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地權於去(2023)年上路之後,各界無不期盼能藉此抑制房價,然而事實果
真如此嗎?此修正案上路後又將引發哪些議題值得讀者們注意呢?本期提供三篇精彩
文章給讀者們,分別有簡英宗估價師〈初論平均地權條例修正影響──六都預售屋房
市趨勢探討〉、林家祺教授〈平均地權條例子法施行後之相關疑義探討──以例外許
可可轉讓之公告為中心〉,以及由于俊明祕書長所提供之〈未載入都更相關計畫之出
資人可否免經許可取得重建新屋?〉,後續會有更深入剖析的文章。
由於買房常涉及銀行貸款,因此銀行乃扮演一個相當重要的角色,銀行為因應主
管機關推動普惠金融與提升便利性,而開發各項業務之線上作業系統,讓客戶得於線
上辦理相關業務,電子簽章法制定公布至今已逾二十餘載,但尚有許多未與時俱進之
規範與現行實務操作之限制,皆不利於電子簽章之發展,故本期時論第一篇,林郁蓉
律師乃以銀行敘做房貸案件及不動產抵押權設定實務為中心,進一步評析數位發展部
公告「電子簽章法」之修正草案適用的必要性。另外,遺囑作為身後最重要的文件,
如能借助公證制度的協助提高遺囑最終執行的可能,才能真正實現作成遺囑的目的,
第二篇即由高啟霈律師以淺顯的方式為讀者們鳥瞰臺灣法制下的公證制度與遺囑之關
係,相當實用。最後一篇則由黃永傳教授與黃政二博士生為讀者們介紹教育財團法人
提列準備金的會計處理方法,內容生動易於理解。
此外,近年臺灣「指數股票型基金」(Exchange Traded Fund, ETF)市場發展迅
速,尤其納入收益平準金機制的高股息ETF規模與受益人數均有顯著成長,所以本期
執業進修單元裡,由程惇亞經理人針對收益平準金與投資本金之差異進行說明。而審
計準則540號(TWSA 540)修訂後,會計估計的查核工作面臨了重大變革,所以本期
由賴柏錚會計師在公報釋讀單元中,分析審計準則540號修正對查核工作所可能帶來
的影響。
最後,在本期的「學習式判解評析」與「函令解析」兩單元裡,則分別邀請了尚
佩瑩律師及林冠亨律師說明表決權拘束契約之效力為何,以及董事會召集權遊戲規則
之變動的實務見解,相當實用。
農曆新年將至,《月旦會計實務研究》祝福所有讀者,龍華富貴、生意興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