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序
在長達近四十年律師執業生涯中,我常接觸到各種不同的不動產糾紛案件,其中就涉及許多不動產所有權中屬於「共有」的法律問題。
在法律規定中,不動產「共有」的型態分為兩種,即「分別共有」及「公同共有」。基於台灣的繼承制度,繼承人透過辦理不動產繼承登記,往往會出現「分別共有」的情況,但若有其他繼承人不願配合辦理登記,則會以「公同共有」之方式登記。共有人間對於共有物的使用、收益或處分若意見不一時,自然容易產生紛爭,因此民眾對於「共有」必須多所了解,才能保障權益。
許多讀者建議永然文化出版公司出版有關「不動產共有」的書籍,永然文化過去也曾邀請專家學者撰寫探討這方面法律問題之參考用書,此次余邀請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同仁,包含許啟龍律師、許淑玲律師、吳任偉律師,還有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同仁李廷鈞地政士,以及執業律師連世昌、林其玄、高嘉甫律師與黃興國地政士,共同努力完成《別讓共有綁死不動產──活用共有不動產法律看招》一書,初版時即大獲各界好評。
本書以實務角度介紹「不動產共有」,內容分為八大篇章──〈分別共有法令解析與分管須知〉、〈公同共有之法令解析〉、〈《土地法》第34條之1實務操作〉、〈共有不動產設定用益物權解析〉、〈共有土地的投資〉、〈建築物的區分所有〉、〈繼承登記實務〉、〈共有物分割登記實務〉及附錄,盼不動產所有權之共有人能藉由本書認識相關法律實務,並進而活用,俾保自身權益。
我國有關土地「共有」的法律規範主要在《土地法第34條之1》,《土地法第34條之1執行要點》對於《土地法第34條之1》的運用非常重要,而該執行要點於民國106年12月做了相當大幅度的修正,也促使本書在此次再版時做了大篇幅的修訂,感謝所有作者的協助更新,才能提供讀者有關不動產「共有」最新的資訊。
另外,特別感謝永然文化出版公司 吳旻錚小姐辛苦的聯繫、編輯及校對,是此書再版順利完成的推手之一,於此一併致謝!
李永然 序於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
民國107年(西元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