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諾曼‧梅勒的《為自己的廣告》(Advertisements for Myself)的多樣類別中,最異色的正是「某型傳記」,從〈為我自己的第一個廣告〉開始,到〈退場前,為我自己的最後廣告〉為止,這所謂「某型傳記」類,就像和一冊的結尾部分附有(「長小說的前言」副標題那樣,也以「小說」放進類別目錄中)與〈退場前為自己的廣告〉那章,一起成為標題作(作品名和書名相同)。
在這層意義上,村上的〈CUTTY SARK自己的廣告〉雖然可以說作出了破格的「某型」,但怎麼想都不是「傳記」,和 Norman Mailer的長篇大作比起來,簡直就是「極短篇」,可以說是極端相反的程度。因此〈CUTTY SARK自己的廣告 〉和內容(若深讀,或許隱藏著極沉重的東西)完全無關,可能只是用 Norman Mailer作品的名字而已。但只是借用名字,內容不同的作法本身,正是這〈CUTTY SARK自己的廣告〉想處理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