確有購買該項商品之需求及意願時始下單購買,有任何疑問並請先聯繫博客來客服詢問:
1.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
2.客製化之商品。
3.報紙、期刊或雜誌。
4.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下載版軟體、資訊及電子書。
6.涉及個人衛生,並經消費者拆封之商品,如:內衣褲、刮鬍刀…等。
7.藝文展覽票券、藝文表演票券。
非屬上列品項之商品均享有到貨十天的猶豫期(含例假日)。退回之商品必須於猶豫期內寄回。
辦理退換貨時,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請注意保持商品本體、配件、贈品、保證書、原廠包裝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切勿缺漏任何配件或損毀原廠外盒)。退回商品無法回復原狀者,恐將影響退貨權益或需負擔部分費用。
訂購本商品前請務必詳閱商品退換貨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