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影像迷宮完全導覽手冊
陳儒修(政大廣電系副教授)
讓我們先從本書第八章一段非常有趣的論述談起。第八章〈科學觀看,觀看科學〉提出一項很少被檢視的觀看技術─胎兒超音波掃描影像。超音波原先的功能是讓醫生識別胎兒身體的柔軟結構,以避免使用X光探測對孕婦與胎兒可能造成的傷害。然而近年來超音波被轉化為展示胎兒生命成長的第一個步驟,準媽媽透過超音波影像與肚子裡的寶寶產生連結,她可以從掃描器螢幕「看到」寶寶在對她揮手、擺動身體、甚至微笑。本書作者想要問的是:醫學並無法證明寶寶真的在做這些動作,同時,透過超音波影像監測懷孕狀況正常與否,並不是關鍵程序。那麼,為什麼婦科醫生與孕婦如此看重這類的影像,甚至成為產檢的必要程序?答案是:超音波影像不只是一種科學影像,它也是一種文化影像。透過醫生的「專業」協助,加上孕婦的想像,它建構了胎兒的人格,也開啟胎兒的成長儀式。(當然也造成支持與反對墮胎兩派陣營之間的意見紛歧,即:女人腹中胎兒是否可視為一個生命?墮胎是否為一種謀殺?人的生命該從何時算起?等等倫理問題。)兩位作者因此提醒讀者,任何影像都無法脫離其生產與消費的社會脈絡,即使是胎兒超音波這種科學影像也不例外。
關於這個超音波影像的分析與研究發現,具體呈現本書兩位作者的觀察與洞見,同時使得本書的深度與廣度勝過其他視覺研究書籍。
自從1972年約翰.伯格(John Berger)的《觀看的方式》(Ways of Seeing)出版以來,人們已經深刻體會,觀看不是一個簡單的行為。當我們的眼睛看著前面的物件,不論是一個藝術品,或者是報紙上的廣告,我們所看到的,以及腦海中所接收到的訊息,實際上非常複雜。如同超現實主義畫家馬格利特(Ren Magritte)有名的畫作「這不是一只菸斗」(見本書頁35)所提示的,這幅畫當然不是一只真正的菸斗,另一方面,這幅畫的內容也「不只是」一只菸斗。《觀看的實踐》的兩位作者,瑪莉塔.史特肯(Marita Sturken)與莉莎.卡萊特(Lisa Cartwright),可以說延續伯格在過去三十年開創的視覺文化研究,以更有體系的方式審視人類社會裡種種的視覺景觀。伯格的大作專注於西洋油畫傳統及其應用(如廣告),本書則接續他的論述,將研究觸角擴及廣告、攝影、電影、數位影像、流行文化,以及一般認為最沒有「問題」的科學影像,例如上述的超音波影像。
《觀看的實踐》在導言處已經清楚陳述作者的問題意識:第一點是理解觀看的動態過程,這裡強調「動態」是非常重要的,因為人們的觀看所造成的影響,並不會因為閉上眼睛,或者是觀看的對象消失,而就此結束。同時也因為看與被看之間,本來就存在著不斷變動的辯證關係。第二點則是檢視我們如何看,以及看什麼,這也是本書書名的主旨─觀看在於實踐。第三點則與今日的全球化處境密切相關,他們試圖思考影像文本如何從一個社會場域轉移到另一個場域,以及一個影像在不同文化脈絡下被複製、挪用與轉變,所產生的衝擊。
依照本書的章節安排,作者將視覺理論建構與實例分析交織在一起,針對不同的影像文本建構與再現模式,形成九種視覺文化研究取徑。第一章依循本書的標題〈觀看的實踐〉,運用符號學理論界定後面出現的基本概念,例如「意義」、「再現」、「擬像」等。作者對於「意義」的定義極為關鍵:「意義並不存在於影像內部,意義是在觀看者消費影像、流通影像的那一刻生產出來的。」這樣的信念在本章所分析的第一張圖片(頁30),就闡釋得很清楚。那是一張1945年的老照片,是一群學童目睹街上謀殺的照片,我們並沒有看到謀殺案現場,我們看到的是這些男女學生看到謀殺場景的表情與反應,有人很悲傷與震驚,有人卻表現得很興奮,好像是因為看了不該看的東西。然而這樣的意義詮釋,是在隔了半世紀之後的我們(包括兩位作者),看到這張照片才產生的。
第二章〈觀看者製造意義〉聚焦於不同社會文化情境的閱聽眾,如何生產意義,這裡的意義是透過影像本身、觀看者與社會脈絡三者之間「複雜的社會關係製造出來的」(頁65)。本章援引馬克思、阿圖塞(Louis Althusser)、葛蘭西(Antonio Gramsci)等人的意識形態批判理論,探討媒體如何運載主流意識形態,以及社會大眾如何與媒介訊息協商,甚至於轉化流行文化的內容,變成同人誌之類的影迷文本,例如在本章末尾分析的電視影集《X檔案》。
第三章〈觀賞、權力和知識〉,顧名思義,主要介紹傅柯(Michel Foucault)的知識權力論,以及他所建構的「全景敞視監獄」理論(頁122)。本章的前半段則透過佛洛伊德與拉岡(Jacques Lacan)的精神分析學說闡釋「凝視」(gaze)理論(頁99起),以及凝視背後的性別權力關係。關於這方面的研究範例,第一個想到的可能都是希區考克的《後窗》(Rear Window, 1954),本章的研究例證則延伸到幾個品牌廣告,包括健怡可樂、Jockey內褲、Guess服飾等。
第四章〈複製和視覺科技〉探討視覺科技的演化,如何改變我們對現實世界的認識。西方從十五世紀文藝復興時期所建構的透視法,不僅是一種繪畫風格,更是一種觀看的方式,其影響力持續至今日各種影像媒體,從攝影、電影、虛擬實境、到數位影像,並且引發寫實主義與反寫實主義之間的論爭。本章同時討論影像的複製,藉由班雅明的宏文〈機械複製時代的藝術作品〉,分析機械複製與數位複製的差異,以及藝術品被複製為商品的情形,例如名畫《蒙娜麗莎》是如何印製在男人的領帶上面(頁153)。
在第五章〈大眾媒體和公共領域〉出現的第一張照片,是某家餐廳(頁178),餐廳整齊乾淨、空無一人,然而餐桌後面的電視機卻打開著,這張照片已清楚顯示,不管我們願不願意,大眾媒體已經成為我們生活經驗的一部分。關於大眾媒體研究,有不同的陣營,包括持悲觀論調的法蘭克福學派,以及如麥克魯漢(Marshall McLuhan)樂觀地看待傳播媒體,認為媒體是人身體器官的延伸(例如電視就是眼睛的延伸),本章皆有詳盡的介紹。文末談到新媒體文化時,是以《厄夜叢林》(Blair Witch Project, 1999)做為分析對象,本片原本不過是一部B級恐怖片的學生影片,卻很聰明地利用網際網路製造話題與行銷手段,不僅讓網路族群蜂擁至影片官方網站朝聖(頁211),還引起社會大眾的好奇,最後促成該片的票房奇蹟。如今回顧,在世紀之交出現這樣的影片,正說明跨媒體整合已經是必然趨勢,傳統的媒介研究取徑也必須加以調整。
第六章的主題為〈消費文化和製造欲望〉,第一句便是:「影像不是免費的」(Images are not free)。這裡的free可以做雙重解釋:一方面說明影像是有價的,有時候是文化價值,有時候是商業價值,有時則兩者兼具;另一方面,影像不可能自由自在,它總是運載著多重意義,特別是當它做為廣告影像時,它存在的目的便是要販售商品。伯格早在他的書中指出,廣告使商品變得有魅力,並且使得消費者渴望擁有這個特定的商品。本章就在探討影像與商品文化、影像與消費主義的關係,換句話說,廣告使用影像召喚消費者,透過認同、聯想、直接陳述等方式,建構商品的交換價值與符號價值,這是消費社會的商品運作法則。然而消費者也不是永遠那麼馴服,所以在本章結尾處(頁261起),作者提出反廣告實踐的可能,這種文化反堵(或文化干擾)的運動訴求,主要是透過改寫廣告標語的方式,例如把「另類思考」改寫成「幻滅思考」,藉此讓消費者思索商品背後的資本主義邏輯。就本書的主題而言,這樣的行動同時反映了影像文化永遠是意義爭奪的場域。
第七章〈後現代主義和流行文化〉整理人類文化再現模式,如何由現代主義轉變為後現代主義。如同本章一開始引用布希亞(Jean Baudrillard)的說法,擬像已取代再現,成為當前的影像新典範,後現代主義挑戰並抹去原有的文化界限(高雅.通俗、菁英.大眾、專家.生手),進而提倡另一套文化實踐策略,包括反身性思考、諧擬、拼貼等。其中作者用了七頁的篇幅(頁287–293),很精要地定義「反身性思考」的內在意含,透過辛蒂.雪曼(Cindy Sherman)、瑪丹娜與歐嵐(Orlan)等人的作品,以及影片《黑色追緝令》(Pulp Fiction)等例證分析,讀者應可掌握後現代文本、生產者與閱聽眾三者之間、有別於以往的互動關係。
第八章〈科學觀看,觀看科學〉除了前面提到的超音波影像分析之外,還討論影像如何成為人類學、優生學、法律、科學的證據,以及這些影像證據與「真相」之間可能存在的距離。本章所引用的例證之一是1992年洛杉磯警察毆打羅德尼.金的案件(頁322–327),由於毆打過程被人用錄影機記錄下來,因此,詮釋這捲錄影帶裡的影像內容,就成為法庭上辯護攻防的重點。換句話說,同一捲錄影帶,原告被告雙方卻能夠提出不同的解讀。結果出人意料,陪審團最後採信的,竟然是被告律師的說法,主張這捲錄影帶證明警察是在自我防衛,而非一般認定是警察濫權打人的證據,於是宣布四名警察無罪。這樣的判決結果,與社會大眾的期待差距甚大,於是導致1993年的洛杉磯暴動。這個案例再度呈現影像意義的曖昧與不確定性,透過不同的觀看情境,很可能導致互相對立的結論。本章最後出現一張圖片,上面有science(科學)與fiction(虛構)兩個字─有如再度提醒讀者,無論是科學影像或廣告影像,都是人為建構的。
本書總結於第九章〈視覺文化的全球流動〉,作者先用三個詞彙形容新千禧年的文化現象:全球化、整合和綜效,並且以這三個概念重新檢視前面八章的主題。他們並且提出電視與網際網路為新世紀最重要的傳播媒體:電視接合在地與全球,特別是第三世界與少數族群,仍然需要藉此發聲與宣揚主體性;網際網路則建構了另類的「媒體景觀」,使我們重新界定人際關係、公私領域、言論自由、檢查制度與隱私權等重要議題,關於這些議題的討論,正方興未艾,而影像文本將是所有爭辯的焦點,就如同本書結語所說:「視覺影像必然會繼續在二十一世紀的文化中扮演核心角色。」在跨入新世紀第一個十年之際,這個結論仍然有效。
整體而言,本書有如在進行一場視覺文化普查,涵蓋的領域包括藝術史、媒介研究、電影研究、廣告學、心理學、社會學等人文學科,也觸及生物學、醫學、遺傳學等自然學科。作者關切影像如何在這些領域中產製意義,以及影像如何在不同領域與不同文化之間流通。而不論是影像的產製、消費與流通,都有各種視覺科技做為基礎。兩位作者並非科技決定論者,天真地期盼科技變革帶來社會進步,他們反而認為,即使是科技,也是經由特定的社會環境與意識形態產製而成。本書強調觀看的「實踐」,便是主張唯有真正張開眼睛觀看,影像文本的意義才會揭露出來。因此本書又有如一本導覽手冊,讀者可以依循各章節對不同媒體的分析與論述,安心的走出重重的影像迷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