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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 譯】於是詔令中書舍人常景撰寫永寧寺碑文。常景字永昌,祖籍河內。敏而好學,博通古今,天下聞名。太和十九年,常景為高祖所器重,被提拔為律博士。有關刑律法令及難以決斷之獄訟,多詢問於他。正始初年,宣武帝下詔修訂律令,用以永遠作為天下通行之法式。敕命常景與治書侍御史高僧裕、羽林監王元龜、尚書郎祖瑩、員外散騎侍郎李琰之共同承擔撰述集錄的工作。又詔令太師彭城王勰、青州刺史劉芳參與議定。常景討正律條法規,論古議今,很有條理次序。律令修成之後,被頒行於當世。今天所見到的二十篇律令,就是常景所刊定的。常景又和劉芳一起給洛陽之宮殿門閣起名,給道路、鄉里、城邑取號。在出任長安令時,人們把他比作晉代的潘岳。此後,常景歷任中書舍人、黃門侍郎、祕書監、幽州刺史、儀同三司等職。其學生均以他的顯赫官位為榮耀。常景在朝則為皇帝之寵臣,出京則為地方之長官。但其居室卻貧寒儉樸,行事則與農家相同。唯獨經史書籍,盈車滿架。其所著文集,共收文章數百餘篇。給事中封暐伯為他的文集作序,曾刊行於當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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