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理十二(1682-1718),在瑞典歷史上的地位十分突出,在17世紀和18世紀之交,曾經在歐洲大陸叱吒風雲,堪稱一代天驕,與俄羅斯帝國的彼得大帝爭霸東歐。本書記述他為何在國難當頭之際登基,力挽狂瀾,接着揮師東進,進行北方戰爭,擊敗丹麥、俄國、薩克森和波蘭。他1708年再度進攻俄國,兵敗於波爾塔后,避往土耳其。之后他殫精竭慮,力圖東山再起。1718年他進攻挪威時陣亡。伏爾泰集多種資料寫成此書,與《路易十四時代》及《風俗論》被史家列為伏爾泰的三大歷史名著。
伏爾泰:法國啟蒙思想家、文學家、哲學家,是十八世紀法國資產階級啟蒙運動的旗手,被譽為「法蘭西思想之王」、「法蘭西最優秀的詩人」、「歐洲的良心」。伏爾泰不僅在哲學上有卓越成就,也以捍衛公民自由,特別是信仰自由和司法公正而聞名。他曾兩次被捕入獄,主張開明的民主制度,強調自由和平等。盡管在他所處的時代審查制度十分嚴厲,伏爾泰仍然公開支持社會改革。他的論說以諷刺見長,常常抨擊基督教會的教條和當時的法國教育制度。雨果曾評價說:「伏爾泰所代表的不是一個人,而是一個世紀。」他提倡盧梭所倡導的天賦人權,認為人生來就是自由和平等的,一切人都具有追求生存、追求幸福的權利,這種權利是天賦予的,不能被剝奪,這就是天賦人權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