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序
為何我們要理解都市傳說?
瀟湘神
各位是從哪裡聽到「都市傳說」這個詞的?
以我自己為例,最早是在日本的動漫、遊戲裡看到。像裂嘴女啦、紅斗篷與藍斗篷啦,甚至廁所裡的花子,當時都被歸類在「都市傳說」,而且被角色化,甚至妖怪化——我的意思是,在單方面接受娛樂作品的過程中,我無法區分都市傳說與妖怪有何不同,因為它們在作品中都被角色化了。裂嘴女會依特殊的規則採取行動(把口罩脫下來問「我美嗎」,並襲擊回答的人),這是都市傳說的內涵。但能夠與主角互動、對話,甚至有個人意識與情感,能生氣與害羞,這就是角色化。雖然從娛樂創作的角度出發,角色化無可厚非,但這種詮釋排除了都市傳說的本質,使讀者無法認識都市傳說的真面目。同理,娛樂化、角色化的妖怪也是。對我們這些透過娛樂來認識都市傳說或妖怪的人來說,難免有種「都市傳說與妖怪差不多」的印象,畢竟,我們在娛樂作品中看到的並不是都市傳說與妖怪,而是披著它們名義的其他東西。
都市傳說與鬼怪作為徘徊在社會中的流言,或許有共通的原理,但要是說「都市傳說是一種妖怪」,就未免太簡略了,舉個最明顯的例子:都市傳說未必是形象化的鬼怪。像在旅館過了一夜,醒來發現被偷走了一顆腎、地下道有鱷魚、走進換衣間的女性就此失蹤,再次發現時被賣到其他國家等等,這些傳說就迥異於作祟的超自然魔怪,甚至有些只是刑事案件(如果真有其事的話)。這些傳說,我們多少也聽過一些,卻未必意識到這算是都市傳說——這也是當然的,對一般大眾來說,「都市傳說」是透過娛樂作品或國際媒體橫向移植的概念,而非學術研究的定義,所以對於某個世代的讀者群,即使知道這個辭彙,也未必能正確理解其意義。事實上,現在也還是如此。畢竟臺灣不是自發性走向現代,而是被殖民推向現代,這或許會讓我們對身處的現代難以自我覺察。因此,即使我們廣泛地聽過都市傳說這個詞,我們對都市傳說的了解卻是貧乏的,都市傳說是一種我們習以為常,其實相當無知的流言。
那麼,為何我們要知道都市傳說是什麼,又為何必須要了解都市傳說?都市傳說到底有何重要?
近幾年間,我們臺北地方異聞工作室開始研究臺灣鬼怪,並察覺到鬼怪不是個別、獨立的「角色」,而是文化的記憶、傳統生活的證明,換言之,鬼怪與社會的脈動息息相關,這種脈動不限於傳統生活方式,還延續到當代;如果我們只把鬼怪當成舊時代的迷信、進步的腫瘤,並加以嘲笑、擯棄,其實無助於我們了解自己,甚至在割除腫瘤的同時,也割除了生活。有些人以為,要了解過去,透過歷史紀錄即可,不需要鬼怪這種不嚴肅的對象,但我不認同這種觀點。對於過去,我們怎能只看我們想看的,無視我們不喜歡的部分?生活是一個整體,不能被分割。更不用說,鬼怪當然有嚴肅的面向,只是受到娛樂化鬼怪的刺激,有時我們會忘了這件事。
都市傳說也是同樣的道理。
說到底,都市傳說就是一種「流言」——對於流言,我們可能會說「那就是假的。既然是假的,不要當真就好」。可是真的如此嗎?虛假雖然無所不在,卻不見得每個虛假都有散布性。都市傳說能夠流傳出去,形成恐懼,甚至能改變社會的脈動(以幽靈船傳說為例,可說直接毀滅了一個商場),有著如此強大的力量,能以區區「虛假」視之嗎?就像不該把鬼怪傳說視為單純的迷信,我們同樣不該把都市傳說當成可有可無的虛構。
為何流言能傳播出去?流言到底在回應什麼,在主張什麼?無論是怎樣的都市傳說,都必然遵從著某種原理,反映出社會的實態。真實固然有價值,但若是認為虛假沒有價值,就大錯特錯了。透過理解有力量的虛假,我們得以認清社會隱而不宣的內情,這能帶給我們不被恐懼驅使的力量,也能讓我們反省社會與人性。
真的嗎?理解都市傳說真有這麼大的力量?其實就像所有知識一樣,所謂的力量可大可小,端看運用的時機與方法。透過謝宜安這本書,希望讀者能從都市傳說裡看到不同的東西,跳脫「都市傳說只是傳說,沒有意義」的想像,甚至讓我們對都市傳說的那份理解,能夠成為社會參與的一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