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版序
因為拍了一部電影而寫下的這本書,居然比電影更早抵達臺灣。實在讓我很好奇,這個故事將會對各位讀者造成什麼樣的影響。
《那一天,我追的歐巴成為了罪犯》是一本有關紀錄片《成粉》的散文,為了談論這本書,當然要先說說電影。《成粉》正如片名所示,講述了一個粉絲因為她喜愛的歐巴在某一天成為了罪犯,而陷入人生的混亂中。她因此開始尋找其他像自己一樣,因為成為誰的粉絲最後卻受了傷的人,展開一段前所未有的探索旅程。而那個粉絲就是我,這是一部充滿我的故事的散文式電影。
我的人生中喜歡過很多事物。甚至因為太喜歡電影,以至於最後成為了我的職業,甚至還曾考慮要不要去臺北──那個我曾在夏天造訪、讓我印象深刻的城市留學。在寫這篇文章的此時,是我在紐約漫長旅行的最後一天,這個城市也成為我「喜愛事物清單」的其中之一。
我的青春期就像每個人一樣,熱烈地愛著螢幕上的偶像明星。可惜他已經從我的「喜愛事物清單」上消失很久了,因為他後來成為我拍攝電影《成粉》的理由。
當我們喜歡某個人或某項事物時,那種無可取代的快樂實在是筆墨難以形容。它能成為讓我們忍受今日的艱難、並且期待明天到來的力量,就算再苦,也足以讓我們笑出聲音。但是,因為太喜歡了,有時候也可能受到更大的傷害,讓人忍不住懷疑是不是曾經有多幸福,之後就會有多不幸。
閱讀這本書的你,會想起誰呢?那個你曾經喜愛、尊敬、支持的那個人。
如果你的摯愛已經從現在式變成了過去式,想起他還會令你有點心痛的話,我感到很抱歉。但我希望你在闔上這本書時,能夠以愛和微笑告別那段受傷的時光,並再次獲得喜歡上別人的力量。
雖然愛上一個人是很難不受傷害的,但我真誠的希望,以後的我們都能少受一點傷。
繼續相信愛的力量
吳洗娟寫於紐約
二○二四.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