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商品與發票將分開寄送。
- 2除特殊商品送達時間於產品說明中另有標註外,原則上商品將於訂單完成、付款成功後 7 個工作天內送達(不含週六日)。
- 3送貨方式:由廠商透過宅配或是一般貨運送達。
享譽歐美的 Celestron 精心打造馬可斯多夫-凱薩格林式(Maksutov-Cassegrains)望遠鏡,
僅24公分的小巧輕便鏡筒卻擁有1250mm超長焦距的光學效能. 讓您輕鬆享受
高倍率(望遠鏡倍率 = 主鏡焦距 / 目鏡焦距)、超高清晰度的光學饗宴 !!
可搭配任一市售之攝影三腳架使用或電動經緯儀, 讓您可輕鬆調整經緯度上下左右任意移動.
搭配本賣場之多功能電動雲台,更可作天文追蹤攝影.觀星、賞鳥、眺望美景皆能自在得意之.
詳細規格:
光學系統:馬可斯多夫凱薩格琳式 (折反式望遠鏡)
口徑 90mm
焦距 1250mm
調焦座 1.25英寸帶M42螺紋,可直接連接單眼相機轉接環;
可連接各廠牌單眼相機包括Nikon、Canon、SONY直接拍照攝影
也可透過"多功能轉接雲台"接上各式廠牌的數位相機做地面遠距及行星攝影等等.
可直接與一般的攝影三腳架連接(1/4吋腳架接孔,適用於多數三角架。)
Celestron 馬可斯多夫-凱賽格林式Mak C 90望遠鏡是一款小巧而且光學設計極優良的高精密光學望遠鏡。使用時完全不受空間限制,就算您身處的空間有限,仍然可以隨心所欲的操控、使用Mak90觀測目標景物。Mak90雖然小巧,但功能及光學表現卻很強大。它的高解析度、多層鍍膜的光學系統可將影像的對比度和圖像的清晰度及銳利度提升到最大值。這款Celestron馬可斯多夫式望遠鏡的口徑為90mm,並可以與赤道儀或市面上一般的三角架搭配支撐使用,也可單獨使用鏡筒觀看景物及星體,也可以被安裝到一個標準的攝影三腳架。無論您的需求是要觀測地面或天文乃至於景物及天文攝影,這款Mak90小巧望遠鏡絕對是您完美的最佳伴侶 !
光學設計優良,完美成像品質的小巧馬可斯多夫式望遠鏡, 讓您用最低的價格可以買到市價近10萬元與德國蔡司同等級的高端望遠鏡 !!
Mak90/1250馬可斯多夫望遠鏡規格
光學設計 : 馬可斯多夫-凱薩格林式
口徑 : 90mm
焦距 : 1250mm
光圈值 : F10
集光力 : 180x
可見極限星等:12.5
分解力 : 1.3
目鏡 : PL32mm
尋星鏡 : 8x21正像尋星鏡
調焦孔徑 : 1.25英吋
稜鏡 : 45度正像
鏡筒重量 : 1.37 kg
鏡筒尺寸 : 10cm x 24cm
包裝箱總重量 : 5 kg
配件 :
8x21正像尋星鏡
PL32mm目鏡
45度正像菱鏡
適合觀星、賞鳥、觀景、遠望等等多功能取景及攝影用途 ! 絕對物超所值,欲購者請從速 !
射頻類商品說明
相關法規條款
(一)電信法49條第3項規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非經型式認證、審驗合格,不得製造、輸入、販賣或公開陳列。
(二)電信法65條第1項第10款及第2項規定,擅自製造、輸入、販賣或公開陳列未經型式認證、審驗合格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沒入其器材之一部或全部。
(三)電信法50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辦法第15條第1項規定,審驗合格標籤及符合性聲明標籤專屬取得型式認證證明者及完成符合性聲明登錄者所有。
(四)刑法第211條規定,偽造、變造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型式認證查詢連結:https://nccmember.ncc.gov.tw/Application/Fun/Fun016.aspx
搖控無人機注意事項
(一)最大起飛重量二百五十公克以上遙控無人機應辦理註冊。
(二)遙控無人機活動前應注意活動區域與遵守操作規定。
(三)相關活動區域及操作規定資訊,請見民航局網站及遙控無人機圖資行動應用程式。
TOP
TOP
TOP
TOP
因拍攝略有色差,圖片僅供參考,顏色請以實際收到商品為準。
退換貨說明
在博客來購物享有優於消保法規定的10天猶豫期(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因商品封條多為一次性包裝,商品退貨時必須回復原狀,亦即必須回復至您收到商品時的原始狀態,且會視回收的商品狀態另外酌收額外的整新費用,請您務必確認有購買需求後再行拆封,感謝您的配合。(當您於此頁面下單表示您了解並同意上述規範請注意!)
下列商品購買後博客來不提供10天的猶豫期,請務必詳閱商品說明並再次確認確有購買該項商品之需求及意願時始下單購買,有任何疑問並請先聯繫博客來客服詢問:
1.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
2.客製化之商品。
3.報紙、期刊或雜誌。
4.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下載版軟體、資訊及電子書。
6.涉及個人衛生,並經消費者拆封之商品,如:內衣褲、刮鬍刀…等。
7.藝文展覽票券、藝文表演票券。
非屬上列品項之商品均享有到貨十天的猶豫期(含例假日)。退回之商品必須於猶豫期內寄回。
辦理退換貨時,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請注意保持商品本體、配件、贈品、保證書、原廠包裝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切勿缺漏任何配件或損毀原廠外盒)。退回商品無法回復原狀者,恐將影響退貨權益或需負擔部分費用。
訂購本商品前請務必詳閱商品退換貨原則。
APPLE 系列商品注意事項
(一) APPLE商品為特殊性3C商品,經連線註冊(含開機及啟動wifi)登入APPLE ID或連上iTunes後,該商品即被註冊,且開始計算商品保固時間,經註冊商品無法還原,若申請退換貨,則需另收商品整新費用。
(二) 商品開箱後若有瑕疵 / 不良,需由消費者帶至授權中心進行維修流程,需依 APPLE 原廠規範判定後提供更換或是維修處置。
(三) 產品一經拆封、連線註冊後,均需額外收取退貨整新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