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導遊人員的職責
(一)遊覽嚮導的工作職責:「導」含有「嚮導」的意思,「遊」的本意首先是遊玩,遊覽旅行。導遊人員負有為遊客提供合理遊覽的工作職責,可以說是遊客的嚮導員。
(二)宣傳講解的工作職責:觀景不如聽景,文物古蹟、風俗民情有賴導遊人員的講解,更勝個人的領悟。
(三)生活服務的工作職責:導遊為旅客住、吃、遊覽參觀訪問等接待或引導服務工作,誠如旅客的勤服員。
(四)組織安排的工作職責:導遊人員要將來自不同背景的旅客組合成一個團體,使每項旅遊活動都能按照預定的行程進行。
(五)安全保衛的工作職責:旅途中往往有不少險處危境,導遊人員要隨時注意提醒旅客,預止意外,保護旅客安全。
五、導遊接待服務的基本要素
導遊接待服務的基本要素有三,即,語言、知識與服務。服務是核心,語言是工具,知識是條件。
(一)導遊的語言要素
1.友好的語言
(1)言之友好:用詞、聲調、表情都應該表現出親切、友善,富有人情味。
(2)言之有禮:自卑而尊人,多使用敬語和禮貌用語。
2.美的語言
(1)言之使人愉快:首先要使聽者「賞心」,不要使聽者喪氣。不使用忌諱的詞語,多談吉利的事,多說讚美的話。
(2)言之流暢達意:用詞得當,語法正確,語言語調傳情。
(3)言之文雅:文雅的語言,首先是溫和的語言,其次是善良,第三恭敬他人,第四文雅的語言,還意味著正規的語言。
3.誠實的語言
(1)言之有據:導覽解說,與旅客談問題,未調查清楚,根據不足,沒有把握,不要信口開河,弄虛作假。
(2)言之形象化:語言不要空洞。
(3)言之有物:內容要充實,有說服力,講解時不能光玩弄漂亮詞藻,還必須堅持「言必信,行必果」。
(4)言之有理:說話要誠實,要講道理,但是與旅客絕對不能據理力爭。
4.生動活潑的語言
(1)言之有神:精神飽滿,聲音傳神。
(2)言之有趣:說話幽默、風趣、令人愉悅。
(3)言之有喻:講解中使用適當比喻,生動易懂,使聽者倍加親切而留下深刻美好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