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諮商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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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這些問題的答案,在於資本的法律密碼。基本上,資本的形成包含兩大要素:資產和法典(編按:法典,A code of law, also called a law code or legal code,本書翻譯時輔以「法律密碼」的雙關含義互用)。我用「資產」一詞泛指各式各樣的物品、主張、技術或概念,無論其形態為何。這些純粹的資產,就只是一片土地、一棟建築物、一個在未來收到款項的承諾、一種新藥品的概念或一串數位代碼。透過適當的法律編碼過程,這些資產都會轉變成資本,為持有者創造財富的可能性也隨之提高。
 
法律所載的資產清單,隨著時間而歷經演變並持續變化。在過去,土地、商號、債務、技術知識都曾透過法律編碼成為資本,從這份清單來看,資產的本質一直在改變。即使不經過法律編碼,土地也能生產食物和提供庇護,但金融工具和智慧財產權只存在於法律,數位資產則是只存在於二進位代碼,而且這個代碼本身也是一種資產。儘管如此,將種種資產編為資本的法律手段,從以前到現在幾乎都沒變。最重要的法律手段包括契約法、財產權、擔保法、信託(編按:本書所稱「信託」是指普通法上的信託,由信託人將財產轉讓給受託人經營管理,並由第三方即信託受益人享受經營管理的收益)、公司、破產法──這些是資本編碼的模組,能賦予資產某些重要特質,使持有者掌握特殊權利,包括:在同一資產上主張具有優先排序的優先權(priority)、延續優先主張時效的耐久性(durability)、使主張橫跨空間的普遍效力(universality),以及保證持有者能夠要求將私人債權轉換成國家貨幣(簡稱國幣),以此保障資產名目價值的可轉換性(convertibility);關於可轉換性,唯有法定貨幣才能真正做到名目價值的保存,詳細理由會在第四章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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