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台灣公務員法制及理論,在最近十餘年內有顯著之改變與進步,除了制訂許多法律,諸如: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公務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公務人員協會法、公務人員陞遷法,也大幅修正公教人員保險法、公務人員退休法、公務人員撫卹法、公務人員考試法、公務人員任用法、公務人員俸給法等重要法律。並有大幅修正公務人員考績法及草擬公務人員基準法之立法計畫。在法治大幅增補或更新之際,國內公務員法學理論亦有長足之進步,從法理上針砭立法及修正之闕漏與不當,成為法學者責無旁貸的使命,希望法與時轉外,也希望法令制度的修改,有助於提升我國文官制度的效能,能為人民提供更優質的服務,早日擠身為現代化法治國家之林。我國由於清末開始變法以後,揚棄了中國傳統的文官法制,所以這些引進外國制度與學說,是否能發揮其規範效力,是從事法學研究者最關心的議題之一。
本人所出版之「公務員法研究(一)」(2000年初版,2005年二版),迄今已十餘年,為本著學術追求真理,探求制度的信度與效度的好奇心,賡續於今年(2012年)出版「公務員法研究(二)」,將近十年所新發表之專論文章,按照公務員法的法律體系加以排列並更新,共得十篇論文,彙集成冊。一方面作為呈報的研究成果外,另一方面並可以檢視對國內現行文官制度的關心與批評意見,書生報國心願。但願能有助於文官制度的合理化,更加人性化、效能化,達成制度預設之功能。
本論文集之出版首先要感謝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提供優良的研究環境,並將此一小小的成果敬獻給帶領我進入公務員法世界的吳庚教授。吳老師在25年前提供我參與公務人員基準法研究計畫的機會,引領著我一步步走入並體會那五彩絢爛的文官制度。如果沒有吳老師的引薦,也不會有這本微薄的研究成果出現。最後,本論文的編排、更新、校對要感謝我的學生,台灣大學科際法律研究所今年6月畢業之呂文正碩士,沒有他任勞任怨的逐字校正,也不會有這本書呈現給台灣的讀者們。
林明鏘 壬辰年小暑於
台灣大學法律學院萬才館2517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