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緒論
在科學領域上的考古、權力遊戲及性別角色
二○○七年夏天,在一份日報上有篇短文,是有關某個死於三千五百年前之女性,引起我的注意。古埃及唯一的女法老王哈特謝普蘇特,有好幾天成為世界各地報紙專欄的焦點。根據她的DNA和牙齒,在開羅考古博物館內的木乃伊之中,有一尊被鑑定出就是這位博學的女統治者。在寫本書的過程中,她的故事具有偉大的象徵意義:死了很久且遭忘卻的女性,從遺忘中浮現。
在《蒙塵繆斯的微光》一書中,我介紹從古代,經啟蒙運動,到十九世紀初期的博學女性。透過她們,檢視最早女性的學習傳統,以及在歐洲科學史中女性所扮演的各種角色。我聚焦於現代科學出現之前,也就是早於居里夫人(一八六七~一九三四)很久的時期,當時自然科學依舊與哲學緊密聯繫在一起,而且還被稱做「自然哲學」。在哲學和科學中佔主導地位的,正是那些富裕又有閒的人。社會地位和性別,決定了一個人是否被視為有能力運用他的智力,以及是否有資格出現在學術論壇上──譬如創立於中世紀的大學和後來創立於十七世紀的科學學會。
直到最近數十年為止,在學習的舞台上,男性一向扮演著關鍵角色。在古代,自然哲學被歸屬自由人的領域;然而在中世紀,乃屬於學者和教士;至於現代,則屬於紳士。除了繆斯的角色以外,還有什麼可讓女性利用的嗎?首先,為什麼我們應該對博學婦女、科學的考古、古代科學三者的歷史感到興趣?女性「最後」成功地在傳統上由男人佔盡優勢的領域中為她們自己清掃出空間,而且今天她們也積極參與了我們從科學來理解現實世界的過程。可是,這樣就足夠了嗎?
針對長期慢慢改變的文化結構──諸如科學、權力、性別的合流──進行研究,是很重要的,因為它能夠幫助我們了解,為何連結於這個三位一體(科學、權力、性別)的文化概念及實踐難以被辨認和改變。它們的根,在時間上,可以回溯至數千年以前,而且至今仍以某些形式在西方文化中繼續發揮其影響力。它們已深深嵌入我們的日常思考和社會結構裏,同時因為它們是如此地不證自明,所以已經變得幾乎視而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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