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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引言:詮釋的必要


我們不時會聽見信徒頗為激動地說:「不需要解釋聖經,只要去讀,然後照著做就對了。」通常這種言論反映出平信徒對「專業人士」—學者、牧師、教師、主日學老師—無聲的抗議,因為這些人似乎藉著「解釋經文」,把聖經從普通人手中硬生生搶走,於是平信徒用這種說法,強調聖經不是一本艱深晦澀的書。「畢竟,」他們主張:「就算只有半個頭腦,也讀得懂聖經。問題是,太多講道和教導聖經的人喜歡到處鑽研,搞到面目全非。我們自己讀起來很清楚明白的,被他們一解釋,反而模糊不清了。」

這種抗議很有道理。我們贊成基督徒應該學習自己閱讀聖經、信而遵行。尤其贊成,只要閱讀和研究的方法合宜,聖經不必變成一本艱澀隱晦的天書。我們甚至相信,大家面對聖經,最嚴重的問題不是缺乏認識,而是懂的太多!舉例來說,「凡所行的都不要發怨言,起爭論」(腓二14),像這樣的經文,問題不在於了解意思,而在於順服,也就是要照著去做。

我們也同意,講道的人和教師們經常喜歡不看大局就先往細處鑽研,結果反而蒙蔽了顯而易見的含義。讓我們開宗明義地說—往後也會不斷重申:解釋聖經,目標不是獨樹一格,不是致力挖掘別人前所未見的義理。

解釋聖經如果旨在獨特,或以「獨到見解」取勝,根源往往是驕傲(想要比所有人更聰明)、對屬靈生命有所誤解(以為聖經充滿深藏不露的真理,等待靈覺敏銳、眼光獨到的人去挖掘),或者頑固不化的偏執(堅決支持某一種神學偏見,即使碰到與該偏見牴觸的經文也不為所動)。獨一無二的「一家之言」往往是錯誤的。正確的解釋,因為頭一次聽到,有時也會覺得獨特,但解釋聖經的目標確實不在於追求獨特。

良好的解經,目標是簡單明瞭,掌握「經文顯而易見的含義」,也就是作者原本想傳達的意思。讀者做這工作,最重要的工具就是「有見識的常識」。解釋得好不好的標準就是「合情合理」。正確的解釋,既讓理智舒暢,也給情感激勵。

但如果解經只在於掌握顯而易見的含義,為什麼還需要特別的解釋呢—何不「讀就好了」?顯而易見的含義,不是讀了就可以獲得了嗎?從某方面來說,是的。但更精確地說,這樣的論調既天真無知,又不切實際。原因在於兩方面:讀者的特質與聖經的特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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