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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呂律師:關於愛和婚姻的練習題

請問呂律師:關於愛和婚姻的練習題

  • 作者:呂秋遠
  • 出版日期:2017/09/01
內容連載 頁數 2/6
其他孔門離婚的也不少,而且理由千奇百怪。例如曾參,就是他媽不相信他沒殺人的那個曾參。他跟老婆提出離婚,老婆提出抗議:「我只不過是菜沒煮熟,這也不是你們門派主張的『七出』理由,憑什麼把我趕回家?」曾參悠悠地回答:「煮菜都做不好了,當然可以休掉!妳不要問這麼多!」後來可能覺得太無情,又補了一段話,「朋友絕交可以再交,老婆休掉也可以再嫁,妳不要再問這種問題了。」

另一位是孟子。孟子曾經想要離婚,但是被他媽阻止。這是荀子爆的料,應該可信。據說這個故事是這樣的:

荀子曾經說過,「孟子惡敗而出妻」,意思是孟子討厭其妻子的不良品行,擔心敗壞自己名聲而提出離婚。孟太太到底做了什麼樣不好的事情,讓孟子要「出妻」呢?原來是因為坐姿不雅。

有天孟子進家門,看到太太「箕坐」,就是兩腿開開,孟子看了非常不開心,就決定要離婚。但是他媽知道以後,就訓了孟子一頓。她說,你進門也不敲門,進去也沒聲音,根本就是你沒禮貌,憑什麼休妻?孟子聽到以後覺得很丟臉,就再也不敢提出離婚的要求。

從儒家的眾多導師來看,離婚或許真的不是嚴重的事情。而對於現代人來說,他們的無情,看來比較嚴重。

2.

結婚前的準備:妳的身分、妳的權利與義務


在現今的婚姻型態中,結婚時就有白紙黑字的協議書,是相當健康的觀念。

親愛的,妳即將要結婚了。但是妳做好準備了嗎?

我的意思是,從今以後,妳至少會多了三個重要的身分,妻子、媳婦與母親。即使妳還是媽媽的女兒,但是這三個多出來的身分,會讓妳開始發現,經營婚姻與經營感情不同,這並不是這麼容易的事情。

妳現在是他的女友,在法律上,妳沒有資格幫他簽名代理家庭事務、沒有辦法為他決定緊急醫療同意書、如果他過世,不能取得他的任何財產、當妳發生緊急事故,就算他棄妳於不顧,也沒有任何法律上的義務。然而,當妳結婚以後,這些情況都將不同。基於民法的規定,妳會取得配偶的身分,並且因此衍生許多新的關係、權利與義務,這些問題,妳都已經做好準備了嗎?

妳面臨的第一個問題,就是要不要跟先生一起住在他的家。如果沒有特殊原因,我會希望你們兩人組成一個小家庭就好,不要因為省錢、存錢等等的因素,而住在先生家裡,因為到後來妳會發現,你們所失去的一切,不是用錢可以衡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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