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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茲波頓的謀殺審判:直擊美國史上最駭人聽聞的世紀懸案

麗茲波頓的謀殺審判:直擊美國史上最駭人聽聞的世紀懸案

The Trial of Lizzie Bord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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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有罪? 還是 無罪?
她真的殺了父母嗎?
是完美謀殺?還是莫名指控?
是背負惡名的嫌疑犯?還是活出自我的大齡女?

  與開膛手傑克齊名的驚世血案 故事多次改編為電影、影集、舞台劇
  犯罪史上最受矚目的女性────麗茲.波頓────橫跨兩世紀的未解謎團

  美國最高法院書記官、國際刑事法庭顧問耗時30年追蹤調查
  首度收錄70餘幅照片 歷史信件剪報  至今尚未公開檔案
  爬梳美國鍍金時代的社會焦慮 重現世紀歷史懸案的真實面貌

  麗茲波頓拿斧頭
  砍了媽媽四十下
  發現自己鑄大錯
  再砍爸爸四十一
  ──知名童謠

  1892年8月4日上午11點,美國麻塞諸塞州弗爾里維市第二街的波登家傳來一聲驚呼。鄰居好奇探問,只見波登家二小姐麗茲叫喊著:「喔,請過來一趟,有人殺了我父母。」這聲驚呼開啟了日後轟動全美、舉世矚目的世紀謀殺案:記者蜂擁而至,民眾擠爆法庭,只求一睹嫌犯面容,堪稱奇觀。目擊者麗茲嫌疑最重,但在歷經十個月的審判後,卻獲判無罪釋放。

  這起驚悚的弒親謀殺堪稱完美犯罪。案件缺乏直接證據,所有對麗茲的指控都自相矛盾,不予成立。麗茲獲釋已超過一世紀,但懸案至今未破,圍繞在她身邊的謎團也晦暗未明。無論貧人或富人、支持婦女參政者或社會保守主義者、法律學者或門外漢,每個人都對她是否真是兇手有一番見解。她究竟是冷血的殺人犯,還是遭受不實指控的淑女?兇手到底是不是她?

  此一懸案引起的研究風潮已超過百年,事件更衍生出相關歌謠、文學作品、好萊塢電影、舞台劇及影集,經由各種不同的形式被一再重現。這起謀殺事件在美國驚悚恐怖案件中已成為傳奇,但相關討論卻忽視它本身的歷史脈絡。

  卡菈.羅柏森以法學者堅持不懈的研究、偵探觀察入微的眼光、加上小說家優雅明快的文筆,根據本案的法庭文件、當時的媒體報導、未經出版的地方紀錄、以及近年才被發現的麗茲本人信件,完整重現了這則離奇的罪案大審判。

  麗茲為何燒掉她的洋裝?看到雙親頭骨居然當庭昏厥?消失的凶器斧頭手柄又到哪去了?諸多高潮迭起的情節及元素,就像一部迷人的推理小說,作者帶我們回到現場,重新呈上證據,讀者則扮演法官及陪審團的角色。

  此外,透過描述這位遭控犯案的女子,我們也得以窺見19世紀末美國鍍金年代耀眼的外表下,蠢蠢欲動的階級紛爭、種族歧見及性別張力。當時的美國究竟「相不相信」一位受過良好教養的上流社會女子,會犯下弒親這等滔天罪案?這樣的「信念」,又如何影響了法庭內外的辯論?在眾聲喧譁的攻防戰中,這位「被觀看」的女性,有無替自己發聲的機會?比起犯罪本身,潛藏的這種時代偏見氛圍及社會角色箝制,或許更令人毛骨悚然。

  麗茲到底是不是兇手?這次,由你來裁決。

  讀者收獲
  1.本書讀者群:推理懸疑小說喜好者,歷史書閱讀者,女性及性別議題關注者。
  2.了解極具爭議的世紀歷史懸案發生過程。
  3.從刑法及鑑識角度重探19世紀末美國犯罪史。
  4.從性別角度反思歷史女性的社會脈絡及道德想像,呼應當代議題。

本書特色

  ◎作者為牛津及史丹佛大學雙博士,美國最高法院書記官,海牙國際刑事法庭顧問,資歷豐富。
  ◎耗時30年研究集結,最嚴謹真實的世紀懸案大審判完整記錄。
  ◎首度收錄70餘幅珍貴案發照片及歷史檔案文件。
  ◎爬梳階級、族群及性別脈絡,對19世紀末美國社會的一次「深描」。

好評推薦

  刑法.鑑識.犯罪.女性────四種角度.專文推薦
  江鎬佑│律師,法律白話文運動資深編輯
  李承龍│卡達警官學院特聘鑑識專家,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刑事警察科副教授
  周愫嫻│臺北大學犯罪學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
  蔡宜文│專欄作家

  世紀解謎.完美讚譽
  冬 陽│推理評論人,臺灣推理作家協會理事長
  李昌鈺│國際知名刑偵專家,美國康州前警政廳長
  李茂生│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崑 崙│殺人系小說家
  謝松善│前臺北市警察局刑事鑑識中心主任

  20幾年前,我曾受邀重新檢視麗茲波頓歷史懸案,但因缺乏犯罪現場照片及物證,故而無法作刑事科學鑑定;而本書作者卡菈.羅柏森花了近30年時間詳細研究、整理資料檔案,最終撰成本書,實在令人佩服。雖然也因為缺乏現場血跡紀錄、兇殺武器、血衣物證,故而無法證明麗茲波頓有罪或無罪,但她以犯罪學觀點佐以推理小說手法,從這樁懸案審判去描述美國十九世紀末的刑事訴訟制度,將所有檢辯雙方的攻防策略、文件檔案公平地呈現在讀者面前,由讀者來決定事實;不但是一部文學及法律的結合,也是敘事與邏輯的編織,是一本很值得讀的書。──李昌鈺,國際知名刑偵專家,美國康州前警政廳長

  1892年發生的麗茲波頓謀殺案堪稱是美國史上最古老離奇的完美犯罪案件,作者羅柏森以法律學者的專業,加上觀察入微的敏銳眼光,配合優雅明快的文筆,完整重現了這則懸疑罪案的大審判。本案缺乏直接證據,所有對麗茲的指控又自相矛盾,一堆謎團也晦暗未明,雖歷經一個世紀,但懸案至今未破。這起案件具備了所有值得細讀的元素。女兒麗茲到底是不是兇手?且讓我們隨著作者的腳步,一起來探究解析吧。──謝松善,前臺北市警察局刑事鑑識中心主任

  除了鉅細靡遺深入這起懸案的脈絡,我尤其喜歡內附的照片與信件,讓整本書更具『重量』。──崑崙,殺人系小說家

  節奏明快、忍不住一口氣讀完的好書。——《書單》(Booklist)特別推薦評論

  羅柏森不負眾望,寫出了一位法律專家才能寫出的完整故事……喜歡犯罪小說的讀者會愛死它。——科克斯評論(Kirkus Review)

  令人入迷……(羅柏森)重啟這件案子,上呈證據,一切都像是從阿嘉莎.克莉斯蒂小說中摘取出來的迷人細節(包括麗茲燒掉洋裝之謎,還有神奇消失的斧頭手柄)。讀者得同時扮演法官及陪審團的角色。——《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

  立基於20餘年的深厚調查及新近出土證據,這是迄今為止對美國最惡名昭彰、最久遠的一件謀殺案之完整記載……一本傑出、令人不忍放下的真實罪案敘事。——《出版人週刊》(Publishers Weekly)特別推薦評論

  卡菈.羅柏森說故事的能力高超,也具備令人信服的學術經歷,足以完成看似不可能的任務,為這起堪稱美國史上最古老的真實犯罪事件注入新生命──也就是發生在鍍金時代的麗茲波頓案。她帶領讀者完整認識了麻州弗爾里維,並一一介紹牽涉其中的各個人物,正是這些人讓這起審判如此受矚目。羅柏森寫出了難得一見的佳作:論點清晰的精彩好書。——米珊(Jon Meacham),企鵝藍燈書屋前執行副總,普立茲獎得主、《美國雄獅》(American Lion)作者

  《麗茲波頓的謀殺審判》是一本氛圍緊繃、作風低調的傑作:難得見到這般讓人頸後寒毛直豎的歷史著作。卡菈.羅柏森以學者堅持不懈的研究、偵探觀察入微的眼光、再加上小說家優雅的文筆,爬梳這件(十九)世紀大審。羅柏森一方面描述波頓謀殺案及遭控犯案的年輕女子,一方面也揭開了鍍金年代耀眼的外表下蠢蠢欲動的階級紛爭、種族歧見及性別張力。——珍恩.卡緬斯基(Jane Kamensky),《彩繪革命》(A Revolution in Color)作者、哈佛大學美國史教授

  這份精彩而可靠的完整紀錄描述了惡名昭彰的麗茲波頓大審,該女子被控殘殺了父親與繼母。文筆優美而細節詳實,《麗茲波頓的謀殺審判》不只清楚呈現審判過程本身,也讓讀者進一步理解審判的時代背景,某個程度上可說是認識了十九世紀末的美國精髓。──勞倫斯.M.弗里德曼(Lawrence M. Friedman),史丹佛大學法學教授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卡菈.羅柏森(Cara Robertson)


  自1990年在哈佛大學攻讀學士時,便開始研究波頓一案,並於1997年在《耶魯法律及人文期刊》上發表第一篇相關論文。她擁有牛津大學英文博士學位及史丹佛法學院法律博士學位,曾經在美國最高法院擔任書記官,於荷蘭海牙的前南斯拉夫問題國際刑事法庭擔任法律顧問,也是史丹佛法學院客座學者。她為多本刊物撰寫文章。《麗茲波頓的謀殺審判》是她的第一本書。

譯者簡介

徐立妍


  臺灣師範大學翻譯研究所畢業,譯作有《一九八四》、《華氏451度》、《人性中的良善天使》以及《繞頸之物》等書,持續翻譯中。
 

目錄

推薦序
探詢「真實」的時光機報導文學 江鎬佑
不同時空下的審判鑑識對照 李承龍
一場百年未歇的持續審判 周愫嫻
「名門淑女」的法庭攻防戰 蔡宜文

插圖列表
相關人物

第一部 謀殺
第一章:總有人會做些什麼
第二章:驚人的罪案
第三章:推論夠多了
第四章:最受注目的女人

第二部 審判
第五章:帷幕升起
第六章:炮火隆隆
第七章:重大勝利
第八章:意圖、預謀、準備
第九章:既短而忙碌,且非常重要
第十章:大審判的結語

第三部 裁決
第十一章:老地方
第十二章:揮之不去的謎
尾聲:辯護律師檔案

謝詞
註解
參考書目

 
 

推薦序

一場百年未歇的持續審判
周愫嫻(臺北大學犯罪學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


  一八九二年八月四日一個尋常的早晨,在美國東岸的一個小鎮,一戶有錢白人家庭發生了重大命案,銀行家父親與其第二任妻子被發現遭斧頭砍死在屋內。涉嫌最大的是當天在家、未婚的三十二歲女兒麗茲.波頓(Lizzie Borden)。警方在八月十一日以涉嫌謀殺父親與繼母,逮捕麗茲,十二月遭起訴,一八九三年六月五日開啟陪審團的審理期日,陪審團在六月二十日宣判無罪。審理終結後,麗茲搬離舊屋,但仍住在小鎮的山邊,俯瞰小鎮,於六十七歲去世。

  這場麗茲及其家人慘絕人寰的不幸事件,看起來從案發到審判終結,不到一年,但災難真的只有一年嗎?又如果兇手不是麗茲,真實的兇手又是誰呢?本書作者花了多年時間研究檔案資料與文獻重新撰寫。因為真實的兇手至今未明,造成了本案高度懸疑性,本書似乎不需要任何多餘的文字,就能抓住後人的好奇心。

  本書精彩之處是描述這場在兇殺案發生後,兩週公開之司法審判過程,以及鎮上居民與報紙之「社會審判」。在司法審理上,書寫的重點放在證人證詞與物證的爭議。譬如:本案若非麗茲所為,可能的嫌犯為何人?其他涉嫌者,如前一天來家裡拜訪且住宿的被害人前妻舅?但他在命案發生前,已經離去,且有不在場證明。再如,與麗茲同住的姐姐是嫌疑人嗎?但當命案發生時,她正好外出。又如,另一名同住的女傭是嫌疑人嗎?但命案發生時,她正在院子裡工作。若均非當天在命案現場者,或許為「外人」侵入住宅所為?但警方也沒有找到破壞入侵的證據,且這位「外人」需要在房內躲藏約兩小時,因為兩名被害人死亡時間相差了一至兩個小時。唯一在命案前、中、後均在現場的僅有麗茲。除此之外,有證人也證稱,麗茲在命案發生前曾在藥房購買可致命的毒藥,平日與繼母感情不好,經常有爭執,且也會偷竊家中的財物。在缺乏直接證據的情況下,種種跟這個家庭或麗茲有關傳說或隱藏的家庭生活、品性素行,被赤裸裸公開在法庭裡。

  但這種赤裸裸的審判又何止在法庭內?媒體每隔幾日發表一些新的傳言或說法,表面上是對命案有興趣,但又何嘗不是藉機對階級、性別、宗教、婚姻、年齡、種族移民的「社會公審」?麗茲家族非常有錢,有銀行、有工廠、有房地產,活躍於社交圈,英格蘭移民,屬於基督教公理教會,擁有當時所有之階級、政治、族群正確,當然民眾私心裡期待看到這種「高等」家庭成為「例外犯罪類型」。麗茲三十多歲未婚女性,案發後一直到審理終結,對此種女性各種「不倫」或「不正常」傳言不斷,人們樂於閱讀與散布這樣的謠言,替「例外犯罪類型」增添更多「例外犯罪人」特徵。至於參與偵審的執法與司法人員,書中可以看見他們有的站在鄉民這方,有的是想藉此成就自己的法律名聲,有的則想扮演「騎士救美」或「羅賓漢」等等,他們各自以不同的理由在心中評價了麗茲。

  多數人不是一日長成「邪惡的人」,犯罪人也不是「一日成魔」。一旦成了「嫌犯」或「被告」,審判也不會是一天的試煉,而是一種自此持續的狀態。即使在審判之後,不論有罪或無罪,不論刑罰為何,折磨不會終止,當事人人生必然會重新長成不同的風貌。只是,有多少人會像本案涉嫌人麗茲一樣,審判終結後,不願隱姓埋名,不願遷出原地,不願向親友哭訴,不願向媒體世人昭告,不願控訴司法警政不公,在什麼都不做的情況下,默默把剩餘的三十四年人生,拱手讓給一場世紀審判的「強烈後勁」?此外,當天在命案現場的女傭,審判後主人給予一筆費用遣散,女傭沒有回到母國愛爾蘭,而是選擇遷移他州,以沉默謙卑的方式度過餘生。兩人如此安靜的活著,是本案最為出奇之處,代表的意義悠悠回回,耐人尋味。

  麗茲到底是冷酷的殺人犯、失德者、社會心理病態者,還是本案雙重被害人?是地獄選擇了她?還是她拒絕從地獄離開?未因本案審理終結而有解答。唯至少有兩個餘燼,將使本案持續燃燒。第一,犯罪是地獄無疑,但司法審判是地獄二次方,而社會公審則是地獄三次方。本案當時的社會公審、法庭攻防,百年來,不論時代走過多少重大社會矚目案件,彷彿如在今日。餘燼終難將息。第二,本案結局是懸案,真實的嫌犯仍未知。故儘管本案審判已經終結一百多年,對這個審判仍有懸念的法律人員、研究者、獵奇者,總會持續加入新的木柴,欲滅還留。

  本書作者與讀者,自然也是頻頻回首、抱薪求火者之一。
 

詳細資料

  • ISBN:9789570533071
  • 叢書系列:人文
  • 規格:平裝 / 550頁 / 14.8 x 21 x 2.85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 出版地:台灣
 

書籍延伸內容

活動名稱

 

內容連載

第二章 驚人的罪案
 
一八九二年八月四日上午,愛德蕾.邱吉爾從自家廚房窗戶看出去,看見隔壁鄰居麗茲.波頓站在家裡,前方只掩著一道紗門。父親是前任市長的邱吉爾,如今只是個包租婆,不過她仍密切觀察著鄰居的一舉一動。擔心之餘,她打開窗戶叫喊:「怎麼了?」
 
麗茲.波頓回答:「喔,邱吉爾太太,請過來一趟,有人殺了我父親。」
 
可怕的屠殺
 
這天不管發生什麼罪案都很麻煩,因為大部分警力都去了羅德島普洛維敦士(Providence, Rhode Island)附近的洛基角(Rocky Point),享受一年一度的野餐活動。不過法警隊隊長魯弗斯.希里亞德留下來值班。他是一位身材高大的英俊男人,散發著一種領袖威嚴,是最適合處理這次危機的人。然而,當他接到電話通知說「波頓家出事了」,他完全不知道自己要面對的事有多特別。弗爾里維幾乎沒發生過什麼嚴重的暴力犯罪,他以為最多就是一些小騷動。他從自己所剩不多的警員當中挑了一個派去波頓家,巡警喬治.艾倫有一半路程是用跑的,不到四分鐘就抵達現場,而他所發現的景象既恐怖又詭異:安德魯.波頓,就如當地報紙後來所報導的,「被劈成碎片」。但儘管發生了這樣的殺戮事件,屋子裡卻沒有打鬥的跡象,視線所及也看不到兇器。這座房子位處忙碌的交通要道,小鎮中央地區就能聽見這裡的動靜,卻沒有人看見或聽見什麼不尋常的事情,就連屋子裡還活著的人都沒有。艾倫叫住一位好奇的路人幫忙守在現場,一位叫做查爾斯.索耶的裝飾油漆工,然後自己跑回警局找幫手。索耶站了整整七小時的哨,不時還得擔心兇手可能回到犯罪現場,後悔起自己為何要湊熱鬧。
 
在等待警方抵達時,愛德蕾.邱吉爾成了第一個開口問麗茲.波頓問題的人:「事發當時妳人在哪?」麗茲回答她正在穀倉裡找鐵塊,想做個魚墜(掛在釣魚線上的重物),她聽見了奇怪的聲音才回到屋裡一探究竟。然後邱吉爾太太問波頓太太在哪,麗茲說艾碧接到一位生病朋友的紙條就出門了。

會員評鑑

4
2人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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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則書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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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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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5.0
|
2023/10/06
劇透警告

一共犯結構:
就像東方快車謀殺案跟中國電影消失的她這2部一樣,所有的人都是串通好集體犯案的,大家各取所需,結果不證自明。

二姊妹及女佣殺人動機:
1.繼母艾碧替弟弟買房產且登記在艾碧名下,姊妹不爽。
2.見父親安德魯摳門,卻對繼母如此大方,想儘快的得到遺產。
3.父親在穀倉用斧頭殺死鴿子,激怒麗茲。
4.父親以5000元回購贈予麗茲姊妹的房子,惹怒姊妹。
5.女佣需分開煮家裡餐點,造成她的麻煩,心生嫌隙不滿。

三麗茲姐姐
1.故意出門不在家,製造不在場證明。
2.說是自己叫麗茲燒掉裙子的,讓麗茲燒掉裙子除了被油漆工沾到外的另一個合理化理由。

四麗茲
0.過度沉著冷靜。
1.在她的房間(正中央)可以得知家裡所有狀況。
2.且她說謊,繼母艾碧出門的紙條根本不存在。
3.她有多條相同的連衣裙或是全裸砍剁頭之後洗掉血跡(因為哈佛教授說不可能用金屬物品砍剁人頭而不會被血濺到)(為何警方跟檢方從未去浴室檢查過有沒有遺留的血跡呢?是沒想到這麼做還是根本就不想這麼做?)
4.其犯案當天穿的不是藍色連身裙(難脫難穿)而是另外一件衣裙。
5.麗茲故意誤導女佣在樓上,而女傭雖清醒卻什麼也沒聽到,如此麗茲便成了最大嫌疑人(女傭沒聽到才怪)。
6.前幾天早餐大家胃不舒服,有可能是麗茲試著下毒,然後下毒的人跟被下毒的人都胃不舒服,如此才能不被懷疑。
7.麗茲說詞反覆-是.不是.樓上.樓下(律師教他如何回答警方-有可能)。
8.麗茲怎麼知道繼母在不在家?若繼母在家,麗茲看到父親頭被砍剁第一個叫的應該是繼母(第一時間),若繼母是被紙條約出門去了,那麼消失的紙條在哪裡?所以當時麗茲知道繼母不在家(已遇害)所以第一個叫的是女佣而不是繼母(第一時間),所以麗茲不是知道親眼看繼母出門了就是知道繼母已遇害了,是而麗茲捏造叫繼母出門那張不存在的紙條,麗茲也沒有如她所說的為父親安德魯的靴子換上脫鞋(她根本不像是會做這種事的女兒)。
9.繼母的醫生說繼母跟他講麗茲想謀殺父母的計畫,且作案手法跟本案一模一樣。
10.有可能麗茲的父母已被下毒所以已無反抗能力,頭顱才被剁的粉碎。別忘了,舅舅的醫師就是驗屍的人,他只要說喉嚨跟胃裡沒有毒就好了,大家都會相信醫師所說的話。
11.到藥局買毒藥,且穿的太過招搖(海豹皮衣),藥師印象深刻。
12.後來麗茲的友人所看到的麗茲燒掉的裙子,那條就是作案的裙子。


五女傭布麗姬
1.過度沉著冷靜
2.在三樓閣樓休息沒睡著清醒著卻什麼聲音(斧頭或殺豬刀砍人頭剁人頭聲音)都沒聽到。
讓所有的嫌疑都指向麗茲。
3.一頓要煮2種餐點,嫌麻煩,埋下殺機,有時人起殺機起源於再簡單不過的原因。
4.為何要特別強調麗茲犯案當天是穿藍色連衣裙(是這件?而且有刻意誤導的嫌疑),而且又特別強調麗茲的藍色連衣裙是乾淨的。

六舅舅莫理斯
1.製造完美不在場證明(計程車司機跟當天他拜訪的人都能作證)
2.製造無殺人動機(沒分到財產,要看他事後有沒有收到錢,因他向麗茲爸爸要錢做生意失敗)。
3.舅舅的醫生是驗屍的醫生,提供了舅舅的不在場證明,還特別提到11:20才離開他那邊(有必要記得那麼清楚嗎?)。
4.凶器或許是殺豬刀,是他提供的可能性很大。

七醫生(驗屍)
1.是舅舅的不在場證人,同時也是驗屍人
2.沒指出頭到底是被斧頭還是殺豬刀(舅舅莫理斯是屠夫,拿的是殺豬刀)所砍剁,而斧頭跟殺豬刀砍剁人頭到碎的結果相似,除了聲音速度力道大小不同外。
3.說被害者的身體解剖沒有毒性反應,事實上可能已事先中毒。

八律師(不一定是同夥):
1.事先跟大家串好說詞,說麗茲因本案情緒波動導致說詞反覆。不過,在這裡是假設律師和他們同夥,當然律師也有可能只是純粹在為麗茲辯護而已,所以律師有可能是不知情的(收錢辦事)。

九檢方:
1.為何確定是用無頭斧柄殺人而不是用殺豬刀(舅舅在用的)?
2.無頭斧柄上的灰燼指是灰塵,有誤導的嫌疑。
3.不提出更多有力的證據。

十油漆工
被收買說被燒連衣裙是沾到油漆所以被燒掉是合理的。

十一警方:
1.為何事發當時沒有人去浴室檢查有無血跡清洗痕跡?
2.還有麗茲在燒連衣裙時為何不當場檢查有無血跡遺留痕跡。
3.為何警方始終沒有去翻麗茲的衣櫃所有的衣服,到底還有沒有另一件藍色連衣裙,還是根本就是隨便拿一件連衣裙出來燒,或是根本就知道麗茲是全裸砍剁父母人頭?
4.為何不去找出無頭斧柄的把手到哪裡去了,把手上面有沒有遺留任何指紋?

十二冰淇淋小販
被收買,為何那麼剛好看到麗茲從穀倉走出,是最有力的麗茲不在場證明。

旁觀者(證人):

1.邱吉爾夫人
被當成目擊證人,能作證麗茲跟女佣是無辜的證人(被利用)。

2.藥局藥師
講的斬釘截鐵,表示非常確定是麗茲去他藥局,且有特別提到海豹皮衣(麗茲真的有這件)。

3.計程車司機
舅舅為何特別記下當天搭乘的計程車號碼,還是他本身就有這個習慣?
而計程車司機只是作證舅舅的確是有搭乘他的車而已,司機不是共犯。

死者(被害者):爸爸 繼母

得利者:姊妹

結局(2種版本):
X調查:在陪審團判罪名不成立後,脫口而出: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結局:姊妹果真得到遺產並在某處買了一棟房子,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諷刺)。

異色檔案:麗茲在案件發生後故意沒搬出去(要是你我的話是一定是會搬出去的),她不能搬出房子,是因為她是最大嫌疑人,在陪審團判她無辜後,她不能自毀清白,即使遭鎮上人嘲諷,她也不能搬出去自毀清白。

陪審團(被誤導)
判決麗茲「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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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
2.5
|
2021/04/20

這本書的翻譯真的讓人看不懂,同一個句子要反覆看兩三次才明白,有種回到過去,在書店看志文版翻譯腔作品的感覺,好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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