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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認真講究對仗,那變化可多了。他舉了一個「桂楫」對「荷戈」的對法。從一般字義上看,前者指的是用桂木做的船槳,後者指的則是扛著武器或鋤頭,怎麼能對呢?且「桂」是名詞,「荷」是動詞,光是詞性就不符合啊!但元兢說這叫做「字對」,就是將原本的詞拆開來,單字單字對,「桂」和「荷」都是美好的植物,而「楫」和「戈」都是工具,可以這樣來對。
 
關於「字對」,崔融的《唐朝新定詩格》中還有一個有趣的例子,即「山椒架寒霧,池筱韻涼飆」。前句「山椒」是一個詞,指的是山頂,形容高高地撐起了寒霧;後句的「池筱」指的則是池邊的竹子,在詞性上原本也是不同的。但若依照「字對」的原理,用「山」對「池」,「椒」對「筱」,如此就對上了。
 
元兢還提到一種對法,像是「馮翊」對「龍首」。這在對什麼啊?這叫做「半邊對」或「側對」,「馮」的半邊是「馬」,可以和「龍」對;「翊」的半邊是「羽」,指身上的部位,所以可以和「首」,也是身上的部位對仗。
 
這些對法近乎巧戲了,我們可以不必那麼認真看待,在歷史上真正需要明瞭的是:如果不是將對仗看得如此重要,在對仗上耗費過許多工夫,是不可能產生關於這些古怪對法的討論的。
 
唐代以後,對仗就成為中國文人必備的基本能力,在教育中占有必然的一席之地。清代《笑林廣記.腐流部》中有一則流傳很廣的笑話,就是關於作對子的。有一名塾師去教有錢人家的孩子,那孩子頑劣不堪,很難教導,但為了不薄的束脩,老師也只好勉強應付著。有一天東家問起,小孩學得怎麼樣呢?老師滿口稱讚,說小孩聰明,學得快又學得精。東家要查驗教育成果,就來考一下。考什麼呢?考作對子。
 
於是老師出了題「蟹」,看看學生怎麼對。小孩想了一下,說對「傘」。這就怪了,「蟹」怎麼能對「傘」呢?老師趕忙解釋:「對得好!蟹是橫行的,傘是直立的,對得好!」東家有點狐疑,老師再出一題「種稻」,小孩對什麼呢?竟然對「行房」!小孩腦袋裡會有「行房」已經很不對勁,更何況拿這個來對「種稻」?沒關係,老師也有解釋:「對得好啊!都說『積榖防飢,養兒防老』,不種稻怎麼積穀?同樣地,不行房如何養兒呢?對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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