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諮商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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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5到1826年之間,琴酒的飲用量提高了兩倍,從1600萬多公升來到3000多公升。600毫升琴酒的價格再次低於600毫升啤酒,在當時甚至也變得更好取得。蒸餾廠很快就跟上了腳步,有些甚至在倫敦中心買下小酒館,以華美的鑲板、瓦斯燈和拋光的長吧檯裝潢。除了最上流的人士以外,光顧的客人來自各個社會階層,讓這些「琴酒殿堂」(GinPalace)成為生性冷淡的琴酒愛好者的豪華聚會所,以及想在回家或上劇院前來一杯「電光石火」的人的歇腳處。

琴酒殿堂的流行雖然來勢洶洶,卻也十分短命。政府在1830年修正了立法上的錯誤,降低了啤酒的稅金,小酒館和酒吧重新提供正常的服務,因此大批顧客從琴酒殿堂出走。但是,琴酒殿堂的精神仍流傳了下去。小酒館開始提升水準,借用琴酒殿堂的設計概念,為維多利亞時期的酒吧風格建立了樣板,而如今在倫敦及其他地方仍能見到這類酒吧。
 
#美國酒飲

The American Drink杜松子酒在美國稱霸了幾乎整個十九世紀。這部分要歸因於大量的荷蘭移民(在曼哈頓成為紐約〔New York,字面意義是「新約克」〕之前,被稱為新阿姆斯特丹)帶來了高品質的烈酒,以及更優秀的蒸餾技藝。美國在十九世紀進口「荷蘭琴酒」的數量,是英格蘭琴酒進口量的五倍。在那個時期成立的美國琴酒蒸餾廠也很快跟進,多數酒廠複製了「荷蘭琴酒」的作法,甚至假造產品的標籤,不止一次惹上法律糾紛。

由於調酒越來越流行——部分是因為從1830年代開始,冰塊就變得很好取得——因此美國需要琴酒;而在1840年代誕生的搖酒器(cocktail shaker),代表了美國有多口渴。美國最愛國的烈酒威士忌高居於調酒之王的寶座,進口白蘭地則緊追在後,但琴酒蒸餾廠也如雨後春筍冒出,以滿足大眾需求,並建立起市場。到了1851年,布魯克林已經有了六間蒸餾廠,生產了總共1300萬多公升的穀物烈酒,其中大部分都是為了精餾成琴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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