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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漫博
內容連載 頁數 5/7

殺死自己身邊但沒有關係的人又如何?青年心想。偶然碰面但不知道姓名的鄰居、常常光顧的便利商店的店員、每天定時在窗前看到的跑步少年……因為彼此不相識,警方如果從動機著手,一定找不到線索。誰料到兇手竟然是一個陌生人?在熟識的環境下手,也是對犯人有利的因素之一。可是,這當中一樣有風險──萬一失手,受害人沒死,便有可能認出自己。完善的殺人計畫必須考慮到所有細節,包括出錯的情況、被第三者目擊、不小心留下證物等等。
 
青年漸漸瞭解「要當一線推理作家便要先殺人」的理由。不過是短短的一小時,他所想過的殺人步驟、挑選獵物的考慮因素,已經大大超越他以往寫推理小說時曾思索的。因為是現實,可不能說句「啊,警察無能嘛」便胡混交代過去,他要把每個可能想得清清楚楚。
 
陌生人。死者一定要是一個陌生人──青年決定了第一項要點。他明白到下手對象只有未見過面的陌生人才最安全。沒有關係的殺人,才能令自己撇清嫌疑。
 
再來的,是手法問題。用刀刺殺?絞殺?用硬物重擊頭部?青年很清楚自己毫無運動細胞,根本沒辦法用上使用體力的殺人方法,否則只會弄巧反拙,手槍之類的東西亦不容易到手。此外,掩飾真相的手段也要好好考慮。偽裝成劫殺案?可是,如果裝作搶劫殺人,找陌生人下手的理由便失去了。利用搶劫來掩飾犯人和死者相識是老掉牙的方法,可是既然青年根本不認識被害人,這想法自然不能成立。偽裝成自殺?意外?還是製造恐慌,使用炸彈或硫酸,在鬧市隨便殺幾個傢伙?
 
「不,這樣太小家子氣。」青年想。他想到C氏的作品,內裡充滿不可能犯罪的趣味,又想到S氏小說中那些天馬行空的犯案手法。如果要超越前人,他一定要做出更驚人的舉動──在現實裡執行不可能的殺人詭計。就算不能公開是自己的手法,也得讓編輯讚賞,展示自己的才華。
 
可是,談何容易?青年嘆了一聲,發覺剛才想得太遠了。縱使有殺人的覺悟,要如何部署、如何執行,可不是一時三刻能完成,更何況他連想殺害的人也未找到。青年向著噴水池前方的遊人瞧過去,有衣著時髦的小伙子、有推著嬰兒車的年輕父母、有穿著縐巴巴西裝的中年人。在他們當中隨便挑一個?青年以猶豫的目光掃視每一位行人,卻始終沒有找到合適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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