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前期的儒學以《五經正義》的修訂為其最高成就,傳統的義疏學自此而衰。為李唐提供合法性論證、構建國家治理的觀念與制度、營造政治文化並回應具體的政治訴求,成為唐初儒學最為核心的問題,禮樂則為重點領域。與之相應,儒家文論主張比德連類、物先感隨的基本觀念亦得以延續。儒學、政治、文學的互動,既催生了新的文學體式,文學也在回應儒學與政治的同時,因語言學條件及自身的書寫傳統而呈現出相應的獨立品格。
本書著重討論初唐至中晚唐各個時期儒學與文學之間的聯繫和特點,將之置於時代社會政治背景下,對唐代儒學的歷史樣態、功能與地位進行重新考量與定位,反思“儒學與文學”研究的既有範式,探究以儒學之核心概念為考察視角的可能,考察思想與文學技法的內在關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