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1714年,《牛津英語詞典》才收錄了「琴酒」一詞,而它的定義——「一種聲名狼藉的酒」——清楚顯示出琴酒早已留下了什麼樣的影響。在琴酒熱初期,琴酒被稱為「杜松子酒」或「荒唐琴酒娘」(Madame Geneva)。伯納德.曼德維爾(Bernard Mandeville)將1705年寫的〈蜜蜂的寓言〉(Fable of the Bees)一詩於1714年出版成同名書藉,而琴酒一詞也在同一年被收錄進詞典——這可能不是什麼巧合。曼德維爾在書中直言不諱地細數倫敦形形色色的罪惡和腐敗行徑,是最早將琴酒視為具有毀滅力量而提出的見解之一,也是最早開始使用「琴酒」一詞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