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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的堅持要比98%的堅持更容易

對於「不借錢消費」原則,我的觀點是要100%堅持。克里斯汀生在《你要如何衡量你的人生?》一書中指出,100%的堅持要比98%的堅持更容易實現。很多人認為「就此一次」破例並不會改變什麼,「邊際成本」是很低的。但有了第一次就很可能有第二次。

克里斯汀生在牛津大學深造時是學校籃球隊的中鋒。那年,牛津大學校隊打進英國大學聯賽的總決賽,比賽被安排在週日。但他因信仰而許諾不在週日打球,所以他跟教練說自己不能參加總決賽了,只能為隊友禱告。當時教練和隊友都感到非常吃驚。他是首發中鋒,更糟糕的是,當時的候補中鋒在半決賽時肩膀脫臼。所有隊友都勸他:「你必須參賽。你就不能破一次例?就這一次?」這是一個艱難的決定,但他最終決定:「我必須堅守自己的承諾。」隨後他告訴教練不能參加總決賽。

幾十年後,克里斯汀生回顧這段經歷,他認為這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決定之一。為什麼?因為「生活只是一條無止盡的情有可原的情況形成的溪流。如果我有一次越界,我會在接下來的歲月裡一次又一次地越界」。

家長和孩子應一起堅持不借錢用於非必需品的消費。孩子可以在家長的許可下,用自己存的錢,購買自己心儀的非必需品。但如果出現非常特殊的情況,比如本市的球隊出乎意料地在歷史上第一次進入了全國總決賽,孩子真的很想到現場觀賽,能買到的球票最低1,000元,但由於之前沒有這項預算,而孩子剛剛將大部分現金購買了五年期國債作為大學基金,手上只有500元現金,這時家長是應該借500元給孩子,還是直接給500元,還是告訴孩子不要觀賽?

首先,我反對家長直接給錢讓孩子買球票。現場觀看總決賽雖然可能會給孩子留下終生難忘的美好回憶(某種程度上取決於球隊是輸還是贏),但這不是必需品。中學生已經是大孩子了,要消費非必需品,就要自己想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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